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国际人权日 听中国人的呼声

 

国际人权日 听中国人的呼声

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     节目长度:3分24秒  下载mp3(16k) | (128k)

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本台记者9日采访了多位中国各阶层民众:有常年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社会活动家,有救助农民的义工,有城市维权代表,也有流亡海外的专家学者,还有著名的民主斗士。他们从各种角度揭露了大陆的人权状况在日益恶化。同时,他们也提到老百姓在觉醒,反抗迫害的行动已遍及全社会。

六四天网的创始人、社会活动家黄琦指出: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所处理的数万起维权案件,都证明了官方对于人权的侵害仍在持续。62年以来,官方对人身权力、表达权力与选举权力的侵害,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变。任何人或组织所描绘的人权大进步都是一厢情愿的编造。

在农业银行工作的张军多年来义务救助访民。他告诉记者:每到冬季,北京都有千名外地访民冻死街头,大多数是农民。【录音】“现在在中国的农村,农民的土地被抢夺,房屋被强拆的事件很多、很普遍,很多农民去北京去上访,他们大部分都是说背着被子去的,住在北京的桥洞下面,或北京南站附近的角落里。这个季节都有人被冻死。不少一千人被冻死嘛,还有数千人被打死,他们大部分是农民。”张军呼吁:【录音】“我希望国际社会也能提供一部分帮助中国的农民来民告官的这些律师。”

天津反腐工作室的张建中在12月初申请游行被当局拒绝。他说:【录音】“从3号他们就把我监禁起来,同时把网络也给我断了。既然中国签署了这个公约,中国就应当遵守。这些人权被践踏都是因为这些贪官污吏、贪腐势力和公权流氓们的违法犯罪,才造成了这些冤民们。老百姓们现在正在觉醒,明白了现在只有反抗才有自由。自由是争取来的,也行动起来。有的到北京去,在一些集合地点去抗议,(到)人权组织去递交签名。”

李旭彤教授原来是国家环保总局的核安全专家,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劳教,现在流亡到了欧洲。在国际人权日之际,他表示:【录音】“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看,没有能够把人类的文明改善,改善人权。尤其是从过去十几年,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我们可以看到,数字化技术、互联网这些技术是中共镇压的主工具,这些技术也是支撑着中共暴政运转的一些工具和手段。”作为核安全专家,李旭彤指出:【录音】“现在需要作出选择,选择能够扬善抑恶的这种科技路径,这种科技发展才能保护人权,而不被暴政利用。”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秦永敏在2011年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外界称他是中国的坐牢皇帝。回首这一年,他说:【录音】“在2011年中国的人权状况,总体上是严重恶化的。我是去年11月29号从汉阳监狱被绑架出来的,到现在也差不多刚刚一年了。这一年,自己被绑架和非法拘禁一次,五天,无理行政居留三次,每次十天,所以对中国这个人权状况我是有切身体会的。”

同时他认为:【录音】“中国全民的这个人权觉悟水平已经大大高于以往,而且是全方位的,几乎就是中国社会整个社会上下,不管是底层百姓还是社会高层。”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唐音采访报道。

国际人权日 听中国人的呼声

《世界人权宣言》:有生命的文件


《世界人权宣言》:有生命的文件

关于《世界人权宣言》有许多话可说。它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础。是关于不可剥夺的人权基本原则的第一个普遍性文件,是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在这《世界人权宣言》即将60周年之际,现在应当及时强调这个具有生命的文件持久不衰的现实意义、普遍性、以及与我们人人都息息相关。今天,《宣言》比任何时候都更具有现实意义。
将近60年前,《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承认今天已经成为普遍的价值:人权是人人所固有的权利,为国际社会全体所关切。《宣言》由所有各区域和各法律传统的代表所起草,经历了时间的考验,抵抗了基于“相对主义”的攻击。《宣言》和它的核心价值,包括不歧视、平等、公平、普遍性、对每一个人适用,不论在什么地方,永远永远。《世界人权宣言》属于我们全体。
在一个受到种族、经济和宗教分割所威胁的世界上,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必须宣示和保卫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最早揭示的普遍原则——正义、公平、平等。全世界人民不分国界,都深深拥抱这些原则。

持久不衰具有现实意义

人权不仅是超越文化和传统的共同普遍价值遗产,而且是各地方价值和一国基于国际条约和本国宪法与法律所作承诺的精髓。
《宣言》代表各国政府同本国人民的一种契约,人民有权要求这一个文件获得遵守。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政府都已经成为所有人权条约的缔约国。但是所有国家都已经接受《世界人权宣言》。《宣言》继续肯定世界上人类固有尊严和每一个人的价值,没有任何区别。

不断进行中的奋斗

《世界人权宣言》保护我们全体,揭示了所有各种人权。《宣言》的起草者憧憬着一个免于恐惧,也免于匮乏的未来。他们平等看待所有的人权,并肯定人权是具有尊严的人生不可缺少的要素。
《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者的愿景鼓舞了许多人权维护者,他们过去60年来的奋斗,就是要实现那个愿景。我们要纪念从《宣言》所开始兴建的现代国际人权广厦。但是全人类还没有平等地享有人权。
奋斗还远远没有结束。我们都是《宣言》的维护者和受益者,我们都必须重新再掌握《世界人权宣言》,使它属于我们。虽然我们有权享有我们的人权,我们也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权,协助实现我们全体的普遍人权。我们的努力将成为《宣言》的力量:它是一个有生命的文件,将继续鼓舞今后的世世代代。

《世界人权宣言》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颁布后,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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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鉴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
  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
  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
大会,
  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 ㈠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 ㈡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 ㈠ 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 ㈡ 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第十四条

  • ㈠ 人人有权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 ㈡ 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

第十五条

  • ㈠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 ㈡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 ㈠ 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 ㈡ 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 ㈢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 ㈠ 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 ㈡ 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 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 ㈡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 ㈠ 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 ㈡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 ㈢ 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 ㈣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 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 ㈡ 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 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 ㈡ 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 ㈢ 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 ㈠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 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 ㈠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 ㈡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 ㈢ 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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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 邱 (q*****@gmail.com):为什么没有艾未未的邮件寄过来了,好多天没看到有关他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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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在做“说说我的艾”征文,是网友投稿和网友提供纪念品的P2P活动,目前有四篇投稿,其中三位作者领取了纪念品,具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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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更多自发组织的志愿者在为王荔蕻争取自由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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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昨天在朝阳看守所里会见了王荔蕻,她蓬头垢面,满头白发,令人痛心:。王大姐的房间里一共睡了24个人,她与其她三人睡在一张比单人床稍微大点的床上。王大姐把围观福州三网民事情全扛下来。现状惨不忍睹。#freeWLH #王荔蕻
还有冉云飞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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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以为在现在的中国,争取自由要放在争取民主之前,即便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连表达的自由都没有,何来真正的民主?曾经有人写过“若艾未未不自由,我们也无自由”,其实我们也可以说“若王荔蕻不自由,我们也无自由”,“若冉云飞不自由,我们也无自由”,“若XYZ不自由,我们也无自由”。温州的动车事故再一次说明了,如果我们不为自己争取自由,不为这些争取自由者争取自由,那么我们的生命安全也是时刻受到威胁。

期待你的投稿或者为他人争取自由而作努力。

吉软糖
20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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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软糖
2011-08-02

国际人权日前夕,民间第一届反腐工作会议在河北霸州隆重举行

国际人权日前夕,民间第一届反腐工作会议在河北霸州隆重举行


(马波、马维权、陈虎彪、刘纯宝在主席台中间就坐,其中反腐联盟主席陈虎彪先生正在发言)
(2011-12-10)权利运动发布:
在国际人权日前夕、即昨天上午,民间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河北省霸州市双龙宾馆隆重举行,除陈虎彪、马波、刘纯宝、马维权等国内知名维权人士外,还有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记者和访民180多人与会,会议由陈虎彪的女儿虎妞主持。
今天是国际人权日、即联合国大会发表《世界人权宣言》的63周年。《世界人权宣言》的主诣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当平民百姓拥有政治权利,才会拥有参与经济、社会、文化的权利,也只有享有这些基本的权利,才可以被称作公民。换句话说,当普通民众没有、或者失去这些基本的人权时,社会所体现的就是严重的不公和腐败。昨天的民间反腐工作会议正是在这样一个腐败严重侵害民众权利的严峻的大环境下举行的。
在昨天的民间反腐工作会议上,四川的维权人士、反腐联盟主席、本次会议的发起人陈虎彪和内蒙的马维权先生,以及东北的马波女士、刘纯宝先生共同商讨了腐败的形成机制和反腐联盟今后的总体规划和怎样帮助全国冤民依法维权。到场与会的全国各地访民们在会议上纷纷发表自己对当今社会腐败的痛恨。
民间第一届反腐会议结束后,陈虎彪、马波、刘纯宝、马维权等人立即返回北京,在今天的国际人权日积极开展维权和人权活动。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陈虎彪电话:1338812194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结社集会权利项目编辑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民间第一届反腐工作会议在河北霸州隆重举行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网络自由大会上的讲话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Rodham Clinton)在网络自由大会(Freedom Online Conference)上的讲话

2011年12月8日

国务卿克林顿:晚上好。十分高兴再次来到海牙。我要感谢我的同事和朋友,外交大臣罗森塔尔(Rosenthal)及我的老友和经常共商要事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t)。还要感谢新闻自由无极限(Free Press Unlimited)组织负责人利昂·威廉姆斯(Leon Willems)和其他我知道今天在场的同事们,如十分敬业的外交大臣卡尔·比尔特(Carl Bildt)以及其他各位部长、大使、外交界人士、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非常高兴同大家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对所有与会国家和世界各国都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因特网(国际互联网)(Internet)自由的问题。我要感谢尤里(Uri)和荷兰主办这个大会,这反映了你们保卫和推进世界各地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贯传统,其中也包括网络空间的人权和自由。还要感谢20多个其他国家政府的与会代表,我知道诸位将为明天达成一致意见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我很高兴还有来自民间部门和公民社会的代表与会。这一切使这次大会成为一个多方利益相关的活动。

再过两天,到12月10日,我们将庆祝人权日(Human Rights Day)。这一天是《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获得通过的周年纪念日。在取得这一成果以来的63年中,全世界都坚持履行一个全球性的承诺,要求维护世界各地所有的人的权利和自由,无论他们生活在哪里,无论他们是什么人。今天,随着人们越来越多地利用因特网从事生活各方面的重要活动,我们必须确保,不论在网上还是网下,人权都必须得到尊重。归根结底,表达自己的观点,从事自己的宗教信仰活动,为寻求政治或社会变革与其他人和平集会——这些都是所有的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无论他们选择在城市广场行使这些权利还是在因特网聊天室行使这些权利。自上个世纪以来,我们通过共同努力在物质世界保障这些权利。在本世纪,我们也必须共同努力,在网络空间保障这些权利。

这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毫无疑问,对世界各地言论受到审查的人,对那些因自己或别人在网上发表文章而坐牢的人,对那些因受到封锁而无法接触网上所有类别的内容的人,对那些受到政府监视而难以互相联系的人来说,这项任务极为紧迫。

在叙利亚,一个名为阿纳斯·马拉维(Anas Maarawi)的博客作者在7月1日被捕,因为他要求阿萨德(Asad)总统下台。他没有接到任何指控,却仍然在押。在叙利亚和伊朗,很多其他网上活动人士——人数之多,无法一一列举——遭到拘押、监禁、殴打甚至杀害,因为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组织自己的同胞。在俄罗斯也许是最有名的博客作者亚历克谢·纳瓦尔尼(Alexei Navalny)于星期二被判15天监禁,因为他参加对俄罗斯选举举行的抗议活动。

在中国,数十家公司于10月份签署了一份保证书,承诺加强各自的——引用原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格自律”。如果他们说的是财务责任,我们也许都表示同意。但是,他们所说的是向中国人民提供网络服务,而这是他们与政府对因特网的严格控制保持一致的诫律。

这些事件和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其他事件提醒我们这场斗争涉及的利害关系。这场斗争不仅仅关系到那些站在第一线的人员和受苦受难的人,而且关系到我们所有的人:第一个原因是,我们大家都有责任支持世界各地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第二个原因是,网络的益处随着用户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因特网既不会枯竭,也不会此消彼长。我对因特网的使用不会缩减你的使用。相反,上网的人和表述思想的人越多,整个网络对其他所有的用户就更有价值。这样,通过数十亿人选择寻求获取或共享什么样的信息,所有的用户都能促进创新,活跃公开辩论,满足对知识的渴求,以仅仅在上一代还因距离和成本而不可能做到的方式把人们联系在一起。

但是,当思想被禁锢,信息被删除,对话被窒息,人民的选择受到制约时,因特网对我们所有的人而言都将被削弱。我们今天为保护网上基本自由所采取的行动将对下一代用户产生深远的影响。现在有超过20亿人使用因特网,而在未来20年,这个数字将增加一倍以上。我们还在迅速接近在专制国家使用因特网的人数超过10亿人的时刻。我们今天做出的承诺和采取的行动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这个数字是增长还是降低,以及上网的含义是否会被完全扭曲。

实现因特网自由需要采取合作的行动,我们要支持一个在共同原则基础上的全球性对话,与合适的合作伙伴一起,战胜实际的挑战,维护一个开放和自由、又可互通的、安全和可靠的因特网。然而,这项事业并不是谈判达成一个单一的文件就万事大吉了。它需要不断努力,适应我们所处的数字世界的新的现实,并在这样做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

由于网络空间的来临在安全、数字经济和人权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改变我们的应对方式。这些方面尽管互有区别,但实际上不可分割,因为没有单独经济的因特网、社会的因特网或政治的因特网。因特网只有一个,我们在这里保护成就其伟业的特征。

明天的会议将为我们提供取得具体进展的机会。在这次开幕活动上,我想谈一谈因特网的捍卫者必须面对的三个具体挑战。

第一个挑战是要求民间部门积极接受在保护因特网自由方面的作用。因为不管你喜欢与否,民营公司作出的选择对信息在因特网和移动网络上如何传递和能否流通都有影响。他们对政府能做或不能做什么有所影响,而且对当地人民产生影响。

在最近几个月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事例,说明公司、产品和服务被用作镇压行动的工具。在某些情况下,这是不能预见的,但在其他情况下,则是可以预见的。几年前见于头版头条的新闻是,某些公司交出有关持不同政见者的敏感信息。今年早些时候出现的头条新闻是,一个公司在政治辩论进行的过程中关闭了活动人士的社会网络帐户。今天的新闻则是某些公司向专制政府出售用于镇压的硬件和软件。当公司向叙利亚或伊朗的安全机构出售监视设备时,或在过去向卡扎菲出售这些设备时,毫无疑问这些设备都将被用于侵犯人权的行动。

有些人或许会说,要强制企业保持良好的行为,负责任的政府只需实行广泛的制裁措施就能解决问题。不错,制裁措施和出口管制都是很有用的工具,美国也在适当的时候积极地使用这些工具;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规章,我们就进行调查并惩罚违规者。我们始终努力与欧盟等伙伴合作,尽可能把这些规章订得更严密、更有效。例如,就在上周,我们很欣慰地看到我们的欧盟伙伴针对向叙利亚的技术出口实施了新的制裁措施。

然而,制裁只是解决方案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由于技术的军民两用性和第三方销售渠道,依赖一种制裁机制来全面防止坏人将这些技术用于破坏目的是不可能的。然而,有时在国务院,有些企业会对我们说:“你只要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我们就会去做。”但事实上,你不可能只是简单地等待指示,在21世纪,明智的企业必须在他们陷入争议之前就采取行动。

我但愿对此有一个简单易行的公式,但那是不存在的。对于如何及是否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做生意——特别是在不能严格执法或法律不透明的地方——需要明辨是非和慎重考虑,并提出尖锐的问题。例如,在一个一贯违反因特网自由原则的国家,你该去做什么样的生意?你是否可以做一些事情去防止那些政府把你的产品用于监视它们自己的公民?你是否应在产品中包括对消费者的警告?你如何应对政府安全部门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索取信息的要求?你是否努力去阻止你的产品在售出后被改造或通过中介转售给专制政权?

这些问题和其他一些问题都很难回答,但企业必须提出问题。而我们其他人都时刻准备着与你们共同努力,去找出答案,并追究忽视、无视或否认该问题重要性的那些人的责任。近年来已形成众多政策资源,可帮助企业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今年6月间通过的联合国企业和人权指导原则(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准则(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均对企业如何履行责任和进行尽职调查提出了建议。今晚在这里介绍的全球网络行动计划(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是一个刚开始形成的论坛,企业可以在这里与其它业界合作伙伴以及学术界人士、投资者和社会活动人士一起应对、处理这些难题。

当然,企业总能从其用户那里获得教益。今年10月间举行的硅谷人权会议(Silicon Valley Human Rights Conference)把企业、社会活动人士和专家汇聚一处,讨论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并设法找出解决办法。一部分与会者发表了他们称为“硅谷标准”(Silicon Valley Standard)的文件,作为相关各方追求的目标。

公司主管和董事会成员解决这些难题的过程应当有助于你们形成自己的做法。21世纪负责任的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即是在新市场认真落实人权,制定内部审议程序,确定在困难情况下根据哪些原则进行决策,因为我们不能让我们大家都认为是合理并值得谋取的短期利益威胁到因特网的开放性和因特网用户的人权,否则这会在未来反过头来困扰我们大家。因为自由和开放的因特网不仅对于科技公司很重要,而且对于所有公司都很重要。无论公司的运作是通过一个手机还是庞大的公司联网,今天很难找到一个企业不在某种程度上依靠因特网,任何企业都会因网络受到限制而蒙受损失。

我还要补充一点:在今天,品牌和声誉是宝贵的公司资产。对因特网自由漠不关心从而给品牌和声誉带来风险的公司往往会付出代价。

因此我认为,很多民间企业来参加这次会议以及由谷歌联合主办今晚的活动,这恰如其分而且具有重要意义。在确保未来因特网的自由和开放的前景方面,以及在对新技术带来的风险进行管理方面,民间企业都是关键的合作伙伴

但是,在各个公司加大力度的同时,各国政府必须克制采取压制手段的冲动,而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二项挑战。如果我们不谨慎,各国政府会在谋求加强控制时破坏当前因特网管理的框架。某些政府利用因特网管理问题作幌子,实则推行为限制网上人权找借口的做法。 我们必须对这样的做法保持警惕并团结一致维护人权适用于网络的共同信念。

现在,在各种国际论坛,有些国家正在试图改变管理因特网的方式。它们想改变目前多方利益相关的方式,其中包括政府、民间企业和公民,这种方式支持信息在一个单一的全球网络中自由流通。它们打算取代这种方式,强制实行以统一的全局码为构架的系统,以此扩大对因特网资源、机制和内容的控制,并由政府集中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无论是面对某种声音还是某个公共领域,政府总想找机会加以控制。它们想控制报纸刊登什么内容,什么人能升入大学,哪家公司能得到石油合同,哪个教会和非政府组织能登记注册,公民能在哪里集会。那么对因特网为何不这样做呢?但实际情形还要糟糕。它们不只想让政府通过排斥公民社会和民间部门来实行全面控制,而且还想扩大每个政府的权力,让政府给因特网制定自己的条例规范,这不仅会损害人权和信息的自由流通,而且会破坏网络的互通性。

实际上,那些推行这一目标的政府试图给网络世界筑起国界。这种方式对因特网自由将会是灾难性的。政府的更多控制只会进一步限制受压制环境中的人民在网上的活动。这对于整个因特网也是灾难性的,因为因特网的活跃程度对所有的人来说都被削弱。以国家利益为由筑起屏障将导致全球因特网四分五裂,改变网络世界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因特网将导致人们陷入一系列数字泡沫,而不是以全球网络相互连接。让因特网各自为营,只会使之变成回音室,而非创新的全球思想库。

美国希望因特网继续是活跃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交流的空间。为此,我们需要保护在网上行使自己权利的人,我们也需要保护因特网本身不受有损其基本特征的种种计划的影响。

那些试图推行这些计划的政府通常是借着安全的名义。让我说明一点:维护安全与打击网络犯罪,如盗窃知识产权等,是切实存在的挑战,我每次讨论这些问题时均强调这点。因特网上有破坏者,有恐怖分子,也有偷运走私分子,还有居心叵测的人在策划网络袭击,这些人必须被制止。我们可以通过合作,在无损于全球网络及其活力,无损于我们的原则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

网络安全值得详谈。但是今晚我不准备细说。我今后还会谈到,但我的基本观点是,美国支持目前已有的政府与民间合作,对因特网技术发展采取即时管理。我们支持今年早些时候全世界30多个OECD国家制定的多方利益相关的因特网管理原则。用一句美国俗语来说,我们的立场是“没有坏,就不要修。”而且,没有理由以一个压抑性的体制来取代一个有效的体制。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挑战是,我们各方——政府、民间领导人和公民社会成员 ——组建这一全球联盟并非易事,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于许多国家的人们来说,因特网的潜力仍未实现。虽然对于我们在美国或荷兰的人来说,不难想象如果因特网不那么自由,我们会失去什么。但对于还不了解因特网在日常生活中能带来什么益处的人来说,必然就比较困难。为此,我们必须更加努力地说明,现在以及将来,开放的因特网均符合所有人的最佳利益。我们在努力建设这一全球联盟并向下一代因特网用户所在国家的领导人阐明道理时,我们必须铭记这一点。今天,这些领导人有机会做到今后因特网的所有好处向本国人民开放,这同时也有助于我们保障因特网对所有的人开放。

因此,美国将在全球各地的工作中倡导因特网开放。我们欢迎其他国家加入我们的队伍。随着我们的联盟逐步扩大,今晚在这里,蒙古、智利、印尼还有其他国家都有代表在场,一定能有效地将其他可能的合作伙伴吸引进来,他们提供的意见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难题。来自政府、民间及公民社会的新生力量将在未来几十年参与对因特网的管理,与此同时各地区将增加数十亿上网的用户。现在,我们需要为今后支持因特网开放的伙伴关系打下基础。本着这个精神,我呼吁人们重视今后议程上的两个重要问题。

首先将是逐步增强对一个新的跨区域组织的支持。这个组织将完全以我刚刚阐明的方式共同努力。这个组织以共同的原则为基础,为各国政府提供一个平台,与民间部门、公民社会和其他国家的政府发展创造性的积极交往。一些国家已经表示有意参加这个新的组织。我希望在座的各方也将采取同样的行动——同时在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其他各方将会支持我们的荷兰东道主起草的宣言。这项工作十分出色,尤里,我们感谢你的领导作用。

我希望强调的第二个问题是,采取实际行动进一步支持受到专制政府威胁的网络活动人士和博客作者。保护新闻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最近报告说,目前在全世界各地被监禁的所有的作者、编辑和摄影记者中,有近一半是网上新闻工作者。这方面的威胁的确存在。我们中间的有些方面已经为活动人士和博客作者提供了支持,包括财务方面的支持。我对欧盟最近宣布为此目的提供一笔新的资金感到高兴。我也知道,其他各国政府,包括荷兰在内,也在寻求提供帮助的途径。

通过协调我们的各项努力,我们能够取得更大的进展并帮助更多的人。早些时候,我听到外交大臣谈到一项建议。我们谈到在这一全球行动中开创一项数字卫士伙伴计划。我们希望在明天的会议上能有机会同其他可能加入计划的合作伙伴商讨怎样使这样一项伙伴计划产生效力。

因此,我们在荷兰的这座美丽的城市开会,讨论如何保持因特网的开放性,但有些国家正竭力朝相反的方向走。这些国家力图在网上不同活动之间建立屏障----经济交流、政治讨论、宗教表述、社群互动等等。他们想要保留他们愿意看到的、不对他们构成威胁的内容,却要压制他们不想看到的东西。然而,试图对商业开放却对自由言论关闭需要承担机会成本,由国家的教育体系、政治稳定、社会流动性和经济潜力付出代价。

建立分割因特网的屏障比较容易,但保持这些屏障却很困难,其中也会产生机会成本。我国政府将继续竭诚努力,争取穿越压制性政府建立的每一个屏障。由于建立屏障的政府最终将发现自己也被困于其中,他们将面临独裁的困境,如果不撤除屏障,就不得不承担维持屏障的代价,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镇压手段,承担不断提高的机会成本,因为遭到屏蔽的设想被错过,人员也无法失而复得。

我呼吁全世界各国摒弃相反的、黑暗的观念,加入我们的行列,寄希望于我们已经进行的努力,期待因特网的开放将促使各国更为强盛,更为繁荣。

这并非把希望寄托在电脑或手机上,而是坚信人类精神必胜,坚信人民必胜。我们完全相信,只要我们的合作伙伴和政府,以及全世界的民间部门和公民社会共同努力,同今晚在座的全体人士抱有同样信念,我们就能保障因特网对所有人的开放性和安全性。

在人权日前夕,这次会议让我们谨记应当成为我们的北斗星的不朽的原则。环顾我们所处的世界,观察世界演变的情况,我们要谨记并没有一种自动驱动装置引导我们向前。我们必须有诚意地努力工作并参与坦诚的辩论,我们必须共同迎接这个令人兴奋的数字时代提出的挑战并抓住这个时代提供的机会。感谢诸位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