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吹哨人”制度
国外推行“吹哨人”制度产生了不少著名案例。在美国,“吹哨人”制度已在证券市场上推行多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18年3月向联合吹哨人颁发的5000万美元奖金为至今的最高纪录;2018年9月向单个吹哨人奖励的3900多万美元奖金为至今的单人最高纪录;2019年3月,对摩根大通案联合吹哨人5000万美元的奖励也追齐了2018年同期的奖金纪录。
在我国,近几年也有不少成功的“吹哨人”案例。
2014年,安徽蚌埠的举报者爆料无证小作坊非法生产超量添加亚硝酸盐的红场,执法人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获私设卤水加工厂以及无证食品,逮捕违法企业负责人。
2017年3月,上海某知名面包店的员工实在无法容忍店铺将半成品面包长期放在长满霉点的帆布上、使用过期面粉、售卖昨日剩下的西点等行为,在微博上揭露了面包店后厨的真相。众人哗然一片,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
由于上海此前已经推行食品安全领域“吹哨人”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因此不仅没有因举报行为受到威胁,相反,该员工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表彰——12万元的奖金。
团结君想说,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吹哨人”,但是举报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吹哨人”有捍卫公共利益的决心,而他们的正义感更需要来声援和捍卫。
针对“吹哨人”制度和内部举报人制度,近些年一些地方已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6年2月,上海发布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2016年7月,新修订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企业正式员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
除了食品安全领域,在医药、金融等领域,“吹哨人”制度也在被积极引入。
2017年,我国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就奖励的条件、标准、程序等给出了细化,鼓励公民举报。
今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也提及,要进一步加强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快完善内部举报人制度。
今年8月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提及:加快研究建立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
9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建立“吹哨人”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几年间,从地方到国家层面,关于“吹哨人”制度的政策法规密集出台。吹哨人制度的建立,对营造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具有积极意义。《意见》的印发,更是从国家层面让“吹哨人”制度的定义不断清晰,监督更延展,操作更具体。
“吹哨人”制度推动中的民革身影
从各地探索实践到国家层面政策推动,“吹哨人”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多方推动。这其中,也有着明确把社会法制作为参政议政重点之一的民革的身影。
2017年全国两会上,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举报人制度的提案》。提案指出,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仅依靠行政执法是远远不够的。通过举报人制度的建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于预防腐败、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与保护,包括企业和公司治理领域的预防欺诈等行为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行业内部人的举报能够最早发现问题,大幅降低监管成本,让全社会从中受益。
“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完善举报人制度显得尤为必要。”民革中央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举报人制度,建立有吸引力的奖励制度和严格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其中包括制定概括性质的举报人保护法或者吹哨人保护法。
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革深圳市委会副主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是这份民革中央提案的深度参与者。早在2011年,“吹哨人”制度就引起了他的关注和研究兴趣。
“我在研究金融监管问题时发现,随着中国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犯罪也越来越呈现隐蔽性的特征,监管难度极大。”何杰说,由于“吹哨人”制度能够通过直接发动内部人士提供有效线索和信息,可以较为有效地解决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大幅降低监管成本。
结合大量案例和研究成果,何杰撰写了《关于完善举报人(吹哨人)制度的建议》,并以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上报民革中央。民革中央经过进一步调研,并征求多方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完善举报人制度的提案》。提案提交后,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办理答复。
何杰发现,民革中央提案的不少建议,都在《意见》中得到吸收采纳。“《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吹哨人’制度在全国经济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运用,促进市场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这里面有民革组织和民革党员的建言推动,作为民革党员很受鼓舞,这也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体现。”何杰说。
“吹哨人”制度需走得更稳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存在着一种宽紧失度的尴尬,所谓“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当下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而在经历了大批量的简政与放权之后,如何构建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就成为监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吹哨人”词汇首次出现于国家层面的文件中,意味着相关制度有望在全国推开,这应该是各方乐见的一个好消息。但哨子一响,并不等于问题就解决了。如何稳妥推进“吹哨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思考。
南方都市报社论指出,任何制度的移植都不是易事,尝试推行“吹哨人”制度,两个工作必不可少:一是需要健全“吹哨人”激励与保护机制,二是需要循序渐进。
何杰也指出,众多配套体制机制亟需建立和完善。例如,由于吹哨人制度涉及到了举报人信息保护、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人身安全等多个方面,需要财政、公安以及信息管理等多部门的协调合作,因此需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同时,内部举报人往往可能遭受调离岗位、限制发展等隐性报复,关于这一层面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国内仍严重缺乏;另外,针对内部举报人的奖励方面,当前国内也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形式等。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已率先在网贷专项整治领域引入“吹哨人”制度。何杰说,今年年中,深圳推出《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知情人举报指引》,在网贷整治过程中首次引入了“吹哨人”制度,得到了市场的积极评价,已收到数百条线索,效果很好。
正如正义网评论所言,“吹哨人”制度出台,动员了解内情的群众力量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不仅是民主的体现,还可以弥补政府监督能力不足、视野不广的问题。这一制度,是举报制度的纵向扩展和深入发展,对于发现深层问题、解决深层矛盾,压缩灰色地带,促进社会治理上台阶十分有益。(周福志 马雪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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