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9
来源 | 原创
作者 | 告非
丰县八孩疯女事件的热度并没有随着前天晚上徐州市发布的第三份调查通报的出炉而降低,而是有着愈演愈烈之势。
昨天的文章里,我讲了几个疑点,然后经过一天跟读者朋友们交换意见,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惑:没有DNA鉴定,怎能认准杨某侠就是小花梅?仅凭照片辨认和口音相似么?
那要是凭照片辨认,杨某侠和李莹的相似度更是高得惊人啊!
这个我们稍后再说,我先讲几个次要的疑点:
首先,小花梅这个名字和她背后的身世:
没人会认为,“小”是一个姓。但是根据调查报告,此人就叫“小花梅”,这是怎么回事?
有一个网友的说法是这样的:
“我是本地人,福贡县属于怒江州傈僳族自治区,这边部分正宗的傈僳族是没有姓氏的。很多老一辈的人都只有傈僳语名字,音译成汉话就会千奇百怪:以阿xx居多,小xx也同理”。
根据官方调查,把小花梅带到江苏东海县的桑某某也是那个地方的人,老乡带老乡了等于是。这就涉及了另一个相当大的话题:傈僳族女孩那么喜欢嫁到外地的吗?
根据我查到的一些资料,青年学者陈业强2010年第一次到云南怒江州福贡县做田野调查。当时他是云南大学民族学在读博士。在福贡县的村子里,他发现,本地大量傈僳族女性外嫁到东部地区,这其中有自由恋爱,有男方上门讨亲,也有大量女孩是被介绍人带走,懵懵懂懂去了外地。
怒江、福贡县这种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路远且险恶,当地经济肯定是不行的。据陈业强的文章介绍,福贡县嫁到保山市、福贡县嫁到东部沿海省份,是本地极为常见的两条妇女外嫁路线。
我插一句嘴:根据徐州的调查通报,“小花梅”显然两条路线都走了一遍。
根据陈业强的了解:这种“嫁”中,也有被拐卖的——拐卖就是具有出卖的主观意图,以获利为目的,用欺骗的手段获取人或物后进行出售。由于信息不对称,婚姻迁移到东部沿海地区的这些女性不太了解东部沿海地区的情况,嫁过去之后她们后悔为时已晚,她们年轻,交通又不便,所以就留在了东部沿海地区。有些女孩的年龄小还无法婚姻登记,就先同居,想跑也跑不掉,男方家人看得比较紧,女孩们就生存了下来。
这应该是真的。就像我昨天文章中所说的,东海县所在的连云港,听起来是个东部沿海地区,但是跟上海能比吗?可是远在怒江的人怎么会知道呢?要知道那还是没有互联网,消息相对闭塞的上世纪末。
这些女孩外嫁时,年龄普遍很小。有些才14、5岁就嫁人了。按婚姻法肯定登不了记,但当时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登不登记也不太重要。
所以现在我们看疯女面容清秀,不像是结婚20多年的人。这可能就是因为她第一次嫁人时才10多岁,后来来江苏时,可能也还没满20。
当然,这只是猜测。她的年龄,现在网上还是莫衷一是。有些人说她今年38,那么98年她跟董某民登记时才14岁,肯定伴随着谎报年龄的情况。
如果,情况更令人发指一些,登记时还没满14岁呢?那董某民就妥妥的强奸罪,仅凭这一条,就该去吃牢饭了。
其次,所谓桑某某到底是把小花梅弄丢了,还是把她给“卖”了呢?
我还是倾向于后者。
虽然我们现在知道了,当地有一个“外嫁路线”,肯定存在先嫁过去的女性带着同乡又嫁出来的传统,但是既然带出来“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那肯定要为小花梅负责的。
人丢了以后,既不报警,也不通知父母,虽然我们可以理解,小花梅当时可能还年幼,有没有身份证也不知道,报警可能说不清楚;而路途遥远,当时手机可能还不普及,联系困难,但毕竟是一个已经存在语言障碍的小女子,丢了就不管不问了,这也太不负责了。
如果这也可以接受,那以后随便哪个女的回到家乡,花言巧语带几个更年轻的女孩出来,路上“丢了”,也可以免责?
希望当地警方再查一查桑某某这个人,看看到底是真的弄丢了,还是把小花梅给卖了。
最后,我们还是要说说DNA鉴定的事。根据通报,徐州是这样认定小花梅身份的:
“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组织亚谷村村干部及村民比对照片、口音,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但是,容貌和口音都是随着时间会发生变化的东西。何况这时间也不短了,24年了都。有那么高的可信度吗?
根据警方说法,小花梅父母已故,但当地少数民族未必实行计划生育,旁支近亲肯定有的,疯女自己也还是挺显年轻的,她的亲属总不会全死光了吧?
为了确认起见,还是希望警方能够做一次DNA鉴定,用高科技手段彻底认定这个事实。
说实话,我觉得我没有证据认定徐州警方撒谎。毕竟警方是代表公信力的。这都能撒谎,那就意味着社会底线的崩塌。我估计风口浪尖上,徐州警方还不敢明目张胆地这么干。
但是面对十几亿人关注的大事,徐州警方如果能把工作做得细致一点,不是更能服众吗?
关于DNA我们先说到这。下面我谈谈对这次事件另一个维度的思考。
顺便关注下原创主号:
其实从年前到现在,我写了好多篇关于丰县的文章,我都有点写累了,读者可能也看累了。
为了一个可能存在被拐卖、被欺凌情节的疯女,我们这么大张旗鼓,值不值?
万一查下来真的是流浪过去的,岂不尴尬?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盲山》导演在“一席”的讲话。我听了很有感触。
李杨导演讲了一个故事,他说电影拍过后,他听说有一些女孩子,来沿海发达地区打工,自己过上了较好的日子以后,就回乡带更多的女孩子也出来打工。
等她们到了东部沿海,这女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带来的女孩都坐下来,安安静静看一遍《盲山》。
为什么呢?目的就是警示后来的这些女孩子:出来闯世界,机遇很大,风险同样很大,要懂得保护自己。
李杨导演说,千万不要以为被拐卖的女孩都是笨蛋、傻子。千万不要自以为是大学生,智商高,不会有此遭遇。
李杨说:我采访的过程中,不要说大学生,就连硕士生,博士生,都有被拐卖的。人大一个青年教师,本身是硕士毕业,被骗到内蒙,很悲惨。回来已经精神恍惚了,终于逃出来了。
会不会被拐,跟学问没有关系,跟警惕性有关系。
李杨导演说到这里非常感慨,他说他知道自己拍摄的电影有这样的一种功能性之后,非常高兴,比拿了什么国际大奖都开心!
因为那意味着,可能避免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其实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也产生了很多的感慨。
推荐大家看下这个视频,并不长,但特别好:
在中国的很多城里人、“高档人”、精英看来,我们这国家很“厉害”,我们的一线城市,甚至新一线,人均GDP都跟欧美齐平了。
我们有高楼大厦,有巨大的货轮和港口,有地铁、高铁,有5G,什么都很高大上。
那些悲惨的遭遇,那些底层人的贫苦,似乎都是书里写的,电视电影里拍的,微博和公众号里讲的,跟“高档人”没有关系。
“高档人”理应享受华服美食,享受大屋豪车,而生活的苦都是别人的苦。
对很多“高档人”来说,被拐、被囚禁、被当作生育机器的那种苦,跟偏远地区来沿海地区打工的苦,应该也差不多吧?
但是,各人有各人的人生。那些偏隅地区来沿海的小姑娘们,虽然被看不起,但是依然在认真过好自己的人生。
她们认真观摩《盲山》,以避免自己的人生遭遇厄运。
这些姑娘,她们毫无疑问是这个国家的底层,但底层并没有放弃自己。她们还是尝试在卑微中开出花来。
虽然在“高档人”看来,她们不过是离地一厘米的尘埃层。
高档人欢欣鼓舞的是谷爱凌惊天一跳价值10亿,商业价值可能直追姚明、刘翔。
谷爱凌固然是光彩夺目的,但谁说底层人的人生就不是人生了呢?
虽然被拐也有吃有喝,可这里面有一个尊严的问题。
打工也很苦,但那是被生活强奸。
被生活强奸和被野蛮的男人强奸不是一码事。
一个是你还有一点点选择,你可能运气好,摆脱了原先的阶层。但你也有可能挣扎不出来,最终认命了,低头了,认可了自己的平凡。但这并不可耻。
兄弟姐妹们,这不可耻啊!你为生活,为家人低头,你认可了自己的平凡之路,这一点也不可耻。
谁不是负重前行?谁不是一无所有来到人间?我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出身和遭遇,无论成功和失败,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向现实低头一点也不可耻,甚至有荣耀感在里头。
但如果你没有选择,别人把你硬塞到一个场景里告诉你:这就是你的人生,你的人生就是被野蛮的男人强奸然后生孩子,因为怕你逃跑所以给你拴上锁链,但你还是有吃有喝,等你生了两个娃,就把你的锁链去掉,你会怎么样?
你心里不会接受的。
我是一个人啊,我不是狗啊!难道给我狗粮我就吃狗粮,给我剩饭我就吃剩饭,给我屎我也吃得不亦乐乎,吃得腮帮子上全沾满了屎我也满不在乎吗?
人不是狗啊!怎能为吃屎沾沾自喜呢?
一个女孩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性,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不喜欢的人,一个用野蛮的手段把你骗了去,或者买了去的男人,被他强奸、给他生孩子,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遍布这种罪恶的社会,是不文明的,是前现代的。
《红楼梦》里的鸳鸯,是贾母的首席大丫鬟。面对贾赦要收她做小,一朝从奴婢变主子的选择,她并不乐意。
并不是没有人走这条路。赵姨娘不是过得好好的?甚至还生了探春这么一个能干的女儿。但是鸳鸯就是不同意。
不要说贾赦了,面对宝玉扭股糖似的缠着祈求:“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吧?”,鸳鸯也没从命。
贾宝玉是整本《红楼梦》的主角,无数女孩为心仪的对象。如果鸳鸯顺竿爬一下,做了宝玉的小妾,也是很好的结局。
但鸳鸯宁可后来殉了贾母,死了。
可见对一个女性来说,只要她还有一点办法,她依然是要追求自己活着的尊严。
尊严和面包,哪个更重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选尊严的是人,选面包的是狗。
所以,我没有学卢克文、远方青木。我没有像他们那样富裕,但我觉得值得。
同样的,如果红楼把鸳鸯安排顺从了贾赦或者宝玉,那《红楼》也不会名列四大名著了。
一个打工妹、一个小奴婢都明白的道理,我想疯女无论真的是小花梅,还是李莹,都应该懂得的。
所以,我们今天关注疯女的遭遇,是因为我们还对“尊严”这两个字有感觉。
很多为谷爱凌价值10亿的一跳而津津乐道的人,他们更在意的是谷爱凌选择中国国籍而不是美国国籍,从而产生了虚荣。
那个被狗链栓颈的女人,无疑让“高档人”的虚荣产生了瑕疵,让他们觉得刺眼。
而我们关注疯女,是在乎一个女性是否可以挺起胸膛,有尊严有滋味地过一生。
即便我们的呼吁到最后发现落空了,依然还是有意义的,因为那些践踏他人尊严的人,会因为我们的愤怒而有所收敛。
我为什么对谷爱凌无感?说穿了,她不过是一个权衡利弊,觉得选择中国国籍能让她自己的“商业价值”更高的人。
我欣喜她的运动才华、颜值和个性,但我更高兴她有选择。
我扼腕痛惜的是,类似的选择,疯女并没有。
所以,我热烈地写下这篇文章,为疯女,更是为了所有人的尊严。
在主流媒体都去吹捧谷爱凌,给“高档人”带去虚荣,而继续无视疯女的这一天,我选择为一个普通人,一个疯女写下一篇文章。
我觉得我这样的文章比主流媒体的吹捧更有意义。
因为尊严,永远高于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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