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 星期三

租屋不如(霸)佔屋?──法式另類「劫富濟貧」,竟讓「屋主」無家可歸?

 


租屋不如(霸)佔屋?──法式另類「劫富濟貧」,竟讓「屋主」無家可歸?

Photo Credit:Unsplash

在法國,霸屋一直是個議題,也是問題,因為被霸屋者不一定會得到社會輿論的支持,特別是上面例子中的「非自用住宅」,遇到霸住者是帶著小孩的單親媽媽時,就連法院判決有時都會「偏向」霸住者。

最近歐洲的新聞焦點仍離不開新冠疫情新冠疫苗,長期關注下來有點「感官疲乏」,直到昨天臨睡前一則新聞映入眼簾:巴黎一位女性屋主 Emmanuelle 正面臨淪落街頭的窘境,在網路上尋求捐款支援。咦,「屋主」代表此人持有房產,怎會淪落街頭?莫不是繳不了貸款被銀行趕出?

霸屋者有權續住,屋主只能流落街頭?

Emmanuelle 女士在巴黎擁有一間小公寓(studio),可是她自己不住在小公寓中,而是拿來出租,以租金另行租住在一個較大的公寓中。

兩年前,在小公寓的房客搬走、新房客尚未遷入的期間,一位女士撬門進入了公寓,帶著兩個孩子住在裡面就不走了。

面對這種情況,大家的標準反應一定是:報警處理。然,在法國卻有一條規定:非自用住宅(résidence secondaire)被非法強佔超過 48 小時後,即使報警,警察無權驅逐佔領人。屋主若想收回房屋,必須走法律程序。

圖/Maria Orlova@Pexel

舒舒看到這條文時,差點昏倒(還好睡在床上!)。

既然是非自用住宅,代表屋主不住在被強占的物件中。若沒有監視系統、或者鄰居通風報信,如何能在短短的 48 小時內得知有人強行闖入、還非法住下來?因此,當 Emmanuelle 發現自己的公寓被強佔時,已經過了 48 小時的驅逐時限了!

由於司法程序漫長、而且勞心傷財(經驗法則顯示「霸屋」案例在法國要拖上 2-3 年才能解決),屋主 Emmanuelle 決定和「霸屋者」協商解決。

可無論 Emmanuelle 如何與對方溝通、甚至幫助母子 3 人找到其他安身之所,霸屋者就是不搬,不但霸佔著她的公寓,還將門鎖換掉,讓她無法進入自己的房產。最後,無計可施的 Emmanuelle 決定走司法程序。

人道條款變成霸住者的法律保障

原本以為自己有理的 Emmanuelle,卻在司法程序走了一年之後收到法院判決:驅逐霸屋者的訴求被駁回,理由是霸屋者的其中一個孩子尚年幼,因此有優先居住權。

哇!看到這裡舒舒真的開始懷疑自己住在火星!原來法國的人權是這樣詮釋的。不管你有沒有背房貸、有幾棟房產,如果你不住在自己的房產裡,房子被「法律定義」為非自用住宅,那麼另一個「社會經濟弱勢者」就可以利用「達羅法」(Loi Dalo)的人權保護條款,非法闖入佔住後而不被驅逐,特別是帶著小孩的單親媽媽。

Emmanuelle 不放棄,繼續上訴,司法奮戰兩年後,她終於將小公寓收回,但面對的卻是屋內一片瘡痍和上萬元的律師費;諷刺的是,她還因此欠下自己正在住的公寓房租,而房東正準備走法律程序將她驅逐。

為了補交房租,Emmanuelle 的姐姐在網上為她發起了捐款活動,也令她的案件獲得了媒體的關注。

《今日婦女》雜誌的訪問中,她提到為了取回自己的公寓,甚至還向總統馬克宏和第一夫人求救,只是直至受訪時,除了總統府網站的自動回覆外,尚未得到任何回應。

馬賽別墅霸佔事件

Emmanuelle 的案例或者只是例外吧?有人會想。

很可惜,現實很殘酷。

圖/jordanbauer@Pexel

馬賽的一對夫婦從去世父母那裏繼承了一棟別墅,一年多前被 30 多個羅馬尼亞籍人士(可能是長期滯留在法國的羅姆人,舊稱「吉普賽人」)強佔後,目前已經變成一個垃圾場。

比較誇張的是,這些人已經是第二次強佔這棟別墅了。

第一次霸屋(squat)發生在 2017 年,遭到驅逐後,他們於去(2020)年 1 月再度侵入,然後賴著不走。

今年 1 月中旬,地方執法人員(huissier)帶領 4 名警察前去驅逐,因為人數「不敵」占領者,鎩羽而歸。

目前房屋仍被霸屋者強佔著。整個「霸屋事件」開始於 2017 年,在拖了 4 年多後,屋主已不抱希望能「完好無缺」的取回房屋,只是後悔當初為何沒有立即將房子賣掉。

劫富濟貧的羅賓漢精神,深植人心

這個故事看到這裡感覺已經像天方夜譚了。

很難想像從拿破崙時代就制定法典來保障人權的法國,竟然有這麼不合理、不合情、甚至不合法的事情,而且還不是例外。

在法國,霸屋一直是個議題,也是問題,因為被霸屋者不一定會得到社會輿論的支持,特別是上面例子中的「非自用住宅」,遇到霸住者是帶著小孩的單親媽媽時,就連法院判決有時都會「偏向」霸住者。

這個現象和「劫富濟貧」的社會心理有關。

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平等」一直是法國社會理念的基石之一;然,隨著社會貧富的差距增大,近幾年法國社會要求平等的聲音逐漸演變成一種「仇富心態」。

圖/evstyle@Unsplash

法國鄉民的 OS:「非自用住宅」意味著屋主至少有 2 套房產,經濟狀況應該比去「白住」別人家的霸屋者好,那麼,何不讓這些富人們趁此救濟一下弱勢貧民?

公權力不彰,有反霸屋法也沒用

然,今天畢竟不是羅賓漢的時代,而是法治社會。在個人財產權應受到法律保障的原則下,去年 12 月法國頒訂了修正法案(俗稱的「反霸屋法」(loi anti-squat)),將驅逐程序從現行的 2-3 年縮短至 72 小時。

只是看到今年初的「馬賽別墅霸佔事件」,讓人不禁想問:就算屋主拿到合法驅逐的許可(必須省長批准),卻沒有相應的公權力去執行,這條「反霸屋法」不過又只是上萬法條中的一紙,沒有實際效力。

而就算真的在司法上取得勝利,當事人恐怕還是最後的大輸家。

「馬賽別墅霸佔事件」的代表律師 Caussé 女士對霸屋者進行訴訟,也對法國中央政府提出了法律訴訟、對馬賽地方政府提出行政訴訟,甚至準備提告到最高憲法法院(conseil d'État)。

對於訴訟結果,她很有信心,但卻無奈表示:「我最後一定能收回屋主的房子,只是無法想像屆時房屋將會是什麼慘狀⋯⋯」

當法律保障變成不可能的任務時⋯⋯

圖/kellysikkema@Unsplash

即使是修正過的「反霸屋法」,表面上屋主的權利受到法律保障;實際上,光是向省長提出「驅逐申請」這個步驟,就很刁鑽。

屋主必須附上「客觀證據」,如:房產證明;同時還要舉證霸屋者是強行進入房產中,並且長期的霸住在裡面(這跟 48 小時的舉報規定似乎自相矛盾)等等。

如果霸屋事件發生在法國的長假期間、省長辦公室不上班呢?根據筆者的在法生活經驗,法國的長假就是行政空窗期,高度懷疑那段時間會有人受理驅逐申請。

因此,答案又兜回來了。只要 48 小時時限和警察無權驅逐霸屋者的法條存在,佔上風的還是霸屋者。

既然如此,為何不乾脆將法律大幅修改?筆者推測主要原因還是前面所述的「社會正義」。在多數選民是無殼蝸牛的現實下,維護有房者權利的立法,絕對不是立法者的優先項目。

此外,法國的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適用法條並不相同。特別在馬克宏執政後,他希望法國人將閒錢投資在股票市場,採取打壓房地產的財稅政策,包括對非自用住宅課以高稅率。

因此有人懷疑法國政府對非自用住宅霸屋者的「不作為」,可能是希望藉此打擊炒房、讓中產階級打消置產的念頭。

無論是劫富濟貧、還是刻意不作為,在現今的法治社會,既然法律為公認的最高行事原則,那就應該依法處理;而法律的效力,取決於執行力。文中兩個霸屋事件所突顯出的,除了有法規的合理性和完善性的疑慮外,也有政府的公權力不彰。這二者恰好都是民主自由社會運作的基石,缺一不可。如果法國政府選擇繼續不作為下去,等於變相鼓勵人民尋求「法外模式」去解決問題,最後恐怕會造成更多的社會亂象,得不償失。

執行編輯:吳玲臻
核稿編輯:林欣蘋

2021年8月1日 星期日

不管你信不信 就问你服不服?替胡主编教育教育王歪嘴(上)

阿斯旺水坝(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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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旺高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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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旺高坝卫星空照图
阿斯旺水坝在埃及的位置
阿斯旺水坝
阿斯旺高坝在埃及的位置
位置 埃及
始建1960年
启用1970年
水坝和溢洪道
高度111米(364英尺)
长度3,830米(12,570英尺)
溢洪量11,000立方米每秒(390,000立方英尺每秒)
形成纳赛尔水库
总容量132立方千米
表面积5,250平方千米(2,030平方英里)
最大宽度35千米(22英里)
最大水深180米(590英尺)
正常水位183米(600英尺)
发电站
运作日期1967-1971年
涡轮机12× 175 MW Francis-type
装机容量2,100 MW

阿斯旺水坝(阿拉伯语:السد العالي‎),分为阿斯旺低坝(又称阿斯旺旧坝、小阿斯旺坝)和阿斯旺高坝(又称阿斯旺大坝),阿斯旺是位于埃及尼罗河第一瀑布下的城市,两座大坝在此跨过尼罗河,由于旧坝的设计不足以控制洪水,兴建新的高坝来保护沿河居住的人口、农田及棉田。

建设过程[编辑]

英国在1898年兴建了旧坝,于1902年完工,长1900米,高54米,属于中型重力坝,由于原设计的不足,旧坝已于1907-1912年和1929-1933年两次加高,但在1946年时洪水却几乎漫坝,使得人们决定在旧坝上游6.4千米处建造新坝,而非再次加高旧坝。

埃及在1952年开始了新坝的设计,起初美国答应就此贷款2.7亿美元,但由于埃及希望进行军事现代化,但是西方国家拒绝售卖武器,于是埃及总统纳赛尔决定间接通过捷克斯洛伐克向苏联购买军事装备,美国取消了这项资助,埃及政府因此计划用苏伊士运河的收入来继续这项工程,在1958年时苏联加入,提供了大约三分之一工程造价的资助,以及工程师和重型机械。

新坝施工从1960年开始,于1970年7月21日完工,其水库在1964年一期工程结束后便开始蓄水,为抢救水库区内的埃及文物及古迹(阿布辛贝神庙),1960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示下,展开了大规模的考古抢救工作,24项古迹被迁移或赠送他国,1976年水库达到设计水位。

坝址所在的砂质覆盖层最大厚度225米,建有两排0.61m厚混凝土防渗墙,最大深度131m。

利益[编辑]

新的阿斯旺高坝全长3,600米,底层宽度980米,顶层宽度40米,高111米,体积4,300万立方米,属于大型重力坝,最高每秒流量11,000立方米,其拦河而成的纳赛尔湖,是世界第七大水库,长550千米,宽35千米,面积达5,250平方千米,容积达132立方千米。

工业方面,水坝拥有12组175MW发电机,总功率为2,100MW(2,100兆瓦),1967年开始发电,1998年发电量占埃及总发电量的15%,最高峰时发电量占埃及全国的一半,甚至可向邻国输出电力。

农业方面,水坝有效减小了1964年、1973年的大洪水和1972年-1973年和1983年-1984年的旱灾造成的危害。在几乎全非洲都在闹饥荒的时候,埃及的粮食基本自给自足。

水库还发展了渔业,由于离消费市场距离太远,渔业的收入并不高。

另一个特别的利益是从此埃及摆脱了其不友好的邻国苏丹有机会对其埃及命脉尼罗河水的控制。

因为现在绝大多数的埃及人都工作、居住在尼罗河谷,埃及还在计划从纳赛尔湖引出另外一条和尼罗河平行的水道,扩大经济面积。

此外,阿斯旺水坝的新坝工程在1971年建成时亦为埃及人带来另类利益。因新坝工程破坏了传递裂谷热埃及伊蚊生态环境,故裂谷热实际上于1980年后绝迹于埃及

环境问题[编辑]

然而,阿斯旺水坝也导致不同的环境问题。

水坝令尼罗河上游肥沃的泥沙停于水坝后面,导致泥沙淤积于水库内,最终使水库于五百年后完全失去蓄水功能。

由于缺乏由上游提供的沉积物,下游的农地及海堤逐渐受到侵蚀。除了威胁现时埃及最大的咸水鱼资源外,更会使尼罗河三角洲的土地沉降,令该地的稻米种植受到影响。

现时由于欠缺上游的泥沙,三角洲的土地已失去过去的肥沃的特质,当地倚赖泥沙生产的红砖业受到严重影响,而东地中海沿岸更发现有明显的侵蚀现象。

农业由于缺少由河水提供的天然养份,因而需要使用跨国企业提供的人工肥料。然而,这种做法因做成化学品污染而惹来争议。一些灌溉系统较差之下游农地由于尼罗河河水流量减少令海水倒流的关系,因而受到土壤过湿与及盐度增加问题困扰。

地中海的渔获亦受水坝影响,地中海东部海域的沙丁鱼凤尾鱼一向仰赖尼罗河河水带来“淤泥浆”养份,例如硅酸盐磷酸盐等。当水坝建筑时,该地区的渔获减少近半,直至近年才有回升的迹象。

水坝的兴建带来疾病的威胁。由于水坝内有大量蜗牛繁殖,蜗牛携带着小肝吸虫,从人的脚底进入人体,导致了血吸虫病。阿斯旺水坝工程同样带来了一定的政治影响。纳赛尔湖非常巨大,且几乎所有埃及的人口都集中在尼罗河谷一带居住。这意味着大坝一旦被摧毁,所导致的洪水将几乎毁灭整个埃及。在赎罪日战争期间曾谣传说大坝受到了攻击,高射炮保护了大坝,但以色列空军还是威胁着大坝。据传这也成为了1978年时任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与以色列在美国戴维营签订和平条约的主要原因之一。

埃及地图
阿斯旺低坝
阿斯旺高坝
从大坝中段看“莲花塔”
阿斯旺高坝竣工纪念墙
埃-苏友谊纪念碑(“莲花塔”)

参见

回形针行动(英语:Operation Paperclip,1945-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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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带到美国的104名纳粹德国火箭专家,摄于德州布利斯堡(Fort Bliss)
V-2火箭的发射, 位于在德国东北的波罗的海沿岸佩内明德镇(1943年)

回形针行动(英语:Operation Paperclip,1945-1990)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国战略情报局把超过1600名的原纳粹德国科学家,工程师和技师秘密引进到美国的一次情报行动。活动由 JIOA(Joint Intelligence Objectives Agency)主导,主要由美国陆军防谍队的特工完成。其中,引进的大部分人是纳粹党的前成员,有些是前领导人。[1][2]

回形针行动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美苏冷战和太空竞赛的优势。1946年10月22日,苏联在相似的奥索维亚基姆行动中转移了 2,200 名德国专家,加上家属总计超过 6,000 人。[3]

1945年2月,盟军远征部队最高司令部建立了特殊分部T-Force。到6月,分部人员扩张到超过2,000人。T-Froce检查了5,000个德国目标,重点是合成橡胶、炼油、新型武器设计、V-2火箭武器、喷气和火箭动力飞行器、海军装备、场收音机、隐写墨水、航空医学研究、滑翔器和“科学、工业人士”。[4]

4月末,当大量德国科学家暴露时,特殊分部成立了敌方人员开发部(Enemy Personnel Exploitation Section)来管理和审讯他们。敌方人员开发部建立了一个叫DUSTBIN的拘禁中心,一开始位于巴黎,后来在法兰克福外的克兰斯堡城堡。

1945年7月20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JCS)开始了第一个秘密招募项目,叫做遮盖行动(Operation Overcast),起初是为了“加快结束日本战争并帮助我们的战后军事研究”。[5]遮盖这个词来自德国科学家的家属,用来称呼他们在巴伐利亚被控制的地方。

1945年夏末,JCS建立了联合情报委员会的分部JIOA,直接监督遮盖行动和回形针行动。JIOA的代表包括军队情报部长,海军情报长官,空军情报助理长官和国务院代表。[1]1945年11月,遮盖行动被美国陆军军械兵团改名为回形针行动,因为他们会在愿意为美国工作的火箭专家的档案上加一个回形针。[5]

这些科学家包括当年参与纳粹德国V-2火箭的研制的主要专家如冯·布劳恩的火箭团队、瓦尔特·罗伯特·多恩伯格阿图尔·鲁道夫等,这些科学家后来为美国的太空计划奠下重要根基[6][7]

在1946年9月3日发出的秘密命令中,杜鲁门正式批准回形针行动,同时扩大该行动,对1,000名德国科学家进行“临时的、有限的军事拘禁 ”。[5][1][8]

奥森伯格名单(Osenberg List)[编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因为没在巴巴罗萨行动蓝色方案中打败苏联,德国处于后勤劣势。这些失败的战争耗尽了德国的资源,其军工综合体没有准备好保护大日耳曼帝国免受红军的西进反击。1943年初,德国政府开始从战场上召回一些科学家、工程师和技师。他们继续科研发展工作,以提高德国在与苏联进行持久战时的防御力。这次召回行动包括让4,000名火箭科学家回到德国东北沿海的佩讷明德[9][10]

一夜之间,博士从炊事工作中解放了,科学硕士在任务中被召回,数学家从烘焙室涌出,精密器械师也不再当卡车司机了。(来自 Dieter K. Huzel的《Peenemünde to Canaveral》)

纳粹政府在召回他们需要的知识分子时,首先需要定位这些科学家、工程师和技师,并检查他们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可靠性。沃纳·奥森伯格(Werner Osenberg)作为国防研究协会(Defense Research Association,Wehrforschungsgemeinschaft )的科学工程领队,将政审通过的人记录在奥森伯格名单中,从而恢复他们的科学工作。[11]

1945年3月,一位波兰实验室技师在波恩大学的厕所中,发现其中塞有奥森伯格名单的一些部分。随后,秘密情报局(MI6)获取该名单,并传输给美国情报机构。[12][13]美国陆军少校罗伯特·B·斯塔弗(Robert B. Staver),也就是美国陆军军械兵团研究和情报分支的喷气动力分部主任,用奥森伯格名单编纂了他要抓捕和审问的德国科学家列表。德国首要火箭科学家韦恩赫尔·冯·布劳恩就位于斯塔弗少校的列表之首。[14]

定位[编辑]

在遮蔽行动中,斯塔弗少校的本意是采访这些科学家,但是他从中获取的信息令他改变了行动的目的。1945年5月22日,他向美国五角大楼总部的乔尔·霍姆斯上校发送电报,敦促说,让德国科学家及其家庭成员撤离是“太平洋战争中最重要的努力”。[15]大部分奥森伯格名单中的工程师在波罗海岸的德国佩讷明德军事研究中心工作,开发V-2火箭。抓捕他们以后,盟军最开始在德国南部的兰茨胡特安置他们和他们的家庭。[16]

从1945年7月19日起,美国JCS通过遮蔽行动抓捕了一些ARC火箭科学家。然而,因为当地人知道了“遮蔽营地”这个科学家总部的名字,该行动在1945年11月改名为回形针行动。[17]虽然行动是秘密的,但是仍有媒体在该年末采访到了其中几位科学家。[15][18][14]

关键人物(不完整的列表)[编辑]

火箭[编辑]

航空工程[编辑]

建筑[编辑]

医学[编辑]

电子学[编辑]

材料学[编辑]

物理学[编辑]

情报专家[编辑]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