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公民力量关于陈卫被判重刑的声明

 公民力量关于陈卫被判重刑的声明
     北京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著名异议人士、人权活动者陈卫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名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公民力量对四川遂宁法院、地方当局及幕后有关机构以言治罪的做法表示强烈抗议! (博讯 boxun.com)
    陈卫被判重刑的所谓“证据”是其近年来在“民主中国”、“中国人权”、“议报”等网站所发表的《制度之疾与宪政之药》、《民间反对派的成长是中国民主化的关键要素》、《和谐的陷阱与公平的缺席》、《人权日绝食的感悟》等几篇文章,这些文章均属公开、理性的意见表达,尽管文章内容涉及对中国政府的批评,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遂宁市检察院有关陈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成立。遂宁市检察院和遂宁中级法院从这些文章中断章取义地摘取一些句子,作为对陈卫判刑的依据,完全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表达权,这是中国政府及司法机构的耻辱,而根本不是陈卫的“犯罪证据”。对陈卫的判决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迫害。
    我们认为,陈卫被抓的背景是茉莉花革命的网络舆论,迄今为止,陈卫是茉莉花革命的网络舆论中被捕的人权活动者当中被判刑最重的一个,这反映了中国政府草木皆兵的心态,也体现了中国政府视法律如儿戏的一贯做法。和他的好友刘贤斌一样,陈卫是八九民运的参与者,从1989年起,陈卫曾经两次入狱,这也是陈卫此次被重判的原因之一,对陈卫的判决表明中国政府对于六四问题毫不退却的态度,我们对此表示高度担忧。面对越来越普遍和尖锐的社会矛盾,我们希望中共和中国政府能够从六四事件中吸取历史教训,以开放心态面对今天的社会,但对陈卫的判决让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完全相反的做法,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要求中国司法当局和中国政府:
    一,释放陈卫,对陈卫进行国家赔偿;二,停止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停止对人权活动者的政治迫害;
    三,全面审查过去几十年的类似案件,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为社会的和平转型创造必要的条件。
    公民力量
    2011年12月23日

湖北省访民闫森愤然焚烧非法关押他多次的黑监狱

 

湖北省访民闫森愤然焚烧非法关押他多次的黑监狱

访民的“人格、尊严、人权及生命”不容侵犯和践踏:

十八年前为保国家财产:众人生命安全:

舍生忘死:因工负伤:因医致残:因残致贫:因贫致访:因访

被囚:因囚被打:急需手术治疗:至今医院、当地政府、法院

毫无人性野蛮刁难于我:

并于2011年春节期间愤然焚烧非法关押我多次的黑监狱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我叫闫森,系原湖北省荆襄化工集团一名失业多年的伤残职工,十八年前在武钢为保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众人生命安全,以牺牲自己身体,奋不顾身、舍生忘死而因工受伤。之后:有关部门鉴定为五级工伤。但因多次发生野蛮无人性手术,使我伤情越来越严重并终身残疾:左股骨严重骨病变成骨髓炎,左膝关节报废,左股骨头及髋关节、脊椎严重骨变形,椎间盘严重变形,现急需要手术置换人造左股骨、左膝关节、左髋关节等手术:费用极其昂贵。

我曾多次向被告湖北省荆门市荆襄医院、企业和当地政府、法院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反映此情况,但至今以敷衍、拖延、推诿。地方政府向上级政府采取欺上瞒下假汇报等刁钻手段野蛮刁难于我,并非法设置黑监狱非法关押六十余次,共计620余天,期间被毒打成重伤,多次被遭到人格污辱,所受到的伤害:被逼的过程之曲折:手段和圈套之毒辣:结果之悲惨是难以想象的,在此我不想多提了。使我至今得不到治疗和赔偿。一审(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终审(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和判决此案的过程中在湖北钟祥市委、市政府的干涉下:从90年十月开庭至今,该政府都采取监控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及控制法院作出不公正的错误判决。

知法犯法,狂然包庇、袒护被告;请问总书记:在铁证面前一审、终审法院毫无人道的伤害原告和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当申诉到湖北省高级法院后,省高院查出荆门市中院和钟祥市法院有公然违法包庇、袒护被告后:于2011年3月18日下达(2011)鄂民申字第00148号裁决书:指令荆门市中院再审此案;而荆门市中院至今以各种手段长时期“枉法”超审限期不予判决。请问总书记:国家的法律何在?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怎么了?在无奈寒心之时,我方拖着残肢病体,为已多次进京和省里一次次求得一生路。

在悲愤之余:并于2011年春节期间愤然焚烧非法关押我的黑监狱。我想:我的这次焚烧非法关押我多次的“黑监狱”是为自己及全国所有被“非法”关进“黑监狱”的访民朋友们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而出了一口“正义之气”是“正确”和“正气”之举。更是舍生忘死、誓死捍卫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权稳定的一种表现和牺牲;鉴此:恳请总书记:如果我在打黑(黑监狱)“除恶”“反腐”这场特殊战斗中牺牲:请您追令我为“烈士”:如果在这场特殊战斗中:我打死了“黑、恶、邪、腐”势力及人员:请您:批准我为反“黑、恶、邪、腐”“英雄”。

               此致:

敬礼!

恳 请 人: 闫 森

联系电话:13277663168

2011年12月18日

中国反腐联盟

在夹缝中艰难推进的中国之人权

何清涟:在夹缝中艰难推进的中国之人权

——兼评笑蜀“国际社会帮倒忙”之说

作者﹕何清涟

【2011年12月08日讯】本文写作缘起

11月15日,原供职于《南方周末》的笑蜀以本名陈敏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标题为:Why China Won’t Listen,意译应为:中国政府为何不肯倾听有关人权的批评声音。

笑蜀的文章有几个要点:一,他认为,国际社会批评中国的人权状态,等于向中国政府脸上扇巴掌,伤了中国政府面子。这种压力不仅不能迫使中国政府让步,反而 会帮倒忙,导致受迫害者处境恶化,他用来说明的例子是他本人被南周解聘与陈光诚的处境恶化。二是告诫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交涉人权问题时要讲究技巧(比如私 下解决),还要让北京感到解决问题对其有帮助。

笑蜀提到的第一点,缘于他本人的感受,我相信他这种认识发自内心,否则也不会冒着被批评的风险一吐为快。至于陈光诚的情况,其实是临沂当局从来就非常不人 道地对待陈光诚,并非外界关注才使陈光诚的处境恶化,我相信陈光诚也未必同意笑蜀代他如此立言。笑蜀提到的第二点,则是因为他不了解美国人权外交产生及其 后失败缘于外部条件变化,更不了解北京用金钱“团结”了不少发展中国家,导致联合国人权机构功能瘫痪等事实。考虑到解惑释疑比批评人更有实质意义,我准备 在此文中向读者贡献自己多年的观察经验。

近十余年以来,中国的人权状态并非朝向改善直线前进,有时原地踏步,有时处于进一步、退两步的状态。有时因为某些特殊事件,更会出现大规模抓人的情况(如 今年受阿拉伯之春影响担心中国爆发茉莉花革命)。这时候,国内的受迫害者及其家属,包括其他异议维权人士,在国内发布消息都不可能的情况下,都会通过一些 海外管道发布消息,向国际社会呼吁,最先行动起来的往往是相关的一些海外异议色彩的网站及人权组织,然后是消息从中文世界向非中文世界扩散。这是国际人道 援救的第一步。如果受迫害者连非中文世界都进不去,国际援救无从谈起。至于国际援救的力道为何越来越弱,则需要从三方面了解情况。
一、美国为何放弃了“人权外交”

笑蜀在文中建议,美国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打交道时,要让中方觉得有利可图。这种想法倒也并非出自他的幻想,因为这是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对华展开“人权外 交”的基础。但当时美国手中握有一张王牌,其时中国还未加入WTO,需要美国国会每年通过给中国最惠国待遇的议案。当时,“中国制造”的最大市场是美国, 最惠国条款于中国出口行业利益攸关,美国即以此为筹码,迫使中国改善人权。北京为了获得最惠国待遇,被迫作出改善人权的姿态。最“经典”的做法是每逢国会 开会讨论中国最惠国待遇前夕,就释放一至两个著名的异议人士并将他们送至美国。当时香港杂志多有讽刺中国当局将本国异议人士当作交换经济利益的“派利是” 漫画,让人看了哭笑不得。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之后,美国事实上已经失去了人权外交的筹码。这时如果美国在人权问题上与中国做交易,只有拿出中国亟需的军事技术与禁止对 华出口的高科技产品。这对中国来说很合算,因为抓几个本国子民做交换的人质,北京毫不心痛,且可以源源不断制造这等“资源”。但对美国来说就很不合算,因 为每一点技术进步,都是美国投入巨大人力物力的结果,尤其是军事技术还有关国家安全。加之布什政府上台执政的当年,美国还发生了911事件。出于反恐需 要,美国需要与中国缓和关系。在此背景下,对中国已无约束作用的“人权外交”日渐淡出,中美两国举行的人权对话越来越多地流于形式。

二、国际人权组织备受北京困扰

按照机构功能设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6年以前为人权委员会)是负责审议评估各国人权状态的机构,有权谴责那些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并提出制裁建议。 但多年以来,中国通过“经济援助”收买那些担任理事的发展中国家,配合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捣乱,使人权委员会无法通过任何谴责中国的决议。联合国资深人 权活动家菲丽丝•盖尔(Felice Gaer)曾接受中国人权组织的采访,详细讲述了中国如何竭尽心力、投入巨大金钱,采用各种方法把人权委员会变成近乎无能的机构:在人权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上,无法对中国指名道姓地直言谴责、无法通过任何针对中国的决议;中国政府很擅长威胁NGO及小国政府,让它们保持缄默;中国很善于利用自身做为安理会常 任理事国的优势,并利用各种国际规则为自己服务。这种情况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甚至不能就中国的“文革”浩劫和普遍存在的人权侵犯表态,终至丧失声誉,迫 使联合国不得不将人权委员会改组成人权理事会。在改组过程中,中国政府在小国之间纵横捭阖,发出的声音特别响亮,其目标就是要限制这一新机构的审查功能, 使之成为一个于北京而言的“合作性机制”。(参见“在人权问题上与中国的交手:联合国的迷宫” ,http://gb.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22454)。

前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局特别顾问艾米•加兹登(Amy Gadsden)根据亲身经历写过一篇“对抗、合作、倒退”(http://gb.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22458), 谈到自1997年至1998年的美中峰会确立了从人权到法治的方针之后,在2000年至2010年,美国从言辞到现实直接资助中国的人权与法治专案。为了 让中国政府放心,这些项目选择了政府机构、人大及其他中国政府信得过的机构。但到了2005年,中国国家安全机构认为,这些合作专案是美国安放在中国的 “特洛伊木马”,目的是在中国策动“颜色革命”,使这些合作无法进行下去。

这两篇文章道尽了国际社会推动中国人权进步的艰难。笑蜀认为国际社会不讲技巧,不谋求私人解决,是因为他完全不了解国际社会在推动中国人权进步上历尽的艰难。

三、个人应该如何谋求国际援助

在介绍完大背景之后,再回过头来谈笑蜀文中的第一个主要观点,即国际援助是否会导致个人处境恶化。

这一点确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有几个关键因素因时因人因事而变化,所谓“因时”,指的是国际国内形势,一般来说,国内外形势不太紧张、中国当局感 到的压力不够大时,异议维权人士的活动空间会相对稍大一些。其余就因人因事而成,结果是:甲用某方法可能成功,而乙用则不成功甚至效果相反。

据我多年观察,一是与被迫害者本身受到的国际关注程度有关。有时受迫害者名声不一定大,但事件发生时,正好同类事件少,国际社会关注力度就大。有时由于受 迫害者过多,这时候所谓“名人”得到的关注就多些。但在任何情况下,受迫害者不管是不是名人,仅仅只是受迫害失去工作,得到的关注程度有限,最多就是媒体 关注,很快就成过眼云烟。原因很简单,除了香港人比较了解在中国的体制下失去工作是“卡住异议者的胃”之外,欧美国家的人士不会太将失去工作当回事,许多 记者与NGO的工作人员本身的工作就处在流动状态中。

二是个人受迫害的原因与其在国内所居住地点有关系。这点以前美国国会邀请我参加听证前,专门发函要求我解答中国的人权状态是否有地域区别,我根据自己研究 过的不少案例,认为确实有,比如甘肃、湖南就与广东、北京不相同。在甘肃与湖南这些相对封闭的省份,一个人看香港杂志、收听自由亚洲电台、接受外国记者采 访等,均有可能被地方当局构陷入狱。但在广州、深圳看香港杂志,根本不会构成任何入狱的罪状;同理,在北京接受外国记者采访,也不会构成入狱的罪状。这与 地区的开放程度及地方政府官员的眼界有关。

三是被迫害者家属具有的眼光与施救过程中的动员能力与公关能力。如艾未未母亲那样的外部条件,以及本人的见识与能力,大多数被迫害者家属并不具备。许多人 在公安或者国安的恐吓下,担心亲人处境恶化,停止向海外呼吁,错过最好的向国际呼吁的援救时机。待回过神儿来,国际社会的眼光早被其它的案例吸引过去,而 国际社会的关注眼光是种资源,这种资源是有限的,投放在哪个目标,以及投放多少,看似随机,实际上与受迫害者亲人及其“圈子”的媒体动员能力、与海外相关 NGO的沟通能力都有极大关系。

四、中国的人权进步需要内外合力

在中国本土,人民争取人权受到强力压制,甚至人权的普适价值也被歪曲到只剩下吃饱饭的“生存权”,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国际人权组织的说明。政治学家凯克 (Keck)和森金克(Sikkink)提出了“回飞镖模式”(Boomerang Pattern)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如果一个国家或政府拒绝对本土公众的压力作出正面反应时,来自国外的一些活动家或国际组织因基于一些共同的价值观 念,可以利用各种管道与舆论向有关国家的政府施加各种压力,并迫使该国政府做出相应的反应,调整政策。如果本土的社会活动家与国外媒体及社会活动家建立联 系,就会产生一种明显的“回飞镖效应”,即绕过本地政府的冷落和压制,通过国外管道向该地的上层决策者施加压力,用中国流行的话语来说,是出口转内销。

这种“回飞镖模式”至少产生几个作用: 第一,可以及时向世界公布中国人权状态的各种消息,使中国政府迫害人权的劣行与反迫害的抗争处于透明状态,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第二,通过国际人权组织的 推动,借舆论压力说服或迫使各国政府批评中国的人权状态,形成外交压力;第三,可以让中国国内的人权活动人士感到自己有强大的奥援,不是在孤军奋战。

──转自《中国人权双周刊》 何清涟:在夹缝中艰难推进的中国之人权

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四川异议作家陈卫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图)

四川异议作家陈卫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图)

2011-12-22

四川异议作家陈卫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将于星期五上午在四川遂宁市开庭。陈卫的律师表示,将为其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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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四川异议作家陈卫(博讯新闻网)

今年42岁的陈卫曾与刘贤斌等同学参与了1989年北京民运,并曾因此入狱。他也是《零八宪章》的签署者。2011年2月21日,陈卫被遂宁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刑事拘留,现关押在遂宁市看守所。
北京律师梁小军是陈卫的辩护律师之一,他在星期四晚间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陈卫一案明天上午将在四川遂宁市的法院开庭。梁小军说,他和另一位辩护律师郑建伟在办案过程中都受到了有关当局的阻扰。
“主要是阅卷,只能让我们看而且不是全部卷宗。这个案子我是在法院阶段介入的,检察院阶段是郑建伟(音)律师在代理。检察院阶段是应该有全部卷宗的但也没有看到。”
陈卫近年来陆续在“民主中国”、“中国人权”、“议报”等网站发表题为《制度之疾与宪政之药》、《民间反对派的成长是中国民主化的关键要素》、《和谐的陷阱与公平的缺席》、《人权日绝食的感悟》等26篇文章,有关当局以这些文章被广为链接、转载、浏览,“影响十分恶劣”为由,将陈卫定性为涉嫌“以在互联网公开发表煽动性文章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梁律师说,四川检方断章取义地从陈卫的26篇文章中,摘取了“人们被剥夺的思想和信仰”、“中国共产党利用暴力机器对人民控制”、“是民主的敌人”等句子,就试图将其定罪,显然没有法律依据。梁律师表示,他星期四下午刚和陈卫见过面,他的状态非常好,明天开庭时陈卫将和律师们一起,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给了我们一篇文章的题目,我们看了,然后发现根本就没有涉及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者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更多的是寻求一个解决中国现在面临的政治困境的一些出路问题和一些探索。陈卫本人也是非常健谈的,思路也很清晰。他也会给自己做一个很好的辩护。我们主要是和他一起来为他辩护。”
陈卫的妻子王晓燕星期四晚间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陈卫被拘押事件是中国异议作家“因言获罪”的典型。王晓燕表示她坚决不相信丈夫有罪,但是,因为这种坚持,她和陈卫的弟弟陈兵,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
“到我们单位去找领导要求我们不接受你们这种采访,以前要写保证。现在我们换了一家公司,我们还没进去,还没去,只是有这个打算,然后他们就找那边的领导谈话,让他们小心我们。好像我们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破坏似的。”
王晓燕说,自从陈卫被拘押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丈夫,想到明天开庭将会见到陈卫,她此刻的心情非常复杂。
记者:“你有多久没有见到他了?”
王晓燕:“306天。我形容不出来,没法表达这种事情。”
口头无法用表达的心情,王晓燕用书写的方式贴到了网上。本台记者发现王晓燕日前以“真实的小巧玲珑”为网名,在新浪微博上发帖,她这样写道:“决定命运的日子又接近了一天,我的爱人,这么久以来过得好吗?失去了外面的广阔天空,是不是更有利于你思考问题呢?你放心,你的妻女都不是弱者,不会被这种事情打垮的。我坚信:我的爱人,你的任何行为都能放在阳光下,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我的爱人,不管多久、不管多苦,我和孩子是你坚强的后盾。”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四川异议作家陈卫被指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图)

网民发起“去乌坎”行动!

RFA: 广东陆丰乌坎村民持续抗暴发生转折,一直对事件保持沉默的中央级党媒周四开了腔。网民发起“去乌坎”行动,不少人前往探访,村代表对此表示欢迎。有媒体将乌坎事件选为2011年度公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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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乌坎村村民代表林祖连向村民传达他与省工作组的会谈内容(法新社)

广 东汕尾市陆丰乌坎村民持续抗争三个月,事件周三发生了重大转折,村民代表独自前往市政府与当局进行了数小时的闭门会议,当局同意释放被拘留的村代表,包 括洪锐潮、庄烈宏及张建城,同时确认村民自己选举的临时理事会的合法地位;并且归还薛锦波遗体,同意将不秋后算账,村民们因此停止当天发起的游行计划。也 自行将村口的标语等拆下。
一直对事件保持沉默的中央级党媒周四开腔。 《人民日报》表示,当地官员有疏失,未能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但该报也说,省委书记汪洋指示其工作小组要正视村民激烈 的情绪,并表示,由汪洋副手领导的工作小组为乌坎村的稳定和谐,创造了基本条件。该报还称:“这种有错即纠的政治勇气,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对群 众利益负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
不过,据悉,星期四释放的村民代表并非当局所承诺的无罪释放,而是取保候审,目前传统平面电视媒体纷纷撤出乌坎村,有网民表示,希望乌坎村民多多利用新媒体,以防当局的回马枪。
而 薛锦波的女儿薛健婉星期四告诉本台记者,她不同意父亲的尸体被解剖调查:“作为我爸爸的女儿来说,我不希望我的爸爸受这样的苦,要通过这样的办法去查办死 因的话,我宁愿我爸爸受点委屈,公道自在人心,到底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能够还我爸爸一个公道更好,如果这个公道要以这个方式来还的话,作为一个女 儿,我不希望我爸爸受这样的苦。”
记者:“但有可能当局知道这一点呢?”
薛健婉:“那也没办法,我不希望我爸受苦,那样的苦我不想再继续,虽然他现在过世了,刀动在他身上没感觉,但是那把刀让我心会痛。”
记者:“所以说,他们把你父亲遗体移送回来的话,就是不会再去进行尸体解剖的工作,直接入土安葬。”
薛健婉:“对。”记者:“但是这样,就是可能无法让你父亲的事情有一个更明确,更有证据的说法。”
薛健婉:“如果用这样的方法去还这个公道的话,我只能说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再追查下去了。”
星 期三有众网民包括,有江山勇者,秀才江湖,刘萍,地球OL攻略专家等到达乌坎,对村民的动态进行推特直播。曾参选江西独立人大代表的刘萍,星期三在新浪微 博中说:“村民大会,主持人一声令下,齐刷刷民众全部就地坐下。场内众多国内外媒体,鸦雀无声,心是那么的齐,此起彼伏掌声,虽然会议中说的,我一句都没 听 懂。但明白会议内容得民心,合民意。”
对于众多网民计划来乌坎村探访,当地的临时理事会长杨色茂则表示欢迎,他认为,网民的参与可以达到媒体传播的效果,也可以帮助乌坎村,他认为在民主的过程中有些牺牲是必要的。
北 京民主人士查建国,星期三发表给广东政府关于乌坎事件的公开信,其中提出四点要求,包括:开放国内外媒体对乌坎村的自由采访,并解除对媒体报导的封锁,保 障中国公民的知情权;归还薛锦波尸体于其家属,并立即组织独立调查团,公布真相及善后处理决定;承认乌坎村民民主选举的代表机构,并立即开始与之对话,讨 论乌坎村民提出的种种维权要求。
查建国星期四向本台表示:“中国政府总是这样,他们自己压力大的时候总是要行动,他们乱抓人之类的事情,可以看出他们不可能对这件事的报道上进行公开,从目前来看它,也不会发展成全国性的事件,对于群体性事件,共产党有办法的。”
对于乌坎村民的持续维权行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乌坎事件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底层民众长期进行掠夺的结果,是虚假民主纵容官员腐败而不能制度性纠正的结果;是民众基本权利长期受到侵犯而维权无果且受到打击迫害的结果。”
本 周四出版的阳光时务电子杂志将乌坎事件选为2011年度公民事件,编辑们表示,乌坎在抗争中迅速、有效的自我组织,老、中、青三代完美组合,获得了与傲慢 权力的谈判空间与博弈筹码,不由分说的打压被迫停止了,试图扣给他们的政治帽子也被迫摘除,村民代表坚持与省调查组对话,不管后续如何,都足以进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