我的北京之行:认真对待人权
罗纳德.德沃金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in Beijing
“中国政府已经放弃了毛泽东时代的致命的集权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其它的二十世纪的暴政。但是现在,中国人民应该忧虑一种更加古老、经久不衰的镇压方式:人治,即由那些虽不太在乎意识形态,但却握有巨大的权力、并会不惜任何代价来保其权力的人当政”。
“China’s government has abandoned the lethal ideological totalitarianism of Mao’s era, and of other twentieth-century tyrannies. But its citizens should now fear an older and perhaps more durable form of repression: rule by people with fewer ideological commitments but with enormous power that they will do anything to keep.”
今年五月,我受邀到中国进行了两个星期的访问。先是参加了一个由清华大学法制与人权研究中心安排的,为期两天的研讨会,然后在北京和其它一些城市 举办了几次公开讲座。无论是清华的研讨会还是其后所有的讲座和会议,我都被要求讨论法制、人权和民主方面的问题(杭州大学建议我在他们那儿的演讲题目为 “认真对待人权”)。因为多年来,我一直在发表关于保护公民意志和政治自由的观点,故对被邀请谈论相同的主题有些不解。中国在忽视法治、镇压民主及系统地 侵犯人权的恶名尽人皆知,而大学,就跟其它的每个机构一样,毕竟都得在共产党的领导和控制下。
的确,近些年来中国领导人反复重申他们尊重并鼓励实行法治,因为这是提高外国投资和推广国际贸易的一个基本条件。1999年颁布的中国宪法修正案 为6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但在实际执行中,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常常完全违背宪法的此项条款。所谓的法治,其中心原则有两条:即国家对强权的运用只能根据事先制定的标准来执行; 法官必须独立,不受政府的执法权和司法权的支配。中国传统的法律实践,对这两个原则都不承认,而是遵从所谓的儒家观点:也就是说,法律与惯例或普遍原则无 关,而是与每个独立个案中的德行、公道与情理相关。法官没有建立一个援引法律先例的制度,他们不明白,在审判后来的案件时,应该遵照以前案件裁决中所确定 的那些原则。甚至到现在,中国也几乎没有出版过法庭判例。
共产党执政以后,他们用列宁主义的学说取代了儒家观点。他们认为法律是权力和政治控制的工具,必须为代表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共产党的专政服务。他 们建立了不受司法制度控制的公安系统,这个系统单就使用行政手段一项就使成千上万的政治异议人士被拘禁。它还包括一个 “收容遣送”无家可归者、进城找工作的外地民工的行政拘留项目,使那些人被迫在收容遣送站劳动维生。
我在这次行程中遇到的共产党的官员们坚持说,近来的改革已经大大地减少了行政安全系统的权力范围,收容遣送站也在逐步取消。但是中国法律系统本身 就存在严重的缺陷。很多法官以前曾任共产党的官员,很多人完全没受过法律训练,还有很多则公开地行贿受贿。政治领导人仍毫不忌讳利用刑事法规来推进自己的 政策,或为个人利益服务。例如:五月三日,北京警察逮捕了中国第六大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张建中。至今他仍被关在监狱中,警方也不准他会见律师。
有报道指出,张建中之所以被捕,是因他为被指控为贪污腐败的党的干部辩护而激怒了党内高层官员。但纽约大学教授、中国法律问题专家孔杰融指出: “事实上没有人知道张建中被捕的真正原因,警方还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他们违反了中国法律”。一些评论员认为,张建中最终将会以违背了刑法中禁止律师鼓励 作假证的规定而受到起诉。有一些律师已因此被判入狱。这是因为他们的委托人在酷刑下认了罪,但在出庭时却进行翻供。对于法律公正的基本原则,我实在难以想 象出有比这极端的蔑视了。正如北京大学法律教授何卫方所说:“这样的法律使中国无法产生真正的辩护律师,因为危险性太高了。如果你的委托人改变认罪口供, 你可能会因此啷当入狱。这是什么样的法律呢?”
中国的人权记录也是同样地惊人。国际特赦组织在其2002年的人权报告(我在中国的时候,这份报告恰好在美国出版,当时作为头版新闻登在香港《南 华早报》上)指责说,2001年中国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实际上增多了。报告举例指出,有数千的政治异议人士和人权活动家被投入监狱和遭受频繁的酷刑;至少 有2468人被处死刑,其中包括犯有逃税、为妓女拉客和贪污等罪行的人(这数目远超任何其它的国家);约有200名法轮功信徒在狱中被折磨致死;有26万 人被羁押于我前面提到过的收容遣送站;另外,还有一名西藏妇女因在自己家中看达赖喇嘛的录像带而被判入狱6年。
今年六月,《华盛顿邮报》报道了中国对政治异议人士的新一轮逮捕。其中包括逮捕两名被定为非法组织的中国民主党党员,他们因支持一次工人罢工而分 别被判处10年和11年有期徒刑。另外中国政府继续努力追查和惩罚《“六、四”真像》一书的作者,这本书据称是根据机密文件整理成的关于1989年大屠杀 的报告,此书现在在海外广泛流传。
有见于这些纪录,我对因我的讲座和其它正式或非正式的评论而引发的讨论感到惊讶。在清华大学研讨会的第一天,我们的讨论集中在法治问题上。来自于 中国、日本和其它国家的大学的学者向参加会议的众多律师、法官、法律教授、哲学家和学生发表演讲。无论是演讲者还是参与讨论者都对西方法律和法学有很深的 了解,这种高质量的讨论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有几个学者更指出了中国法律的缺陷,承认大量的法官不具备司法能力,他们判案是根据道德或政治因素而不是 基于法律的准则。
有一些演讲者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例如他们提议出版更多法律裁决结果,这不单是希望建立一个有判例可援引的司法制度,同时也是借此去防止司法上的腐 败,提高法律答辩的质量。还有些演讲者辩论说: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样,中国的最高法院也应有权否决政府作出的违反宪法的法规和条例。
然而,大多数的讨论还是集中在有关构成法治的原则的法学理论问题上。比如,与会的学者和听众争论到,法律怎样才能更好地尽到其责,是按照法律的实 证性,即坚持律师和法官在判案时只对法律负责而不考虑道德的因素,还是应该按照一个更复杂的法律层面,也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应该把道德跟法规、法则结合起来 进行判案。后者也是我自己一贯主张和护卫的标准。这些讨论都富有趣味,并使我受益非浅。但同时,这种讨论,在一个政府将自己置身于法律之上,并把推翻了在 酷刑之下,所做的假供的被告的辩护律师关进监狱的国家,则显得异常地抽象。
在清华大学第二天的研讨会上,和其后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复旦大学(上海)、浙江大学(杭州)和香港大学举办的公开讲座中,以及在 北京一家大书店,由《读书》(以中国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的刊物)杂志社组织的会议上,我都更直接地谈及人权问题。我指出,西方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的和大众 的看法都是更认可集体主义意义上的公民权利和责任,而不象西方流行的后启蒙运动的观点,更多地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看待公民的权力和责任。同时,和所谓的 “西方价值观”相比,中国人信奉的所谓“亚洲价值观”也较少认同个人的人权。我建议去探讨一下这方面的分歧,这应该是很有意义的事。我说,依我看来,西方 民主国家普遍所接受的人权概念赖于两个基本原则:第一,每个活著的人的生命都是同等的重要,第二,不管怎样,每个人都对其自身生命的存在负有特别的责任。
我又说,第一个原则是禁止以他人或社会整体的利益为由而牺牲掉某些人,比如象任何政府以恐吓为目的而逮捕和镇压政治异议人士;或像中国政府所做的,把投资和财富集中投向重要的沿海商业城市,而农村人口却遭忽视,他们分享不到中国近有的繁盛。
第二个原则是要求政府尊重个人生活的权利,特别是自由信教的权利、表达政治和道德观点的权利,以及自由选择个人的政治立场和结社的权利。中国违反 了第二个原则,因为他们监禁政治异议人士,禁止共产党外的任何政治活动,迫害法轮功。法轮功虽无政治目的,但有非凡的能力组织集会和示威以保卫自己的宗教 信仰。
我问听众,是否有人真的反对这两个原则或不同意我由此所做的引申。如果他们确实反对这些原则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反对,以他们的立场他们会接受 哪一个原则 ,是接受较少个人主义、更多“东方性”的原则吗?我谈到我感到有点困惑, 不知道事实上东西方价值观念上的差异是否真像经常提到的那么大。因为虽然历史和文化背境差别很大,但我们毕竟都有著相同的基本人类状况。我们要生活,要面 对死亡;我们都希望公平分享现有资源,都希望有平等的机会为自己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成为他人的制造品。
有人曾警告我说,在面对这样的争论和问题时,中国学者和学生可能会保持沉默。他们中大部分人对于公开表示不赞同演讲者的意见感到不自在,更不用说 面对大量听众展开辩论了。(据说每次参加我讲座的听众都有一千多人)因此,当我看到在每次讲座后大家展开热烈的讨论时感到很吃惊。被分给提问的时间每次都 不得不延长。有几个学生很有敌意,他们谈起美国的经济帝国主义和1999年5月美国轰炸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事件,他们说那次轰炸决不是什么意外事件, 而是美国要蓄意侮辱中国。但所有的学者和几乎所有的学生在各种场合谈论人权问题时,都认为西方关于人权的价值观或概念与他们自己的观念并没有根本的分歧。
在清华的研讨会上,曾爆发了一场精彩的辩论,辩论的主题是儒家传统和西方的启蒙运动传统是否真象长久以来一直认为的那样那么完全不同。 但那是一场关于对中国文化历史是否得到正确地诠释的争论,而非论辩者个人观点的争论。清华的许章润教授激动地说:人类的基本状况在任何地方当然都是一样 的。我们不应该再谈论什么中国价值观的不同,而是应该开始让自由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在中国复兴。 发言甫毕,听众向他报以热烈的掌声。
每次讨论时,我都会提到中国人权报道的一些中国侵犯人权的案例,并请那些公开赞成自由主义的听众来谈谈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但是没有一个人承认知道 我所讲的这些个案。我私下接触的一些学者和记者告诉我,这是完全可能的。即使是那些信息灵通的学者,恐怕也未必了解西方所报道的这些侵犯人权的案件。尽管 法律规定对犯罪案件应公开审理,但执法部门经常不按法律规定办事。
然而,学者们对自由价值的学术热情和政治现实之间的尖锐的冲突却提出了重要的问题。即使教授和学生们不了解我列举的那些逮捕和迫害政治异议人士的 例子, 但他们必定知道这种事是经常发生的。(当我指出他们一定会想起有一些同事或同学已经不在他们当中时,一位学生给了一个让人无法信服的回答,他说,人们有时 候会突然做长期旅行)。为什么那些在公共场合公开批评政府、赞成自由民主的人,不怕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呢?为什么他们那样乐观,认为中国终于正在走向一个正 确的方向呢?现在来讨论法制的不同概念不仅是及时的、甚至是十分急迫的;他们与西方共有的那些价值比任何能将分开我们的更重要;中国也许会出现自由理想的 复兴?有几个不完全的解释似乎有些道理。
中国的学者和知识分子们现在显然相信,政府不会去惩罚或试图阻止他们在学术论坛,或其它不具有煽动政治运动威胁的场合发表的,要求更多民主或人权 保护的呼吁。一些人告诉我,共产党的领导们非常清楚,共产党是通过群众运动获取政权的,也会以同样的方式丢掉政权。因此共产党害怕任何形式的组织,即使象 法轮功这样的非政治的组织,由于它显示出组织聚会和示威的力量而使得共产党害怕; 也害怕象《“六四”真相》这种让现在的党的领导人难堪或对他们个人地位具有威胁的出版物。但共产党并不害怕纯粹学术性的讨论,这些讨论只不过是把那些哲学 观点和希望提出来进行讨论而已。当我问起在我的讲座上,在座的党员了解到我讲座的要旨后,为什么没有人来干涉我时,有人十分委婉地告诉我, 因为我似乎并没有把群众带上街头的能力。
那些学者觉得只要他们的意见是在学术的范围之内, 他们就会没有问题。 但他们对政府的信心可能是错误的。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学者林培瑞最近写道:作为一种威慑政策,中国政府故意制造一种无常性,让人民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受 到政府的惩罚。我在这次访问中,对这种情况亲有体会。 一位西方的中国问题专家给了我一份我去中国时可以找的学者、律师和记者的名单。 他叫我先与其中一人联系, 然后请他帮忙安排与别的人见面。这人和他的妻子十分热情地接待我, 并安排我会见了一些若没有他帮忙我不可能见到的人。虽然他和他的朋友们都不是政治活跃分子,但他们中有些人要求我把名单保密 (有一个人因发现自己的名字没在名单上而感到惊讶和失望)。即使在纯粹学术讨论中,学者们也无疑会远避敏感问题。比如,有人告诉我,在课堂上没有人会批评 政府的西藏政策。那种政治迫害-尽管经常是很残暴并任意妄为的,但似乎很实用。 它用来对付那些中国政府认为对其地位具有真正威胁或具有潜在威胁的人,以及那些公开的政治反对派,而不是试图进行全面的思想控制。
然而,我所感受到的那种对前景的乐观却需要不同的解释。我见到的那些知识分子和学生的个人状况跟几年前相比无疑都要好得多。中国开放经济市场的新 政策所带来的繁荣很明显地可以从街道、商店和大城市的建筑工地上感觉到。跟我私下谈话的学生大多数并不太关心政治,他们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的经济前景。正如 一些领导人承认的那样,新的繁华受到不断上升的失业率的威胁。不管如何,繁荣只是片面的,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很落后,并愈来愈贫困。学 生和知识分子都是在城市中生活,他们的乐观反映的可能是他们对自己生活和前景的满足。
这种乐观当然可能也反映了我常听到,甚至从那些严厉批评政府政策的人的口中说出来的一种政治观点。尽管很多学者和学生认为中国应该并且将会走向民 主之路,但他们多数人也认为这个进程放慢一点会更安全。他们担心,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中国现在还没有为他们相信终将会实现的全面民主做好充分准备。他们不 断地提到苏联的命运。他们认为,苏联就是因为民主来得太快才造成了现在这种充满犯罪、腐败、没有效率以及易受分离主义和边疆恐怖主义的威胁的,他们称之为 “一团糟”的混乱状态。
在与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梁治平、著名政治哲学家秦晖和《读书》杂志的编辑汪晖的一次谈话中,他们告诉我,让中国知识分子产生分歧的关键问题是: 从国家社会主义走向更大自由市场经济的改革,是应该用象在苏联采用的快速“震惊疗法”来进行,还是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以防有些人会被突然开放的经济 制度摧毁。知识分子在政治改革的速度问题上似乎也有分歧。我听众中很多热情的自由派和民主派人士似乎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继续进行一段时期的政治控制,特 别是对有组织的公开示威和独立的政治行动的控制,对保障实现他们的长远目标是必要的。有人说,尽管他们并不太清楚一个更民主的制度怎样才能产生,但他们相 信中国在不远的将来将会实现这些目标。
很重要的一点要记住的是:中国的教授和知识分子们几乎都很年青。现在本应成为高级学者的一代在文革中被毛泽东给灭绝了。年轻的教授们深深地感受到 缺少前辈良师的损失,同时也觉得因为年轻他们有时间去等待社会的变化。但他们可能错了,因为时间并不一定掌握在他们的手中。一次午餐时,我问一群学生,他 们中有多少人是党员并计划从政。有三人表示他们已是党员,并准备从政。我问他们,是否对自己这一代领导人执政后会停止侵犯人权,坚持法治有信心。他们不能 肯定。有人回答说,人一旦获得了权力就不愿意再失去,这是很自然的。中国政府已经放弃了毛泽东时代的致命的集权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其它的二十世纪的暴政。 但是现在,中国人民应该忧虑一种更加古老、经久不衰的镇压方式:人治,即由那些虽不太在乎意识形态,但却握有巨大的权力、并会不惜任何代价来保其权力的人 当政。
【作者系著名法学家、哲学家,纽约大学教授,名著有《认真对待人权》】
(英文原文载《纽约书评》2002年9月26日。特此感谢作者和该刊物为本刊提供翻译许可。蔡济泉译,抱石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