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2022年1月28日“徐州丰县八孩铁链女”事件已经13天了,至今没有一个人伏法,一句“这个世界不要俺了”反而成了网红,亿万网民关注。针对此事暴露出中国“拐卖人口之泛滥”等问题离不开官媒沉默,司法黑暗,政府掩盖……这就是所谓政治正确、冬奥惊艳,中国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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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2-02-09 1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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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2月12日讯】朋友们好,今天是2月11日(星期五),欢迎来到《远见快评》,我是唐靖远。
今天焦点:丢车保帅?徐州抓捕董志民和人贩子!DNA身份比对疑云笼罩,徐子八究竟是谁?5大疑问直击官方,徐子八或面临危险!
开始今天的话题之前,先和朋友们说明一下,今天的内容比较多,线索比较杂,可能会有点枯燥,但今天我们讨论的内容非常重要,所以希望朋友们保持耐心观看。
就在昨天,徐州官方发出了最新一份关于徐子八案件的调查通报,这是当地县市两级政府发布的第4份通报,也是徐州市级政府的第二份通报。这份通报和我们此前与朋友们讨论分析的几乎一模一样,正式抛出了董志民和桑某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只是多出了一个此前从未提到过的桑某某丈夫时某忠。
这份通报是一个分水岭,标志着官方层面已经公开释放信号:徐子八一案到此为止。此前被各种爆料可能涉案的村镇干部,以及拐卖案可能牵扯的更多体制内人物等等,都被切割干净了。尽管可能还会有后续的官方情况通报,但从此次通报的内容看,当局显然已经至少在部级层面及其以下达成了共识,要就此大事化小定案了。
我们看到徐子八事件从曝光到现在已经接近两周,阅读量已经近30亿,但直到这第四份官方通报公布以后,这个话题才第一次被允许出现在了微博热搜排行榜。
更为重要的是,从这份通报出台开始,作为受害者当事人徐子八的处境,很可能会发生转变,甚至可能面临某种危险。为什么这么说呢?今天我们就重点来讨论这份通报存在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被舆论忽略了的重要信息。
首先,我们从大众对此次通报的反应来看,当局想要大事化小的算盘有点一厢情愿。
这份最新通报比较短,只讲了三件事:1. 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因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
2. 董某民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与其丈夫时某忠涉嫌拐卖妇女罪,此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当地民政、教育及妇联等部门已经做出安排,确保董家老人孩子得到照料。
这份通报仅在微博一个平台至今就已有近13.5万评论,超过21万次转发,其中位居榜首的获得了高达33.7万点赞的一条留言是这么写的:“姓董的只有非法拘禁罪吗?强奸罪呢?虐待罪呢?”
这条留言,实际上已经揭开了徐州发布的最大一个破绽:在举国、甚至是举世围观、众目睽睽之下,在无数普通网友都能够一目了然看到徐子八案件中被晾晒在阳光下的罪恶的情况下,徐州官方依然自以为高明地给出了这份有着明显准备大事化小的通报。
此前我们讨论过了,徐州官方自己在第三份通报中已经承认,徐子八(也就是官方说的小花梅,但鉴于小花梅这个身份依然存在重大疑问,所以我们这里还是暂时以徐子八来指代这位落入人间地狱的女子)早在云南的时候就已经有精神障碍。
所以,无论当时她是被董家买去的还是所谓被“收留”的,根据《婚姻法》,她和董志民的婚姻都是无效的,而董志民与一个毫无自主行为能力的女性发生关系,而且生下了这么多子女,这已经是任何人都能看见的犯罪事实,这和那种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犯罪嫌疑,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这是一个常识。
如此明明白白的犯罪,徐州官方都可以视而不见,都可以避重就轻,仅仅以一个一般最多判到3年有期徒刑的非法拘禁罪刑拘董志民,这份通报的公信力如何,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个大问题,是徐子八的年龄。我们在此前的节目中多次讨论了,徐州官方在第三份通报中自己也提到了,说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比对照片和口音确定了小花梅的身份。
既然查阅了户籍底册,为什么在第四份通报中列出了董志民、桑某妞等三人的年龄,偏偏对大众一再追问的受害人年龄只字不提?为什么徐州官方既不公布董志民与徐子八1998年办理结婚证的原件照片,也不公布云南那边查到的亚谷村户籍底册的原件照片?
这两个要素,都涉及到受害人的年龄,这属于本案对嫌犯定罪量刑的核心要素,绝非可有可无。
在央视播出的丰县精神病院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镜头特意给了一个病房中的床位牌画面,上面的部分字样被模糊了,但有一个明显应该是显示为年龄的位置可以看到数字“52”。
这个手法非常鸡贼,央视记者并没有明确说这个床位牌就是徐子八的,但又明显在暗示这个52岁的15床病人就是徐子八。
海内外网络上很多网友对这个信息的反应几乎已经到了快要破口大骂的程度。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这实在太过侮辱大众智商。
任何稍有常识的人看看徐子八的视频或照片,都不太可能认为一个被禁锢摧残了24年,尤其近10年几乎不间断地生下7个孩子,又被铁链锁在冰冷黑暗小屋里的52岁大妈,还能如此驻颜有术,看上去最多也就40岁上下。
第三,在这次徐子八事件中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从2月7日徐州官方发布通报声称通过照片比对确认了徐子八就是云南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小花梅开始,云南方面迄今一直保持沉默。
按中共行政的官方程序,这么一件轰动整个国际社会的大案,徐州警方前往云南当地调查,当地是必须派遣人员进行协查的,因为小花梅是当地人,这个人被拐卖失踪了,这是当地的悬案,当地也必须要通过协查然后给出一个答案,一份结案的报告,要给当地人一个交待的,因为这么一个本地大活人失踪了二十多年,现在造成了重大国际影响,当地是否存在失察的责任,这些必须给出说法。
但云南地方至今没有发表对徐州官方结论的任何表态,没有否认,但也没有承认。
即便在大陆的网络上,我们看到也已经有了解情况的网友在发出质疑,质疑什么呢?就是质疑徐州警方自称前往云南当地进行调查的真实性。
这种质疑并没有过硬的证据,但从情理上和逻辑上,我认为至少是说得通的,也就是说,徐州官方应当对相关疑点给出更详细完整的说明才能取信于人。
这个质疑的核心信息链条大概是这样的:
从丰县第二份通报1月30日出台,到徐州第三份通报2月7日公布,中间经历了7天时间。
在这7天之中,徐州官方需要迅速完成调查组的筹备与成立工作,然后立即调查所有相关案件资料,并迅速找到“云南亚古村”这个此前明显被丰县调查组遗漏或故意隐匿的关键线索。
然后徐州方面必须立即与云南方面进行沟通协调,需要火速办完跨区域调查所必须的大量行政协调方面的公文程序及文件的申请、批准等等工作。
然后调查人员需要从徐州飞昆明至少3小时,然后乘车至少9小时才能到达亚古村。亚谷村属于少数民族傈僳族村落,民居散布在陡峭的怒江峡谷之中,总计有460多户,超过二千人。
也就是说,徐州必须在福贡县当地警方的协同下,迅速完成对该村大范围的撒网式排查,然后很幸运找到当地老人凭借长达二十多年不忘的记忆认定小花梅身份,而且还更幸运地挖出了桑某某这个关键线索。然后警方还需要神速找到千里之外的桑某某地址,同步完成对桑某某的调查笔录。
所有这些工作,都只能在7天之内完成,而且还正好是过年大假期间。这样的超高效率,想不让人质疑都难。
第四大疑问,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徐子八的真实身份。尽管徐州官方在最新通报一开头就强调说,经过了公安部、江苏省、徐州市三级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徐子八)与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及其同母异父妹妹进行DNA检验比对,认定符合母女关系,言下之意这就是最终定论了。
有个别微博大v立即为此背书,说自己获得独家可靠信息,这是从小花梅妹妹保留的母亲的衣物上提取了DNA样本。
听上去似乎这就是最确凿无疑的证据了,但问题依然存在。
最大的问题就是小花梅母亲这个生前遗物究竟是什么?既然是生前遗物,那就不可能是开棺验尸取得的样本,唯一可能的就是死者生前物品遗留了毛发或指甲等物质,尤其毛发可能性最大。因为已经有网友去了亚谷村实地调查,证实小花梅母亲早于2019年因食道癌去世。
但关键在于,用毛发采集DNA样本是有先决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必须是拔下来且毛囊保持完整的毛发,自然脱落和剪下来的毛发都不行。拔下的毛发如果用纸巾之类包起来即便放低温环境(冰箱)最长也就可保存十天左右,时间再长,毛囊就会坏死,DNA就会降解从而无法提取。
指甲的情况也类似,常温状态下,指甲采集DNA需要一周以内的,极限情况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那么问题来了,小花梅的母亲去世已有3年左右,徐州公安要想从一件常温常态保存的衣物上成功提取DNA样本,必须满足以下几条:头发都是拔下来的毛囊完整,而且经过了长达3年而没有腐败降解;样本量必须足够,因为通报说对小花梅姐妹俩都进行了比对;此外,小花梅的妹妹不但随身保留母亲的脏衣服而且还得3年都没有清洗过才行。
大家看到了吧,我们从一开始就说了,徐州官方的通报就是一份不管你信不信,只问你服不服的通报,我想朋友们现在可能对此会有更深刻的理解了。
第五,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疑团:我们刚才提到了,福贡县亚谷村是隶属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管辖,村民都是傈僳族,当地交通不便,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村民相互沟通也都是说傈僳族语。
我们都知道,徐子八事件刚曝光的时候,多位当地人都证实徐子八是四川口音,不但会说普通话而且还会说英语。我们现在看到徐子八开口说话的几个短视频中,她都说的汉语而且的确带有四川一带口音。而徐州官方在第三份通报中白纸黑字写了,说通过照片比对和口音确认了徐子八就是小花梅的身份。
这就带来两个非常关键而又难以解释的问题:第一,24年前的亚谷村,是一个深山峡谷里面的极为闭塞的少数民族村落,生活在这里的小花梅,是从哪里学到了四川口音的汉语,学会了普通话,甚至还学会了英语?
第二,官方说通过口音比对确认了身份,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只能是徐子八曾经说过傈僳族的语言,因为亚谷村的村民只能从傈僳族本族语言才能确认这是小花梅,如果仅仅凭借徐子八说汉语的口音是无法认定的。
这是一个常识,如果徐子八就是小花梅,那么她是傈僳族,说汉语相当于说外语。我们都知道,说仅凭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说汉语的口音,就可以确认他是美国人还是欧洲人,那就是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
徐州官方既然敢于这么笃定地发布确认徐子八就是小花梅的通告,看起来充满了四个自信的样子,那么徐州官方敢不敢公开一段徐子八流利使用傈僳族语言说话的镜头?
这个话题讨论到这里,我想朋友们已经看清楚了,徐子八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仍然存在巨大的疑问,徐州官方以为把公安部搬出来背书就可以安全过关,但他们精心撰写的报告漏洞太多,我们完全无法相信。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个人倾向于这么一个结论:小花梅可能是真实存在的,她被桑某某拐卖到了徐州等情节可能也都是真实的,但这很可能是董集村另一个人的故事,一个已经消失了的人的故事,她的身份和经历被完整嫁接到了徐子八的身上。
董集村的拐卖妇女非常多,与徐子八几乎同时被发现的就还有另一家也有精神失常的女子,说在地上生活已经二十多年。
2月8日,财新网曾经发表了在董集村的采访报导,证实这位女子名叫钟某仙,和徐子八差不多同时期来到董集村,生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也已成年到了结婚年龄。
而据财新网采访的知情人披露,钟某仙丈夫曾经直言不讳告诉他,钟某仙是花1,000多元买来的,而且村里还又为此罚款了1,000多元。至于钟某仙长期在地上生活的原因,其丈夫公开向抖音博主介绍说是“打针打坏的”。
但董集村至少有两位村民向财新记者表示,钟某仙曾受虐待,她丈夫早些年经常把她吊起来打,打得惨叫连连,村里人都知道,因此而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叫“吊死鬼”。
这位钟某仙目前也在丰县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而且极为巧合的是,财新报导说钟某仙出生于1970年,今年恰巧也是52岁。这篇报导现在已经被删除了。
大家可能还记得吧?前面我们提到央视那个暗示这是徐子八的医院床位牌镜头,显示的就是52岁。所以,这个巧合迫使我们不得不怀疑,这种有意的张冠李戴就是央视新闻为什么要把病人姓名打码模糊的真实原因。
聊到这里,我想不少朋友们可能都会有一个疑问了,就是为什么徐州官方都承认了有拐卖了,就非要移花接木来造假,认定徐子八是小花梅而不是李莹?如果徐州官方造假,为什么公安部和央视都要来配合造假?
这就涉及到我们刚才开头时提到过的,为什么说徐子八现在的处境面临一定危险的原因所在。
都是被拐卖,小花梅和李莹究竟有什么不同呢?大家都看到了,小花梅父母双亡,仅仅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远在河南。而且小花梅被拐卖的案情很简单,涉及到的只不过就是桑某某夫妇而已。所以如果徐子八被确认为小花梅,无论她的精神病是否好转,她很可能只能继续待在丰县当地,处于政府严格管控之下,因为她家乡没人了。
如果徐子八被确认为李莹,那么李莹被谁拐卖的?这个真凶要查起来恐怕就比较棘手。而且李莹的母亲和叔叔等至亲都在,她势必要被送回到南充家中,在亲人的陪伴照顾下,她的精神病非常有可能好转。
在这里有一个重要概念需要澄清一下,官方现在给徐子八下的结论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以此说明她有暴力倾向。但我个人从徐子八的经历来看,不能排除她是应激性精神分裂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她不是先天的精神问题,而是后天遭受重大创伤或刺激后而导致。
这种精神分裂的预后良好,只要杜绝了刺激源,甚至可以达到终身痊愈的效果。
换句话说,如果徐子八是李莹,她回家就存在完全恢复正常的可能。她一旦恢复正常,她说出来的东西,可能对整个徐州官场都是一场毁灭性的大地震。这就是李莹和小花梅两个身份之间最大的不同。
据此前我们提到过的那个“骄傲女孩”团队的披露,徐子八是被当地很有势力背景的两兄弟贩卖的,参与这个贩卖产业链的不仅有警察,也包括了交通、卫生、民政、教育等多个系统的至少400多名公职人员,其中级别最高的据说已经坐到了厅级的位置。
我无法核实这个团队的信息真伪,所以这里也只是在明知官方撒谎的情况下,给出一些民间信息供朋友们参考。我之所以认为“骄傲女孩”给出的信息值得参考,是因为他们早在官方发布通告前就曝光了桑某某的名字叫桑禾妞,而官方通报之后才将桑某某改称为桑某妞,这等于印证了这个团队的信息。
所以,徐子八事件发酵到现在,已经远不是丰县或徐州一个地方的事情,对中共来说,如果李莹开口道出这20多年的黑幕,对整个体制都将是一场灾难。
所以,当中共官方上下勾连造假、对徐子八事件拍板定案发布通报之际,也就意味着徐子八的身份开始转变了,她开始从一个受害人被迫转变成为了潜在的证人,而且是唯一的证人。
中共就有了充分的动机要将徐子八指定为孤家寡人的小花梅,如此才能保持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
这就是我们说的危险,也就是说,徐子八本来有希望回到亲人身边,有希望获得病情的恢复,但中共极有可能为了掩盖集体罪恶而再次毁掉她与亲人团聚的唯一希望,甚至以精神病未能痊愈为由,将徐子八事实上永久关押。
不要以为中共做不到,比这更黑暗更歹毒的事情中共都干过。
我们今天在这里持续发声、呐喊,就是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们都保持关注,睁大眼睛盯着中共政府,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董志民一家毁掉徐子八一次之后,徐州当局甚至中共当局再第二次摧毁她。
这是我们作为一个人,一个万物之灵最起码的底线。
好的,今天我们就暂时聊到这里了,谢谢各位的观看和收听,我们下次再见。
《远见快评》制作组
到了2月10日的第四次通报,徐州丰县“八孩妈妈”事件来到了一个节点:徐州调查组确认存在拐卖妇女。
第一次通报:不存在拐卖行为;
第二次通报:杨某侠是被董的父亲收留,结婚登记时没有核实身份信息,铁链是因为防止女方犯病,没有发现拐卖行为;
第三次通报:杨某侠是云南人,叫小花梅,因为言语行为异常,父母委托老乡桑某“带她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到江苏后走失,未报警也未通知家属;
第四次通报:涉嫌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由此,这一事件具有了里程碑意义,因为这是中国第一起由网友从社交媒体发现并持续关注、不懈追问后被确认的拐卖妇女案。
没有无数网友的仗义执言,这个可怜女人恐怕还在铁链之下,带着谜一样的身世。
“这个世界不要俺了”?无数陌生人给出了答案:不抛弃、不放弃。
我怎么能不为此激动呢?
看看对面的是什么吧。
首先,这些陌生人的追问,要克服过年时节直面恶事件的心理关。人们必须鼓起十足的勇气,才能面对那一个又一个罪恶累累的拐卖妇女事件,面对无比粗粝的丑陋。
比如,这几天,我详细阅读了《中国拐卖人口问题研究》等学术着作,看了各大媒体各个时期的打拐新闻报道,看了《古老的罪恶》《喊山》《极花》等拐卖妇女主题小说/报告文学,看了《盲山》《狗镇》等电影……这个过程中,没有一部作品我是可以一口气看完的,都不得不中途停下然后强打精神再回来。因为工作原因,我是一个见惯了世间真实丑恶的人,相对一般人而言,具有更强一些的抗击打能力,因此,我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面对那扑面而来的古老罪恶,不由把心揪紧。谁不愿意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年?但是,谁又能把被囚禁在窑洞的女大学生在墙壁上写下的那几百个“跑”字轻轻松松地放到一旁呢?
其次,这些陌生人的追问,要面临“有关方面”的直接压力。
第三,这些陌生人的追问,要面临与周遭世界的格格不入。要知道,之前,“八个孩子的爸爸”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他的家成为网红打卡地,获得大批赞扬和支持(包括一些主播),他的直播间有几万粉丝,他还接了广告,装修公司的、婚庆公司的……这种现象说明,他有“群众基础”,土壤肥沃。当网友们在朋友圈提问质疑,要面对的不是这位董某,而首先是环绕自己的那些董式思维拥趸。
举别人的例子不合适,还是以我自己为例吧。比如,2月4日,我就此写了第一篇文章《百花羞公主的孩子如何安置?》,探讨被拐卖妇女所生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结果,在我自己的评论区也遭到不小抨击,为此我不得不拉黑了一大批关注者。比如这位(他在这里也获得144个点赞):他们认为我“侵犯了人家的幸福平静”,要我尊重董某一家“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他们认为我应该给董家多捐钱,他们质问我“吃人血馒头”“该删除了,非要别人妻离子散你才满意吗?”……
这种意见很是有一批人。我是如此,其他人也差不多。
可想而知,当人们在朋友圈呼唤人性时,要惊醒多少妖魔鬼怪。
第四,这些陌生人的追问,要触动的是一个难以触动的体系。
这一点比较关键,需要重点说。先举一个例子,也是丰县的一个真实故事。
2019年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CCTV-1《等着我》节目播出,帮助刘环环——一位29岁徐州丰县女子寻找妈妈。
在节目中,刘环环说:妈妈有精神疾病,被人贩子从哈尔滨带到徐州,因为没有卖出去,就被抛弃了,一个人在流浪。爸爸看着这个人很可怜,把她收留,结婚,爸爸是大龄,有残疾,所以很重视她。10岁左右,妈妈走失了,5年之后,表姐在山东收蒜时偶然在一家包子店看到打工的妈妈,就把她带回来,一家人团聚了。家里从不留钱,不放交通工具,也不让妈妈单独出门。没想到,3年之后,2011年,妈妈又走失了,因为,这一次刘环环从县城带回了一辆自行车,妈妈骑自行车走了。
这个故事的蹊跷就在于:刘环环一家都知道妈妈来自哈尔滨,知道她被拐卖,她写下很多字,其中写得最多的字,就是“哈尔滨”。“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我妈妈有一个很大的愿望,就是要找到她自己的家(哈尔滨的)”。当刘环环2019年打电话给哈尔滨电视台,很快就找到了妈妈的家人。那么,之前二三十年,当地各有关部门在做一些什么?
上图:刘环环妈妈在哈尔滨;下图:在丰县
央视是一个高层次的外部观察者。那么,当初是如何收留的?精神病人如何完成的婚姻登记?是不是《婚姻法》规定的自愿?很可惜,在节目中,央视没有提出这些问题。是的,连央视都没有提出这些问题。有一只“房间里的大象”被无视了。
在这些年中,梁希在哈尔滨的父母和哥哥也一直在找她,“东奔西跑寻找,到处打听也找不着。”直到去世,父母亲都不知道她困在丰县一个农村里。如今,哥哥也年过70。
后面的故事更加离奇。2021年10月,“环环妈妈梁希已回家”微博发出控诉说:“妈妈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王庄村张庄被一个老头收留,当地违规上了户口把名字梁希改成了张兴荣,落户在一个单身汉户口上,说是捡到的,小孩都知道捡到一分钱需要交给警察呢,这样捡到一个活人(是不是捡到的还要调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派出所户籍处就能有权利直接上户口,不需要调查核实?不需要采血入库?公安机关办户口不需要发声明?”
微博控诉说,徐州打拐办和央视栏目组在解救梁希时被打,遭到镇政府和村委围攻,经过高层协调,第二次接人成功,但被当地索要3万块,给了1万块现金才把人带走。此时,梁希满口已只剩下一个牙齿。
昨天,“环环妈妈梁希已回家”微博还在,今天已经看不到了。
这个故事最令人唏嘘之处是:阻扰解救的人竟如此理直气壮。请注意,在人贩子之后,明确说自己家在哈尔滨的梁希两次被“收留”,两次被成功“落户”,在媒体、丰县地方各部门、宿州地方各部门的眼中,这种收留和落户都是合法的,她仍然被当作“合法妻子”。
今天,当人们发出质疑,在他对面,横亘着一个长期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庞大体系。那些未被解救的妇女是如何“合法化”、如何长期存在的?这些“合法化”措施和理念体系如何将严酷的拐卖问题遮掩?又如何让拐卖案生生不息?
这是更大的挑战,也是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也许,到了这里,您会更明白,为什么第一次通报说没有拐卖;会更明白,为什么董某有那么多粉丝可以接那么多广告;会更明白,为什么董某已经成年的长子可以在地方机构打电话给一些微博作者威胁要封号;会更明白,为什么像我这样只是写一篇探讨文章就要在后台受到那么多自发攻击。
也许,到了这里,您会更明白:全国各地的人们,冲破重重阻力牵挂一个远方陌生女子的苦难,有多么难能可贵。
选择直面问题的刘环环是一个好女儿,特别是,当她说出这句话时:“正义不该被隐藏”。
是的,那些妖魔鬼怪将会被惊醒,但正义不该被隐藏,正义应该被伸张。是的,黑暗里的眼睛将被阳光刺痛,但那些无法发声的人应该被听见,那些被困在某个洞里的人应该被看见。
在中国,人口拐卖常常是跨省流动的。
妇女和儿童,被从西贩运至东,从比较贫困闭塞的省份,拐卖到相对富裕发达的省份。
具体来说,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新疆是主要流出地。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福建、广东则是主要流入地。
2004年,来自多个大学和研究所的研究者们组成了一个“华东五省云南/广西籍被拐卖或拐骗者流入地个案研究”项目组。
研究者们去了华东的五个“买方省份”——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福建,面对面访谈了许多位被拐卖的女性。
在江苏接受访谈的,正是六位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
那六位接受访谈的女性,哪些因素造成了她们被拐卖?她们曾经历过什么?曾反抗和逃离过吗?后来,她们又为什么不回家?
六位被拐卖到徐州的云南女性
徐州有两个特点,一是(曾经)比周边穷,二是交通便利。
江苏是国内富省,对贫困地区来说,“江苏”自带光环。比起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徐州就被比成了“欠发达地区”,几十年前尤其如此。虽然徐州近几年GDP增长较快。但2002年时,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评估了13个江苏省辖市的综合实力,徐州排在第11位。这意味着徐州及其下属县城和农村,**对周边人口的吸引力不够**。
徐州又是南北的交通枢纽。称得上“全国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也就几十个,徐州就是其中一个。至少在交通上,“外来媳妇”的流入是很便利的。
二者叠加在一起,使得徐州成为了“云南女性被拐卖骗婚”的典型地区。1985年以后,许多云南籍的女性被拐卖到徐州,1988年~1990年是高峰期,单单一年里被拐到徐州的婚姻迁入女性就有2000~3000人。
不仅如此,1993年以后,甚至出现了“人带人”的现象。为了利益,一些先期到徐州的女性开始介绍家乡的女性(包括14岁~18岁之间的大龄女童)过来。一些此前被拐卖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老乡卖老乡”,也是徐州某些村庄有着许多云南籍女性的原因。
2000年,全国进行“打拐”专项严打。此后,徐州的拐卖妇女儿童有所下降,立案数目也从过去的一年上百起,下降到后来的一年几起。
然而,许多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人生已经永远被改变。
大部分时候,买方属于“当地偏穷的人家”,或者是男方个人条件差,难以在当地婚娶。
徐州的6位女性流入的家庭,有4个属于贫困家庭,因为家穷娶不到当地媳妇,而买/娶一个外地媳妇,成本要低得多。
A的**丈夫年龄过大,比她大16岁**,结婚时33岁,在当地这个年龄基本娶妻无望,“说过不少,总也没合适的,后来请人算命,算命的说他错过机会了,在本地找不到了,要找个外地人做媳妇,这样可以冲喜”“自己年纪小,还是小孩,他这么大,心里觉得很害怕。”
B流入了贫困家庭,“**一月不吃一瓶油,****一年不吃一回肉**”,不仅如此,由于在村里是小姓,家族人少势弱,也常常受到欺负,“现在这么穷,村里有扶贫款,就是不给。”因为没有申领到扶贫款,所以她家到访谈那年还借住在别人家里,没有自己的房屋。
C流入了贫困家庭,“当时**婆婆常年生病,经济条件也不好**,生活条件比其他人家差,在当地找对象有困难。”而且家里也是小姓,“赵姓的势力比较小,办起事不如姓李的(村里大姓)的那么顺”。
D**丈夫当时已经42岁,(D仅16岁)**,父母已故,连“买妻子”的钱也没有,是**在路上强“拉”妻子回家的**。
E流入的家庭则更加复杂,**丈夫身材矮小,长相丑陋**,不受父母喜爱,也得不到多少父母的庇护。E因丈夫的丑陋而十分难堪,从未让自己娘家亲戚见到她丈夫。不止如此,丈夫的二哥因为在分家时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经常借酒发疯,大吵大闹,甚至暴打家里人,E就多次遭受二哥的拳脚暴力。
F的丈夫家庭贫困,而且**男方有小儿麻痹后遗症,腿部残疾,难以自理,不能做农活**,只做点缝纫活,但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很困难,“差,差,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他家最困难了,比他再困难的,只有老光棍了,没有比他再困难的了”。
贫困的家庭,糟糕的男方条件,非自愿的婚姻,都增加了被拐卖女性的痛苦。
六个人里,相对来说“自愿被拐”的是C。她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同意嫁给来云南的丈夫的。
C丈夫的表嫂也是云南人,表嫂表哥来云南走亲戚,C的丈夫跟着来了,于是遇见了C。当时C听丈夫说,江苏徐州这边“不用砍柴烧,不用背,不用挑,是平原,什么都用机械化,干活很轻松,还有很多苹果树”。C觉得比自己在云南的生活好很多,就跟家里说,想出去,不想在山沟沟里过一辈子,想知道“大世界”是什么样。
到了徐州后,C虽然一开始不习惯,也发现很多情况不太符合,比如没有苹果树,机器(拖拉机)是别人家的,但是她安慰自己,“骗不骗也就这么回事……是平原不假,也不用挑,不用背,开始的时候也不用我干活……”
如果说C还是部分知情,那么ABDEF则全是非自愿、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拐卖的。
A和B是被熟人或亲戚骗出去后被卖的。
A的**熟人给她介绍了一个“能找活干”的人**。她并不认识那个人,但出于对熟人的信任,而且希望干轻松、挣钱多的活,就跟着那人走了。
B是**一个有亲戚关系的“小大姐”说要带她去县城玩**,她上了车,那个“小大姐”却偷偷下了车。车上的男人是人贩子。
E和F是去找工作,被伪装成劳务中介的人贩子骗去卖掉的。
E跟着姐姐去昆明玩,姐姐出去做生意,让她在旅社里等,**她上劳务市场找活干****,碰到几个人说有大生意**,让她跟着走,她跟着上了火车,发现去的不是之前告诉她的地方,但已经上了火车,下不了了。
F赶集时遇到两个本地人,一个姓张,一个姓汪,**说可以带她出去打工**,她跟着这两人走,就被卖掉了。
D的遭遇可能是最惨的那种,**在村里被亲戚下药**,强行拐卖。
姑奶奶的侄女给D下了麻醉药,她昏昏沉沉了三天,醒过来已经被带到了徐州火车站。和她一起被带出去的还有她姑奶奶,她姑,都被卖掉了。她趁人贩子没注意逃了出来,却走投无路,不识字,身上没钱,也听不懂当地的话,又遇到现任丈夫,**被他硬拖回家**。
人口贩运之所以难以禁绝难以辨认,原因之一就在于,几乎什么样的犯罪者都有。
人贩子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单人犯罪,也有团伙犯罪。有人说是要帮助介绍婚姻,嫁到好地方好婆家;有人说是要带你去见世面开眼界;有人说是要招劳力介绍工作……陷阱多种多样。
有人觉得被拐卖女性是自己不够谨慎,然而像D那样在村里被亲戚下药,又该如何小心预防?何况许多被拐卖女性成长于传统农业社会,那是建立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的“熟人社会”和“亲缘社会”。人们会自然地信任亲戚、朋友、同乡,对自己的小孩也大多是“放羊式”管理……研究发现,在许多流出地农村,子女外出数日不归,不告知家长,家长也不过问不追查。比如“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调研项目”访谈的21个人里,被拐卖的那次离家,7个人告知了家长,14个人未告知,未告知者为告知者的两倍。
这些文化习俗,正是人贩子所利用的。
不要期待被拐卖女性是完美受害者,要看到她们的生存逻辑和实际处境。
研究发现,被拐卖的女性往往有个共同点——**生存于多重困境中**。
她们家乡偏远闭塞,这是地理困境;家庭穷困,这是经济困境;家里缺少温暖关爱,这是情感关系困境;身为女性,更早地辍学,更早地承担家庭重任,成为童佣、童农,这是性别困境。
A父母早早亡故,**A****只上了半年学就辍学**,帮哥哥家**干农活、带小孩、做家务**,“家里有羊、有猪,上午吃了饭,把羊、猪往山上放,下午太阳下山赶回家。二哥家有三个小孩,跟我差不多大,比我小两三岁,小时候就帮着带小孩……在家帮他们干活,没法上学”。
**D没上过学**,想上,但爸爸在外工作,她是老大,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要带,父母就让她辍学做家务,“父母叫我不要上了,家里很忙很忙,所以我也不上了……我从小就比较顾家……**七八岁就在家放牛,12岁洗衣服、带弟妹**……”
E记得,自己家乡“不太好,**有饭吃就不错了**,钱么,就不要说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钱花的”。
F母亲改嫁给继父,她和哥哥都**被迫辍学,在家里做家务**,而继父的孩子都去上学,“家里有一群羊,叫我去放,他的娃子都上学了,我们都没有上学去。不愿意去,就打我。每天背一个大筐,里面放几个京果(饭团),一点榨菜,极辛苦。(痛哭)”
她们没有受教育权,没有家里的资产继承权和事务掌控权。她们唯一可说得上拥有的,是一部分自身的择偶权和外出打工权。她们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善自己的生活,几乎只有“嫁到好地方”“去好地方打工”这两条路。她们的“库存知识”和“库存能力”,只有自己的身体和双手。而为了抓住偶然出现的机会,有时候,她们就会忽视或者放弃一些知情权。
不能仅仅用“愚昧、无知、轻信”来定义她们。她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并没有错。生而为人,谁不想脱离贫困,谁不想改善生活,谁不想为自己和家人获得食物、健康保障、教育和工作机会?
历史学家吴思曾在解释“强盗土匪靠什么生活”时提出一条“血酬定律”——“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用血肉之躯所受的伤害,换取这个躯体生存所需要的资源,就成为一种‘活路’。”
搏命,可以换钱。
研究者认为,“血酬定律”适用于任何以命相搏者,包括许多被拐卖拐骗者。
一个偏远农村的贫穷文盲女性,她所有的,也不过是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命。
以我身、我命,赌一条出路。
有时候,她赢了。有时候,她被拐卖了,满盘皆输。
她们拥有得太少,以至于高风险的赌博,竟成为理性的选择。
被拐卖的女性,至少要面临四大困境。
一,个人能力、知识、信息不足。
二,拐卖拐骗者的强力控制。
三,收买者及其家庭,还有流入地社区的强力控制。
四,原家庭和原社区的不支持、不接纳。
被拐卖的女性,常常属于“大龄女童”,14岁以上,不满18岁,她们尽管生理上已经成熟到可以“售卖”,但心理上则依然处于易被控制恐吓的童稚状态。另外,许多被拐卖的女性在传统农业社会里长大,熟人社会的规则、经验、能力,都与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截然不同。她们不识字,语言不通,常常不会听也不会说普通话,既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能向谁求助。
A回忆,“**我又不识字,年纪又小,跟着出来了,一路上转来转去的,就不知道到了哪里了**……(知道自己被卖后)我能有什么想法?我又不识字,年龄又小,走,也不知道往哪儿走,搁在那就搁在那了。我真的什么也不会想了,听天由命。”“不同意怎么办?你走又走不掉,一个小女孩,你能往哪里去?”
B说,“我不认识他(人贩子)。我不识字,我身上没有钱。他当时(在徐州火车站)下车,让我跟他走,我身上又没有钱,我不跟他走,能跟谁走?”“当时不懂报案,想跑也不懂怎么跑,当时也没心眼儿,不像现在。”
**B当时决意不吃不喝,紧跟着拐卖者,她以为拐卖者总要回家乡,这样自己就能跟回去**。“我听说,有种东西,吃了以后什么都不知道,就跟着人走了,我就不敢吃。什么都没吃,水也没吃。到了徐州,人家说我怎么这么瘦,都是饿的。……我也不吃你买的饭,我也不喝,我就一直跟着你,你是云南人,你要回云南,我也就回去了,我当时就这么想的。……现在看,也恨自己的,我不识文化,不用脑子。”
被下药拐卖到江苏徐州的D,**此前压根连“江苏”这个省都没听说过**,一点都不了解,她当时处于陌生之地,**身上没钱,不识字,自己说话别人听不懂,别人说的话自己也听不懂**,实在是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她努力自救,劝人贩子说,“你们把我带出来了,再把我送回家,我父母亲有钱,我就说自己到这儿来玩的,不说你们把我带到这儿来卖的……”遇到买主她也表明自己要跑,“一天来一个人,来交了钱,来带我,我说,我不待在这儿,我要回云南去……后来人家就不要我了。”
据调研,被拐卖女性的自救方式至少有六种,①向拐卖者求情;②向收买者表明自己的拒绝;③不食拐卖者的食物;④紧随拐卖者以期返乡;⑤逃跑;⑥自毁、自残。然而,自救并没有那么容易。
人贩子和收买者的控制手段包括两大类,一是精神控制,欺骗、恐吓;二是身体控制,限制行动自由,甚至使用暴力。
人贩子和收买者常常会先把女性骗到收买家庭,再威胁被拐卖女性,如果不听话或者反抗,就把她转卖到更恶劣的境况中去——更穷的地方,更穷的家庭,更丑更恶的买主,更凶狠暴力的家庭……这是非常可能实现的威胁,许多被拐卖女性也的确被吓住了。
A说,“听别人说,要跑被逮住,就用强。**有人逃跑,扒了衣服就打**。很害怕,就不想跑。”“老婆婆(买主母亲)说了,你要是到一个不好的人家,打你,强迫你,你不是还得受了?我想想也是,打到你身上,那不好受,心里怪害怕的”。“他们家的人也讲,邻居也讲。人家都说,钱用掉了,你人要跑,不要打你吗?”
B是被欺骗,糊里糊涂地自己去了收买人家。人贩子在徐州下车后,骗她说是去走亲戚,“亲戚家”其实就是收买家庭。到了以后,“(男方)三嫂也是云南人,她劝说别再想回去,说你想回家是白想。**你在这个家,就是穷,你要是再到别家去,说不定大二三十岁,也可能瞎眼,缺腿少胳膊的**。”
B男方的三嫂其实也是被“骗”过来的,说是相亲,“当时说,你看了觉得好就留下,看了觉得不好就回家,可是**来了就给看住了,不让走**”。
E被同样的手段欺骗。“他们(人贩子)找到买主来看,我就闹,后来他们想长期这样也不是办法,就跟买主说好,骗我说是他们的亲戚,带我去玩几天,结果就被卖到这户人家了。”
传统的性别观念**和性别规范,比如贞操观、母爱观,也束缚了被拐卖女性**。
访谈研究发现,绝大多数被拐卖女性是在与收买者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有时是强奸)后,开始“认命”的,孩子出生后更是加深了她们的“认命”。《中国拐卖拐骗人口问题研究》中写,收买人及其家庭羁绊被拐卖妇女的两大方法,就是快速成婚与生育,即民谚所谓的“生米煮成熟饭”。
跑过多次的D说,“不让我出去,怕我跑掉”“后来有小孩了,**我走了就没人管小孩儿了**,(我)就不想出去了”。
E说,“天天锁在屋子里,看着。……反抗也没用,**当天晚上就把我锁在屋里**,我就闹了。后来他哥哥,他们来了好多人么,他们都说我, ‘你要不服从的话,就给你送回去(退还给人贩子),送回去,人家给你找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儿’,他们就这么吓唬我。……我吓得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只好听话了。”
另外,对女性“要贤惠、不贪财”的规训**,甚至让一部分被拐卖女性自愿留下**,以证明自己“不是怕苦怕累、嫌贫爱富”。有些女性把人贩子付的路费、收买者付出的金钱都认为是自己的债务,自己觉得背负了沉重的经济枷锁而不敢离开。
人贩子、收买方和收买方家庭,都会限制被拐卖女性的行动,女性在生下小孩之前,通常没有行动自由。
家乡远在千里之外,自己又没有钱,逃也不知该怎么逃。即使逃离,孤立无援的女性,也往往会被周围人围剿抓回。
E也逃过多次,有时候是被抓回,有时候是不认路,怕再被拐卖,只好自己回去“不是想,是经常逃跑……就是哪会想跑就跑了,不过,再找机会也没有用,**跑不出村口,就给人家弄回来了**……才来的时候,三天两头地跑,跑也跑不出去”,村里“**好多人给我抬回来的**”。现在“当然想跑,还是想回去”。“人家村子里面当然向着人家这边人了,他难道还向着我外地人讲话?那是不可能的”。村干部对夫家收买媳妇这件事,没来管过,也没来看过,“什么都没有”。
E有很多次逃跑是因为被丈夫的二哥殴打,有一次大年初二下大雪,她被打昏死,摔在石头上,“那次,他哥哥又打我,我昏过去两次吧,后来醒过来了。他们都叫醒我说‘你还想跑吧?’那次(我)又跑了。不过,后来晚上,他家又带来了好多人吧,追到我,”“上一年出去打工,都被他们弄回来了。**我到上海打工,就被他哥哥嫂子给弄回来了**。”
被下药拐卖的D,反抗得是最剧烈的。她后来觉得那段经历耻辱,在访谈里也略过不提。但接受访谈的村支书却告诉了研究者,**D被现任丈夫强带回家后,死活不干,装疯卖傻,大小便都在床上,她丈夫一直在“感化”她,一年后有了小孩,她就“好”了**。
也许有些“疯女人”,只是坚持不肯被“感化”。
F说,(自己被买)“村干部才不管你(这)事儿,当地人向着当地人,他才不管你的事儿,哪个管你?**我说我算是幸运的,还有死的呢**,被逼死的。”
与其说被拐卖女性“不愿回家”,不如说,她们并没有一个可以安心回去的“家”。
有时候,收买方会刻意让被拐卖女性错过被解救的机会。
F就提到,有一次解救,**上面的人来调查时,她事先被支走了**,“支到她闺女家去了……知情人都跟他好嘛,都说好,还能说坏吗?那会儿见到准能回去了。我没在家,在家就跟着回去了,不想搁这儿,一点都不想,生活也过不惯。”
有时候,被拐卖女性即使回家也会牵挂孩子,因思念而痛苦。
B说,自己都是因为小孩才不回去。
E说,自己没走的原因,“不是因为我丈夫,是因为我儿子……(夫家)不可能让我带走的。”
D在1994年与丈夫孩子回过一次家乡,“当时就不想回来(夫家)了”。“待到半个月,他怕我不回来了,就把小孩带跑回家了”,走了一两天,“又回来跟我说……小孩喊妈,天天想妈,你回家吧”,我不回,“他把孩子又带走了"。母亲就说:“小孩才这么大(当时孩子出生8 个月),你不回去把小孩带大吗?” “我又想,还是回来(夫家)吧。”
有时候,娘家出于“既成事实”或者“不想惹祸上身”,而劝女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A的父母去世得早,被拐卖后哥哥来过一回,说,“你只说出去打工,哪知道你给人骗了卖了。现在来看看,这里是平原,粮食也够吃,在家里也挺受罪的。你就搁在这儿过吧。到哪儿也是过,你也有了小孩,就搁在这好好过日子。”
E跟姐姐回过一次家乡,当时就不打算再回夫家了,“那时候,我姐姐也吓得要命,说你要不回去,他们家里还不得要我的命。后来,我姐姐就在那儿哭了,我就跟他们(来接她的丈夫)回来了。”
F说,“我母亲嘛,是老封建,她说,你跟人家有孩子嘛,你得上人家家去。”
有时候,离家多年,娘家父母可能已经去世或者老迈,娘家房屋和土地早已被重新分配,即使回家,也没有遮风避雨的屋檐或养活自己的土地资源。
有时候,她回家会受到村民的嘲笑和鄙视,她可能难以再婚,可能因为被结扎而无法再生育。
很多时候,被拐骗女性回到家乡,既要忍受与子女分离,又难以获得生活资源。
有些被拐卖的女性,当年是想出外打工,过更好的日子。然而竟然被拐卖,过着甚至比在家里更差的生活,她们难免会为此感到羞耻,抬不起头回乡。无论是离婚,独自带小孩,还是不要小孩,都会成为她们的“污点”。
B说,“在云南,结过婚再嫁会让别人看不起。”“你在这过,再找人(指离婚后再嫁),人好的,不要你;人差的,也看不起你,你是离过婚的,你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要不,你怎么离婚?”
D说,“现在小孩多大了,没法回去了……我结扎过了,不能再生孩子了,如果回云南,不能再结婚生孩子了。”
这些困境,都阻碍了被拐卖女性回归原籍。
尽管如此,许多女性还是依然有着**离开**的梦。
A说,“现在还想回家,毕竟是家乡。”
D说,“也没想到嫁人(指在家乡再婚),说个心里话,要是不回来,就在(家乡)这儿过,就这样过下去,就在家里(跟父母)这么过。”
E说,“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离开这个家,去打工”,她对丈夫、孩子、现在的家没有多少留恋,“都是身外之物”,“现在跑出去,我也不想回云南了,就想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天下这么大,还能没有我留身之地啊。”
与其问“被拐卖女性为何不回家”,不如问,
“为何不分给被拐卖女性土地?”
“为何不给予被拐卖女性过渡期住房?”
“为何不给予被拐卖女性职业培训?”
“如果被拐卖女性想离开并带走孩子,她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有办法让她养活孩子吗,孩子能去异地上学吗?”
“为何不将被拐卖女性送到异地重建生活?”
……
她们不是不想走,只是无路可走。
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的国际公约里,对“人口贩运"是这样定义的——
“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通过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脆弱境况,或通过接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一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
如果已使用上述任何手段,则人口贩运活动被害人对上述预谋进行的剥削所表示的同意并不相干。”
很多时候,人们会觉得被拐卖女性“自己同意了”。甚至很多时候,被拐卖女性恨的也是自己,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轻信别人,为什么不够坚强,没有反抗到底。
然而,应该被谴责的,永远是使用了各种非法手段的贩运者与收买方,而不是被性剥削、被强迫劳动、被奴役的女性。
更何况,许多女性在被拐卖时甚至没有成年,只是大龄女童。
拐卖人口,就是当代的奴隶制。
被拐卖者也许在长久的绝望里“自愿接受了现实”,也许遇到了比较“温和”的奴隶主。但有件事是不言自明的,在这个年代,人不应为奴,人不应在暴力或威胁下被迫劳动、性交、生育,人不应被视为可买卖的财产,人不应被推入一种无法逃脱的被剥削的境地。
而出于幸运没有落入枷锁的人,不应对当代的奴隶制视而不见。
不要忘记她们。
[1]王金玲, 姜佳将,高雪玉.被拐卖婚迁妇女访谈实录[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8.
[2]王金玲 主编.跨地域拐卖或拐骗: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研究的新描述[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7.
[3]王金玲.中国拐卖拐骗人口问题研究[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