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1
被当局以「诈骗罪」判刑两年的四川自贡土地维权人士刘正有今天刑满获释。成都维权人士陈云飞等七八十人从各地赶来迎接,其中包括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自贡市警方出动二三十人在场监视。
刘正有告诉中国人权: 这么多人来接我,我很感动。除了血压高外,目前身体还算可以。监狱里的生活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如同上了一个北大、清华的硕士,学了法律。他表示,今后会坚定地走自己的路。自己是专业维权人士,要对得起该称号,要抓紧时间,多为民众做贡献。
2000年初,四川自贡市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将刘正有的三层楼房强行炸毁,拉走全部财产。刘正有从为自己讨还公道,逐渐走上为底层民众维权的道路。2003年,他被中国的《新闻周刊》评为十大维权人物之一;2006年,获得瑞士日内瓦的「全球居住权与反迫迁中心」授予的「住房权利卫士奖」。
2009年,刘正有从事四川地震灾区受害儿童的调查,触怒当局。2009年12月7日,刘正有和未婚妻胡玉兰双双被自贡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逮捕。2010年8月20日,刘正有被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胡玉兰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并于判决当日获释。
刘正有被羁押后,一直坚称自己无罪,是因为从事维权活动而遭当局构陷,并因超期羁押绝食抗议。刘正有案件一直受到各界关注。他所帮助过的农民一直惦念着他,说他是为大家坐牢。刘正有所在的红旗乡农民最近还推选他做人大代表。
欲了解更多有关刘正有的消息,请参阅:
- 刘正有诈骗案判决书(2010年8月20日)
- 关于刘正有等诈骗案的一审辩护词(2010年7月9日)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自井检刑诉(2010)151号(2010年6月12日)
- 国际奖状寄沪后离奇丢失,上海警方侵犯公民通信权(2007年4月27日)
- 四川省自贡市失地农民欲向新任市长申冤求助,反遭暴力对待;农民代表刘正有等5人被抓打伤(200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