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1944年-),生于中国重庆,女记者,原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经过秘密审理,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赃款"。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获奖记录
- 1995年5月,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在法国巴黎颁发的"自由金笔奖"。
- 1995年11月6日,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
- 1997年5月3日,尚在狱中的高瑜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吉耶尔莫·卡诺新闻自由奖。
- 1997年,获记者无国界新闻奖。
- 2000年,获得在日内瓦颁发的全球20世纪的新闻自由英雄奖。
- 2006年6月,第二次次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
外部链接
- 高瑜简历
- 高瑜照片
- 2004年2月11日,高瑜,何家栋与迄今未了的小说《刘志丹》案
- 2005年12月,高瑜,宾雁先生永远留下了他的目光
- 2006年1月26日,高瑜,小金到中国南巡是大丑闻
- 2006年3月,高瑜,审读员制度荒唐恶毒,开放杂志
- 2006年3月27日,高瑜,邓力群自己盖棺难定论--十二个春秋出版的贡献
- 2006年4月,高瑜,见官矮一级的中国记者现状,动向杂志
- 2002年6月8日,中国名记者促‘文字解放’,BBC中文网
- 2006年6月8日,高瑜再获国际勇气奖,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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