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泳
一、不同时期的的自杀现象
二、知识分子自杀现象的分析与评价
三、结论
【注释】
二、知识分子自杀现象的分析与评价
三、结论
【注释】
自杀是一个常态社会中始终存在的现象,本身并不足为奇。之所以考察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他阶层的自杀情况,是因为这一期间此类人士的自杀人数惊人。一个社会突然出现大量的自杀现象,特别是知识分子自杀,显然是不正常的。这种自杀现象的原因可能与正常社会里常见的自杀原因不同。因此,本文不会从社会学观察通常的自杀现象的视角来分析上述情况,而是通过剖析那个时代的政治文化来研究这一现象的发生。
本文选择的研究时段为1949年至1976年,政治上这一时代可以被称为毛泽东时代。文中涉及的主要案例起自1950年,截止于毛时代结束之时。由于中国大陆有关的档案尚未解密,所以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档案检索而统计出这一时期知识分子自杀的完整人数(在档案开放的情况下这并不难做到)。本文只能根据有关的回忆和有限的访谈及调查,选取一部份知识分子的自杀情况作为研究的基本材料。
本文选择的研究时段为1949年至1976年,政治上这一时代可以被称为毛泽东时代。文中涉及的主要案例起自1950年,截止于毛时代结束之时。由于中国大陆有关的档案尚未解密,所以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档案检索而统计出这一时期知识分子自杀的完整人数(在档案开放的情况下这并不难做到)。本文只能根据有关的回忆和有限的访谈及调查,选取一部份知识分子的自杀情况作为研究的基本材料。
本研究所有的原始材料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的回忆录和相关的回忆文章;二,笔者对死者家庭的访问记录及朋友提供的材料;三,《内部参考》,此刊物为新华社“参考消息”组编辑的内部参考资料,1949年9月22日创刊,每日一期,供主要官员了解国内国际动态,本文注释均注明引文出处之期号和页码。需要说明的是,1949年至1976年间自杀的知识分子中,多数人并不知名,但由于相关资料极难收集,所以本文据以分析的知识分子自杀资料偏重于知名知识分子,包括作家、学者、名演员、科学家、大学生等。
一、不同时期的的自杀现象
1. “反右”之前
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频繁的政治运动。在反右运动开始前,规模较大的政治运动就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批判电影《武训传》、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抗美授朝、“三反”“五反”、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适思想、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社会主义教育等。这些政治运动的主要对象虽然不同,运动本身的激烈程度也稍有差别,但都有一个基本特点即整人,都是以毁灭个人尊严和人格为基本特徵的,其基本取向是统一思想、消灭个性。由于采取了极为残酷的方式和手段,所以在五十年代初期,整个国家处在一种恐怖的氛围中。这样的生存环境,给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是知识分子自杀现象开始大量出现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位研究“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学者,曾描述过当时的情景:
自二月中旬起,各地即恶噩频传,仅上海一处,自杀、中风与发神经者,即不下万人。自杀方式以跳楼、跃江、触电、吊颈者为最多,毒烈药品尤其是安眠药片,早已禁止发售,故欲求安卧而死,亦不可得。法国公园与兆丰花园楼丛中,经常悬死三五人不等,马路之上,常见有人自高楼跳下,跳黄浦者更多,棺材店一扫而空,中共为节约木料,以“反浪费”为名,禁止添制棺木,遂大开火葬场,而亦时常客满。......其它天津、北京、武汉、重庆、沈阳、广州各处商阜,以及凡有工商业之全国大小市镇,无不有同样事。四月间有人自广州逃出,谓赶早车于晨五时经西关多宝路,见马路上横尸二具,血肉狼籍,迨坐上三轮车,乃不禁向车夫叹息而道:车夫遂四面瞻顾,见左右无人,乃低声凄然道:“两个算什么!我经过惠爱路时,怕不躺着有十几个?”
上海中共当局眼看自杀的人日益增多,为防止蔓延,影响其预定计划起见,乃采取紧急措施:一、公园及僻静之处,均派兵逡巡,不准行游之人逗留。二、黄浦江岸口偏僻之处,筑是竹笆,要冲之地,均有解放军站岗防守,黄昏以后即不准人行近江边。三、各马路高楼顶上均站岗防守,又因有从四层楼以上楼窗跳下者,乃严令三层以上楼窗均须装置木栏与铁丝网。四、凡以自杀逃避“五反”运动者之公司行号器物财产一律充公,丝毫不留,籍以胁迫其家属为之监视。除此,更加紧发动群众,鼓励员工,一面积极予以训练,一面督令严密防范,凡重要目标,派人跟随,寸步不离,虽寝食便溲,亦不放松。
上海工商界自杀的以三月底四月初为最多,因那时除“五反”之外还要催逼1951年度所得税。跑马厅七层楼公寓那一对夫妇同时跳楼自杀,就是为着欠税。自杀也有一种风气,“五反”的自杀方式以跳楼为最风行,服毒次之。像华成烟草公司姓沈的副总经理投井而死,究竟少数。跳楼所以风行,也是由于这种自杀方式较简单,而且不易被防范。上海流行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孩子打霞飞路经过,后面不知哪个熟人喊了她一声,她刚立定脚跟回过头来看时,离开她两步路外,楼上忽跌下一个人来。如果那个人不招呼她一声,她和她的小孩岂不都被压碎了吗?有一个时期,高楼大厦之下经过的人确都有戒心。跳黄浦是最不聪明,不仅黄浦江边防备森严,就是有机会跳进,遇救的机会也比较多,而且尸首漂失了只以为失踪,家属还有帮助隐匿或纵逃的嫌疑。自杀一定要达到自杀的目的,万一不遂或遇救,那才受罪,因为你又加了一重罪名,就是“胆敢拿死来威胁政府和人民!”自杀者的遗书有一个普遍的特点,为了死后不要再给家属以任何的麻烦,总是痛骂自己一顿,然后再歌颂一番人民政府的德政。[1]
面对如此情景,有一次上海市长陈毅在广播里说:“我不懂为什么许多资产阶级,愿意跳楼自杀而不肯坦白。”[2] 他或许不知道,像前金城银行沪行经理殷纪常是在严寒初春之时被迫穿着短衫裤在金城大楼七楼跪了五天五夜,经受了职工的疲劳审问后身体实在忍受不了而跳楼的。[3] 当时广州的“五反”高潮较上海稍迟一点,四五月间最厉害,自杀的也最多。
一位当时在上海目击过“三反”和“五反”的法官最近写道:反右和“三反”一样,也有自杀的人,如上海民盟中就有华丁夷同志,被批斗而自杀,此外还有一位市劳动局副局长,也在反右中自杀。估计他们可能过去自诩革命过,一旦遇上反右,自己被斗,戴上右派帽子,好像从万丈高崖一下坠入万丈深渊,心理上实在承受不起,于是自毁生命,走向自杀。也有心灵脆弱,实在承受不起猛烈的冲击而致自杀的。总之是由于采取逼供信无理批斗所造成的恶果。“三反”时,在延安东路口,亲眼看到一人从高高的五楼纵身跃下,立时坠地身亡,死壮之惨,目不忍睹。“三反”后听陈毅市长作报告,全市共自杀五百余人,反右自杀者有多少,则不得而知了。[4]
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当时自杀规模的主要数字来自一些海外政治避难者的叙述,有人估计,在“镇压反革命”时期有五十万以上的人自杀,“三反”、“五反”运动又有二十万人自杀。[5] 周鲸文写道:“有一个动人的例子发生在北京钢铁学院。这个案件轰动了北京以及各处的学术界和文化界。可惜我忘却了主角的姓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学生平常很用功,但是拒绝加入青年团。因此党和团的积极分子就想以他为斗争的对象,而且是在大会上开始对他斗争。这个学生性情耿直,以为埋头读书,还闹成这个样子,人生有什么意味。而且自己也很自尊,受不了他们的污辱。
一、不同时期的的自杀现象
1. “反右”之前
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频繁的政治运动。在反右运动开始前,规模较大的政治运动就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批判电影《武训传》、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抗美授朝、“三反”“五反”、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适思想、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社会主义教育等。这些政治运动的主要对象虽然不同,运动本身的激烈程度也稍有差别,但都有一个基本特点即整人,都是以毁灭个人尊严和人格为基本特徵的,其基本取向是统一思想、消灭个性。由于采取了极为残酷的方式和手段,所以在五十年代初期,整个国家处在一种恐怖的氛围中。这样的生存环境,给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是知识分子自杀现象开始大量出现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位研究“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学者,曾描述过当时的情景:
自二月中旬起,各地即恶噩频传,仅上海一处,自杀、中风与发神经者,即不下万人。自杀方式以跳楼、跃江、触电、吊颈者为最多,毒烈药品尤其是安眠药片,早已禁止发售,故欲求安卧而死,亦不可得。法国公园与兆丰花园楼丛中,经常悬死三五人不等,马路之上,常见有人自高楼跳下,跳黄浦者更多,棺材店一扫而空,中共为节约木料,以“反浪费”为名,禁止添制棺木,遂大开火葬场,而亦时常客满。......其它天津、北京、武汉、重庆、沈阳、广州各处商阜,以及凡有工商业之全国大小市镇,无不有同样事。四月间有人自广州逃出,谓赶早车于晨五时经西关多宝路,见马路上横尸二具,血肉狼籍,迨坐上三轮车,乃不禁向车夫叹息而道:车夫遂四面瞻顾,见左右无人,乃低声凄然道:“两个算什么!我经过惠爱路时,怕不躺着有十几个?”
上海中共当局眼看自杀的人日益增多,为防止蔓延,影响其预定计划起见,乃采取紧急措施:一、公园及僻静之处,均派兵逡巡,不准行游之人逗留。二、黄浦江岸口偏僻之处,筑是竹笆,要冲之地,均有解放军站岗防守,黄昏以后即不准人行近江边。三、各马路高楼顶上均站岗防守,又因有从四层楼以上楼窗跳下者,乃严令三层以上楼窗均须装置木栏与铁丝网。四、凡以自杀逃避“五反”运动者之公司行号器物财产一律充公,丝毫不留,籍以胁迫其家属为之监视。除此,更加紧发动群众,鼓励员工,一面积极予以训练,一面督令严密防范,凡重要目标,派人跟随,寸步不离,虽寝食便溲,亦不放松。
上海工商界自杀的以三月底四月初为最多,因那时除“五反”之外还要催逼1951年度所得税。跑马厅七层楼公寓那一对夫妇同时跳楼自杀,就是为着欠税。自杀也有一种风气,“五反”的自杀方式以跳楼为最风行,服毒次之。像华成烟草公司姓沈的副总经理投井而死,究竟少数。跳楼所以风行,也是由于这种自杀方式较简单,而且不易被防范。上海流行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孩子打霞飞路经过,后面不知哪个熟人喊了她一声,她刚立定脚跟回过头来看时,离开她两步路外,楼上忽跌下一个人来。如果那个人不招呼她一声,她和她的小孩岂不都被压碎了吗?有一个时期,高楼大厦之下经过的人确都有戒心。跳黄浦是最不聪明,不仅黄浦江边防备森严,就是有机会跳进,遇救的机会也比较多,而且尸首漂失了只以为失踪,家属还有帮助隐匿或纵逃的嫌疑。自杀一定要达到自杀的目的,万一不遂或遇救,那才受罪,因为你又加了一重罪名,就是“胆敢拿死来威胁政府和人民!”自杀者的遗书有一个普遍的特点,为了死后不要再给家属以任何的麻烦,总是痛骂自己一顿,然后再歌颂一番人民政府的德政。[1]
面对如此情景,有一次上海市长陈毅在广播里说:“我不懂为什么许多资产阶级,愿意跳楼自杀而不肯坦白。”[2] 他或许不知道,像前金城银行沪行经理殷纪常是在严寒初春之时被迫穿着短衫裤在金城大楼七楼跪了五天五夜,经受了职工的疲劳审问后身体实在忍受不了而跳楼的。[3] 当时广州的“五反”高潮较上海稍迟一点,四五月间最厉害,自杀的也最多。
一位当时在上海目击过“三反”和“五反”的法官最近写道:反右和“三反”一样,也有自杀的人,如上海民盟中就有华丁夷同志,被批斗而自杀,此外还有一位市劳动局副局长,也在反右中自杀。估计他们可能过去自诩革命过,一旦遇上反右,自己被斗,戴上右派帽子,好像从万丈高崖一下坠入万丈深渊,心理上实在承受不起,于是自毁生命,走向自杀。也有心灵脆弱,实在承受不起猛烈的冲击而致自杀的。总之是由于采取逼供信无理批斗所造成的恶果。“三反”时,在延安东路口,亲眼看到一人从高高的五楼纵身跃下,立时坠地身亡,死壮之惨,目不忍睹。“三反”后听陈毅市长作报告,全市共自杀五百余人,反右自杀者有多少,则不得而知了。[4]
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当时自杀规模的主要数字来自一些海外政治避难者的叙述,有人估计,在“镇压反革命”时期有五十万以上的人自杀,“三反”、“五反”运动又有二十万人自杀。[5] 周鲸文写道:“有一个动人的例子发生在北京钢铁学院。这个案件轰动了北京以及各处的学术界和文化界。可惜我忘却了主角的姓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学生平常很用功,但是拒绝加入青年团。因此党和团的积极分子就想以他为斗争的对象,而且是在大会上开始对他斗争。这个学生性情耿直,以为埋头读书,还闹成这个样子,人生有什么意味。而且自己也很自尊,受不了他们的污辱。
他想这是没法活下去了,于是决定自杀。他的自杀方法新奇,所以也就轰动了远近。他决定自杀之后,决以头颅抨击这个昏无天日的运动;他选择了学校汽炉的七八丈高的烟囱。事前他买好了一瓶酒、糖果,放在书包里,另外带了十几块碎石头。他就拿着这些东西向烟囱上爬,忽然被一个同学看见,要他不要上去。他说:‘你近前来,我就用石头打你。’这个同学见势不好,就跑去告诉学校当局。不一会,院长、教授和大批同学都围在烟囱底下。院长劝他下来,说:‘一切都好办。’这个学生坐在烟囱上,把瓶饮酒,吃着糖果,用沉着语气回答:‘你们不必想污辱我这活人了,我是清白的学生,我没有罪。我要以纯洁的学生身份,拿头颅鲜血,评判你们这无法无天的运动。……’接着又是饮酒。谁要上来,他就投石打,而且说逼他紧了,他就跳下。在全校紧张观望他的时候,他饮完了酒,跃身一跳,他的脑血染红了灰色的洋灰地面。接着是同学们一阵哭泣的声音。”[6] 由此可见当时运动的残酷程度。
虽然上述数字可能是被夸大了的,但是,即使根据官方材料也可以发现,当时自杀显然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并引起了官方的注意,但自杀现象并未得到制止。1955年的第237期《内部参考》有一篇“北京市自杀事件增加”的报导,提供了北京市的完整数字: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1954年发生的自杀事件有1,086起,死亡386人;1955年10个月有1,246起,死亡517人。根据今年10个月发生的自杀事件分析,有如下情况:(一) 自杀者的身份和政治面貌:在工厂企业中有185人,在机关干部中有340人,在家庭妇女中有326人,在学生中有75人,在军警中有13人;临时散工、独立劳动者19人;小商贩、资本家及老弱病残和无业者共179人;在农村的农民中有109人。其中,党员47人,团员57人,群众1,142人。(二) 自杀原因:在肃反运动中自杀的484人,其中大部份是因为不了解政策或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另外,也有由于个别地区在肃反运动宣传中方式简单、对坦白材料处理不及时而自杀的。
五十年代是一个恐怖时期,基层官员在执行上面的政策时有一个基本思路,即“宁左勿右”,这种政治运动方式造成了自杀现象的蔓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杀现象的大量出现,当时无论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干部都习以为常;虽然上层官员也提醒基层注意这样的事,但并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从官方内部材料中,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与自杀有关的报导,但从中既看不出对自杀现象的特别关注,也看不到对死者的同情和关怀。从下面列举的《内部参考》中的相关材料可以看出这一点:
1952年11号79页,“西北区的单位在三反运动中宣传政策不够发生自杀事件”:西北区级机关为迅速展开三反运动,自本月7日起实行首长十日包干制后,部份机关已发生简单急躁宣传政策不够的现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生铁炳坦已畏罪自杀,西北企业公司经理王德彪等五人自杀未死。
1952年16号118页,“上海铁路管理局三反运动开展后高级技术人员贪污嫌疑分子自杀者已有三起”:该局直属单位三反运动深入后,至17日已连续发生四件自杀案件。自杀的除一个是铁路公安部队的战士外,其余三个都是高级技术人员中的大贪污嫌疑犯。如上海铁路管理局材料处计划科科长陆逸智(曾留学美国),于1月16日即表现情绪不安,领导上发现这一情况后即由该局政委谭光启、副局长吴良珂亲自找他谈话,鼓励他坦白,并向他说明不一定要在群众中坦白,可以找个别负责同志坦白。陆逸智当时很受感动,但回宿舍后又服DDT自杀,经急救后未死。中央铁道部材料局驻沪办事处采购组副组长吴培松被该处采购员涂耀南当众检举后,次日即投黄浦江自杀,临死前留了一个条子说:“我为涂耀南而死”。上海铁路管理局卫生处药济师王英才服吗啡自杀未死。这些高级技术人员大贪污犯的自杀事件,该局领导上很感棘手。
1952年19号143页,“沈阳三反运动中发生工人自杀事件数起”:沈阳在三反运动中发现几起工人自杀事件,其中沈阳市电车厂就有两个20多年工龄的工人,因为自己有贪污行为,基于阶级的自觉,认为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而自杀。市委书记凯丰认为这一问题严重,他提出,在工人中不要搞坦白运动和相互检举(检举工厂领导和奸商在外),对工人应着重进行阶级教育,否则就会紊乱了斗争的阵营,模糊了斗争目标。
1952年35号125页,“上海市在打虎运动中强打硬仗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十分严重”:华东区级机关亦发现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如合作总社至16日为止,已捉到大老虎17只,但其中有8个人坦白后又重新翻案,其中有一个人坦白七次,翻案七次,有二人企图自杀未死。华东财委办公室主任蔡辉(一只很大的老虎)撤职查办后,于11日卧轨自杀,影响到该重大贪污案已无法破获。
1952年35号130页,“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畏罪自杀”:我国最大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突于2月8日自杀身死。自杀原因尚待了解,外间揣测可能是:(一)解放前卢与蒋匪勾结很紧,可能有政治问题,怕“三反”、“五反”运动中追出。(二)民生公司盗窃国家财产很严重,害怕坦白和被检举,据说民生公司内部已有职工检举卢贪污事情。(三)民生公司内部有派系斗争,近有轮船两艘被特务击沈,卢的周围也有特务,卢死的原因甚为可疑。卢是国内航业巨头,在四川影响尤大,但死后却少见议论,主要是因为工商界进行“五反”甚紧,人们不便顾此,有的人也不敢发言或表示态度。
虽然上述数字可能是被夸大了的,但是,即使根据官方材料也可以发现,当时自杀显然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并引起了官方的注意,但自杀现象并未得到制止。1955年的第237期《内部参考》有一篇“北京市自杀事件增加”的报导,提供了北京市的完整数字: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1954年发生的自杀事件有1,086起,死亡386人;1955年10个月有1,246起,死亡517人。根据今年10个月发生的自杀事件分析,有如下情况:(一) 自杀者的身份和政治面貌:在工厂企业中有185人,在机关干部中有340人,在家庭妇女中有326人,在学生中有75人,在军警中有13人;临时散工、独立劳动者19人;小商贩、资本家及老弱病残和无业者共179人;在农村的农民中有109人。其中,党员47人,团员57人,群众1,142人。(二) 自杀原因:在肃反运动中自杀的484人,其中大部份是因为不了解政策或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另外,也有由于个别地区在肃反运动宣传中方式简单、对坦白材料处理不及时而自杀的。
五十年代是一个恐怖时期,基层官员在执行上面的政策时有一个基本思路,即“宁左勿右”,这种政治运动方式造成了自杀现象的蔓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杀现象的大量出现,当时无论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干部都习以为常;虽然上层官员也提醒基层注意这样的事,但并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从官方内部材料中,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与自杀有关的报导,但从中既看不出对自杀现象的特别关注,也看不到对死者的同情和关怀。从下面列举的《内部参考》中的相关材料可以看出这一点:
1952年11号79页,“西北区的单位在三反运动中宣传政策不够发生自杀事件”:西北区级机关为迅速展开三反运动,自本月7日起实行首长十日包干制后,部份机关已发生简单急躁宣传政策不够的现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生铁炳坦已畏罪自杀,西北企业公司经理王德彪等五人自杀未死。
1952年16号118页,“上海铁路管理局三反运动开展后高级技术人员贪污嫌疑分子自杀者已有三起”:该局直属单位三反运动深入后,至17日已连续发生四件自杀案件。自杀的除一个是铁路公安部队的战士外,其余三个都是高级技术人员中的大贪污嫌疑犯。如上海铁路管理局材料处计划科科长陆逸智(曾留学美国),于1月16日即表现情绪不安,领导上发现这一情况后即由该局政委谭光启、副局长吴良珂亲自找他谈话,鼓励他坦白,并向他说明不一定要在群众中坦白,可以找个别负责同志坦白。陆逸智当时很受感动,但回宿舍后又服DDT自杀,经急救后未死。中央铁道部材料局驻沪办事处采购组副组长吴培松被该处采购员涂耀南当众检举后,次日即投黄浦江自杀,临死前留了一个条子说:“我为涂耀南而死”。上海铁路管理局卫生处药济师王英才服吗啡自杀未死。这些高级技术人员大贪污犯的自杀事件,该局领导上很感棘手。
1952年19号143页,“沈阳三反运动中发生工人自杀事件数起”:沈阳在三反运动中发现几起工人自杀事件,其中沈阳市电车厂就有两个20多年工龄的工人,因为自己有贪污行为,基于阶级的自觉,认为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而自杀。市委书记凯丰认为这一问题严重,他提出,在工人中不要搞坦白运动和相互检举(检举工厂领导和奸商在外),对工人应着重进行阶级教育,否则就会紊乱了斗争的阵营,模糊了斗争目标。
1952年35号125页,“上海市在打虎运动中强打硬仗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十分严重”:华东区级机关亦发现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如合作总社至16日为止,已捉到大老虎17只,但其中有8个人坦白后又重新翻案,其中有一个人坦白七次,翻案七次,有二人企图自杀未死。华东财委办公室主任蔡辉(一只很大的老虎)撤职查办后,于11日卧轨自杀,影响到该重大贪污案已无法破获。
1952年35号130页,“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畏罪自杀”:我国最大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突于2月8日自杀身死。自杀原因尚待了解,外间揣测可能是:(一)解放前卢与蒋匪勾结很紧,可能有政治问题,怕“三反”、“五反”运动中追出。(二)民生公司盗窃国家财产很严重,害怕坦白和被检举,据说民生公司内部已有职工检举卢贪污事情。(三)民生公司内部有派系斗争,近有轮船两艘被特务击沈,卢的周围也有特务,卢死的原因甚为可疑。卢是国内航业巨头,在四川影响尤大,但死后却少见议论,主要是因为工商界进行“五反”甚紧,人们不便顾此,有的人也不敢发言或表示态度。
记者与工商界人士谈话时,他们均故作镇静,但言语之间仍透露了他们的心意。上层人物如李仲平(重庆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认为卢死并不突然,甚至说:“死得其时”,意谓再活下去将来查出政治问题仍不得好死;中、小、工商业者则传说纷纷,揣测死因,表示惋惜。目前工商界消极情绪很浓,有的说“五反后我把产业卖了,不干了”。民生公司内卢所培养提拨的高级职员曾号啕大哭,童少生也哭了,该公司附属的民生机器厂副厂长说:“卢作孚白手兴家(卢青年时候是一贫苦小职员,由于攀附得法,迅速变质为资本家, 以后从掠夺性的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大资本家),平生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落得这般下场,有些可惜”。但在该厂工人中则确认为卢有政治问题,情绪未受影响。
1952年40号185页,“三反简讯”:在三反运动中,南京市自杀的贪污分子已有26人(其中有12人未死),还有8个贪污分子的家属自杀。贪污分子用“自杀”吓人的手段抗拒运动以及在斗争大会自打自伤的现象也有。
1952年55号95页,“西北铁路干线工程局问题严重相持二十多天还未打中老虎要害”:徐鹏飞(日本留学生、工程师)在打虎战斗开始不久投井自杀了。
1952年82号133页,“重庆五反转入处理阶段以来自杀案件增多”:重庆市“五反”运动转入处理中小户,复查四、五类违法户以来,自杀案增多。截至9日止,自杀总数达120多起,死者70多人,未死者46人。其中除一部份为情节严重的大盗窃犯外,有一部份系中小工商业者,本身违法不大,有的才几十万元,有的还是职员。一般多是问题严重或与政治问题有联系的畏罪自杀;个别的是由于检查人员逼供;造成中小户自杀者多是由于检查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政策交代不够,未安定其情绪;有的摸不清罪情大小;有的被坏份子恐吓,造成自杀。二、三区均发现有中小户为“大虎”逼死的严重事件,群众影响极不好,对死者多表同情,坏份子并乘机造谣,情节恶劣的奸商甚至藉此反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集体自杀的现象出现。牙刷业有几个奸商被管制后,互相递条子商量自杀。大美绸布店股东之一的翟大庆四月八日晚与妻子、母亲一同自杀而死,原因尚未查明。对此问题有的单位已引起注意。
1952年287号444页,“上海二期失业登记中发生自杀事件四起”:有一个人是因为申请登记后害怕追查他们的历史,不登记又没有办法,最后只好自杀。
1952年231号67页,“甘肃武都专区在土地改革试办中干部宣传不够连续发生自杀事件”:甘肃省武都专区在试办土改中先后发生自杀案件30起,其中有中农14人,地主9人。发生自杀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恶霸和不法地主畏罪自杀。另方面是由于该专区在土改中宣传政策不普遍,不深入,一般干部的政策思想很不明确,观点模糊在工作中存在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现象。
1953年58号370页,“重庆因婚姻问题自杀者增多”:重庆市“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上月下旬开始后,因婚姻问题自杀的案件骤然增多;仅据一、二、三、五等四个区不完全的统计,截至3月3日止,已发生自杀案36起,因领导机关先有布置。控制较严,全市自杀者只死了2人,其余获救未死。……上述自杀案大半是在二月下旬发生的,三月以来已减少了,如二、五两区已有五六天未发生此类事件,其原因是各区工作干部已经下去,根据中央补充指示进行了宣传纠正了急躁现象,同时各区负责同志都下去亲自指导,由专人掌握和照管可能自杀者,并分别情况进行了教育和处理,所以群众情绪已超稳定。
1953年66号573页,“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学校中的青年团组织对所谓“反动”、“落后”的学生采取孤立和打击的态度。严重的如四川大学团委,仅1951年3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到去年7月为止,被孤立的学生共达418人,占全校学生总数14%以上。被“孤立”的学生,包括曾经参加过反动党团者,社会关系复杂者,个人历史复杂者,生活作风恶劣者,“有没落阶级情绪者”等等。“孤立”的办法是不让他们和同学们接近,常常被斗争和打击。……该校相继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去年暑期,历史系四年级学生周彦能投河自杀(未死);去年12月,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张可成坠楼自杀(伤);同月,农学系三年级学生冯寿夫用剪刀割喉自杀(伤)。该校前后得神经病者三人,并有退团退学者。又如重庆高级工业学校团支部,于去年3月,将32个所谓有“反动思想”的学生进行集训,其中3人挨过打,两人挨过捆。“五一”游行、成渝路通车、以及“七一”、捷克文工团来渝都不准这些人参加。对这些学生的行动限制直到去年10月团市工委的检查组下去后才停止。
1953年132号183页,“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通报农村转业干部李文元自杀事件”:山西榆次区企业公司营造厂秘书李文元因工作不适应自杀。
1953年141号355页,“河南、湖北、湖南夏荒情况”;祁东、嘉乐、耒阳、临武等县已先后发现饥民因病饿自杀和自杀未遂的事件多起。
1953年168号316页,“贵州王家司选区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死人事件”:贵州都匀县纸坊乡王家司区在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偏向,致选民王继华自杀。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往的历史问题,不给王继华选民资格。
1954年8号124页,“安徽省粮食统购中发生十五人自杀事件”:在粮食统购中,已发现十五人自杀。 其中一个原因是:在与投机粮商斗争中,没有注意策略。望江县洒口区区委书记江良,在公审投机粮商徐树华的群众会上,用“打鸡骂狗”的办法,点了私商胡效祝(开屠宰店、南货店、兼营粮食生意)的名字,胡回家后,很畏惧,与妻一同自杀。
1954年76号33页,“辽西第二批基层普选中发生自杀事件十四起”:绥中县某村工作组因对政策交待的不全面,不清楚,该村一个富农因没有得到选民证上吊自杀了。
1954年131号174页,“河南省在第一季度内因家庭和婚姻问题死了六百人”中说:自杀者536人。
1955年163期219页,“河南省今年有25万初中、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学生的不满情绪日益表面化”中说:全省已发生自杀事件五起。
1955年25期43页,“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生十起自杀事件”: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由于调查方式不当和政策交代不明确,在不到一个月内,已发生十起自杀事件(其中六人自杀已死,四人自杀未遂)。……有不少报告员和宣传员对打击刑事犯罪的政策领会不深,在宣传中“信口开河”地乱讲,有的还歪曲了党的政策。金县十区山后村宣传员在群众大会上讲,“歪戴帽子、斜瞪眼、喝酒的、搞恋爱的都是流氓,都应检举。”已引起许多青年男女不安。金县六区河阿尔宾村农民侯忠良爱喝酒,有时酒醉骂大街,在1月6日晚召开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大会上,有人提到:“我们村里有喝酒骂人的,为什么不处理?”当时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未进行解释便散会。因而引起侯忠良不安,他回家后便上吊自杀。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工厂61岁的老工人邱馨齐,1月7日在工厂听报告,当听到“有偷窃行为的人自己说吧”的话后,表现惊慌,过了两天便投井自杀,并留有遣书一封,上写:“我拿了工厂一点钉子,东西虽少,很可耻。”
1955年37期213,“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副死群众113人”: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工作中,逼死人命的情况严重。根据最近不完全的统计,全省自去秋粮食统购统销以来,群众被迫自杀已遂者达133人。嘉兴专区在土改扫尾、统销补课、发展互助合作组织以及这次统购统销等工作中,逼死了109条人命。金华专区在粮食统购统销中,自杀74人。据省委办公厅在一月份的统计材料分析,自杀者除地主、富农外,贫农和中农要占到50%以上。嘉兴专区三个乡受逼害的224人中有地主13人,富农18人,雇、贫中农193人。据金华专区的了解,自杀和受逼害者,还有青年团员、村干部、劳动模范、互助组长、人民代表、转业军人和军属。
1956年2103期231页,“江苏复员军人自杀事件逐年增多”:从1950年到1956年共有395起。
1956年2105期287页,“吉林的十所中学这一学期有七名学生因失学失业自杀身死”。
从上述中共内部关于1952年到1957年4月前发生的自杀现象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因正常生活出现障碍(如升学、婚姻、失业、饥饿、工作中压力等)而自杀的只有少数几例。绝大多数自杀现象都与政治相关,特别是在“三反”和“五反”运动中,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自杀达到了1949年以后自杀现象的第一个高峰。1956年没有发生大的政治运动,从以上的官方报导中可以看出,就只发现两起常态情况下的自杀现象。
2. “反右”期间
1957年4月以后发生的“反右派”运动是对中国知识分子最沉重的一次打击。在这次运动中,自杀的知识分子达到了1949年以后的又一个高峰。这一时期被逼自杀的知识分子在中国各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比比皆是,中国许多知名作家和科学家即在这一时期自杀。对许多知识分子来说,这是一个绝望的年代,除了自杀没有别的路可走。
当时的自杀现象相对集中在大城市。下面列举几例:著名生物学家汤非凡是当时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于1958年的拔白旗运动中自杀。[7] 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历史系主任丁则良鸣放期间正在苏联开会,并无反党言论,但他尚未回国,学校里就已制造出一个“余(瑞璜,物理学家)丁、徐(理治,数学家)反党集团”,把丁则良定成右派;他返国后回到北京大学拟继续编写教材,可是东北人大却电话召其返校接受批判;他对来势凶猛的运动毫无思想准备,遂投身北大校园内的未名湖自杀。云南昆明的政协委员、资本家汤汝光本以为自己听党的话,积极批判右派,党就会信任他;不料传出消息云,他照样可能被定为右派,于是痛不欲生,跳河自杀。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女生江凤英是该校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么?》22位署名人中的第一位,因此成为全校“斗臭斗垮斗倒”的头号目标;她被连续斗了三天,昏到在台上,喷几口冷水弄醒再斗,直到倒下后喷水不灵为止;她被抬回宿舍后当晚就跳楼自杀。云南大学中文系有四名同学因向系党总支的领导提了意见,一并被定为右派分子;因不堪批判斗争的侮辱,其中一位党员跳河自杀。[8]
1952年40号185页,“三反简讯”:在三反运动中,南京市自杀的贪污分子已有26人(其中有12人未死),还有8个贪污分子的家属自杀。贪污分子用“自杀”吓人的手段抗拒运动以及在斗争大会自打自伤的现象也有。
1952年55号95页,“西北铁路干线工程局问题严重相持二十多天还未打中老虎要害”:徐鹏飞(日本留学生、工程师)在打虎战斗开始不久投井自杀了。
1952年82号133页,“重庆五反转入处理阶段以来自杀案件增多”:重庆市“五反”运动转入处理中小户,复查四、五类违法户以来,自杀案增多。截至9日止,自杀总数达120多起,死者70多人,未死者46人。其中除一部份为情节严重的大盗窃犯外,有一部份系中小工商业者,本身违法不大,有的才几十万元,有的还是职员。一般多是问题严重或与政治问题有联系的畏罪自杀;个别的是由于检查人员逼供;造成中小户自杀者多是由于检查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政策交代不够,未安定其情绪;有的摸不清罪情大小;有的被坏份子恐吓,造成自杀。二、三区均发现有中小户为“大虎”逼死的严重事件,群众影响极不好,对死者多表同情,坏份子并乘机造谣,情节恶劣的奸商甚至藉此反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集体自杀的现象出现。牙刷业有几个奸商被管制后,互相递条子商量自杀。大美绸布店股东之一的翟大庆四月八日晚与妻子、母亲一同自杀而死,原因尚未查明。对此问题有的单位已引起注意。
1952年287号444页,“上海二期失业登记中发生自杀事件四起”:有一个人是因为申请登记后害怕追查他们的历史,不登记又没有办法,最后只好自杀。
1952年231号67页,“甘肃武都专区在土地改革试办中干部宣传不够连续发生自杀事件”:甘肃省武都专区在试办土改中先后发生自杀案件30起,其中有中农14人,地主9人。发生自杀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恶霸和不法地主畏罪自杀。另方面是由于该专区在土改中宣传政策不普遍,不深入,一般干部的政策思想很不明确,观点模糊在工作中存在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现象。
1953年58号370页,“重庆因婚姻问题自杀者增多”:重庆市“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上月下旬开始后,因婚姻问题自杀的案件骤然增多;仅据一、二、三、五等四个区不完全的统计,截至3月3日止,已发生自杀案36起,因领导机关先有布置。控制较严,全市自杀者只死了2人,其余获救未死。……上述自杀案大半是在二月下旬发生的,三月以来已减少了,如二、五两区已有五六天未发生此类事件,其原因是各区工作干部已经下去,根据中央补充指示进行了宣传纠正了急躁现象,同时各区负责同志都下去亲自指导,由专人掌握和照管可能自杀者,并分别情况进行了教育和处理,所以群众情绪已超稳定。
1953年66号573页,“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学校中的青年团组织对所谓“反动”、“落后”的学生采取孤立和打击的态度。严重的如四川大学团委,仅1951年3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到去年7月为止,被孤立的学生共达418人,占全校学生总数14%以上。被“孤立”的学生,包括曾经参加过反动党团者,社会关系复杂者,个人历史复杂者,生活作风恶劣者,“有没落阶级情绪者”等等。“孤立”的办法是不让他们和同学们接近,常常被斗争和打击。……该校相继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去年暑期,历史系四年级学生周彦能投河自杀(未死);去年12月,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张可成坠楼自杀(伤);同月,农学系三年级学生冯寿夫用剪刀割喉自杀(伤)。该校前后得神经病者三人,并有退团退学者。又如重庆高级工业学校团支部,于去年3月,将32个所谓有“反动思想”的学生进行集训,其中3人挨过打,两人挨过捆。“五一”游行、成渝路通车、以及“七一”、捷克文工团来渝都不准这些人参加。对这些学生的行动限制直到去年10月团市工委的检查组下去后才停止。
1953年132号183页,“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通报农村转业干部李文元自杀事件”:山西榆次区企业公司营造厂秘书李文元因工作不适应自杀。
1953年141号355页,“河南、湖北、湖南夏荒情况”;祁东、嘉乐、耒阳、临武等县已先后发现饥民因病饿自杀和自杀未遂的事件多起。
1953年168号316页,“贵州王家司选区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死人事件”:贵州都匀县纸坊乡王家司区在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偏向,致选民王继华自杀。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往的历史问题,不给王继华选民资格。
1954年8号124页,“安徽省粮食统购中发生十五人自杀事件”:在粮食统购中,已发现十五人自杀。 其中一个原因是:在与投机粮商斗争中,没有注意策略。望江县洒口区区委书记江良,在公审投机粮商徐树华的群众会上,用“打鸡骂狗”的办法,点了私商胡效祝(开屠宰店、南货店、兼营粮食生意)的名字,胡回家后,很畏惧,与妻一同自杀。
1954年76号33页,“辽西第二批基层普选中发生自杀事件十四起”:绥中县某村工作组因对政策交待的不全面,不清楚,该村一个富农因没有得到选民证上吊自杀了。
1954年131号174页,“河南省在第一季度内因家庭和婚姻问题死了六百人”中说:自杀者536人。
1955年163期219页,“河南省今年有25万初中、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学生的不满情绪日益表面化”中说:全省已发生自杀事件五起。
1955年25期43页,“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生十起自杀事件”: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由于调查方式不当和政策交代不明确,在不到一个月内,已发生十起自杀事件(其中六人自杀已死,四人自杀未遂)。……有不少报告员和宣传员对打击刑事犯罪的政策领会不深,在宣传中“信口开河”地乱讲,有的还歪曲了党的政策。金县十区山后村宣传员在群众大会上讲,“歪戴帽子、斜瞪眼、喝酒的、搞恋爱的都是流氓,都应检举。”已引起许多青年男女不安。金县六区河阿尔宾村农民侯忠良爱喝酒,有时酒醉骂大街,在1月6日晚召开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大会上,有人提到:“我们村里有喝酒骂人的,为什么不处理?”当时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未进行解释便散会。因而引起侯忠良不安,他回家后便上吊自杀。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工厂61岁的老工人邱馨齐,1月7日在工厂听报告,当听到“有偷窃行为的人自己说吧”的话后,表现惊慌,过了两天便投井自杀,并留有遣书一封,上写:“我拿了工厂一点钉子,东西虽少,很可耻。”
1955年37期213,“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副死群众113人”: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工作中,逼死人命的情况严重。根据最近不完全的统计,全省自去秋粮食统购统销以来,群众被迫自杀已遂者达133人。嘉兴专区在土改扫尾、统销补课、发展互助合作组织以及这次统购统销等工作中,逼死了109条人命。金华专区在粮食统购统销中,自杀74人。据省委办公厅在一月份的统计材料分析,自杀者除地主、富农外,贫农和中农要占到50%以上。嘉兴专区三个乡受逼害的224人中有地主13人,富农18人,雇、贫中农193人。据金华专区的了解,自杀和受逼害者,还有青年团员、村干部、劳动模范、互助组长、人民代表、转业军人和军属。
1956年2103期231页,“江苏复员军人自杀事件逐年增多”:从1950年到1956年共有395起。
1956年2105期287页,“吉林的十所中学这一学期有七名学生因失学失业自杀身死”。
从上述中共内部关于1952年到1957年4月前发生的自杀现象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因正常生活出现障碍(如升学、婚姻、失业、饥饿、工作中压力等)而自杀的只有少数几例。绝大多数自杀现象都与政治相关,特别是在“三反”和“五反”运动中,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自杀达到了1949年以后自杀现象的第一个高峰。1956年没有发生大的政治运动,从以上的官方报导中可以看出,就只发现两起常态情况下的自杀现象。
2. “反右”期间
1957年4月以后发生的“反右派”运动是对中国知识分子最沉重的一次打击。在这次运动中,自杀的知识分子达到了1949年以后的又一个高峰。这一时期被逼自杀的知识分子在中国各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比比皆是,中国许多知名作家和科学家即在这一时期自杀。对许多知识分子来说,这是一个绝望的年代,除了自杀没有别的路可走。
当时的自杀现象相对集中在大城市。下面列举几例:著名生物学家汤非凡是当时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于1958年的拔白旗运动中自杀。[7] 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历史系主任丁则良鸣放期间正在苏联开会,并无反党言论,但他尚未回国,学校里就已制造出一个“余(瑞璜,物理学家)丁、徐(理治,数学家)反党集团”,把丁则良定成右派;他返国后回到北京大学拟继续编写教材,可是东北人大却电话召其返校接受批判;他对来势凶猛的运动毫无思想准备,遂投身北大校园内的未名湖自杀。云南昆明的政协委员、资本家汤汝光本以为自己听党的话,积极批判右派,党就会信任他;不料传出消息云,他照样可能被定为右派,于是痛不欲生,跳河自杀。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女生江凤英是该校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么?》22位署名人中的第一位,因此成为全校“斗臭斗垮斗倒”的头号目标;她被连续斗了三天,昏到在台上,喷几口冷水弄醒再斗,直到倒下后喷水不灵为止;她被抬回宿舍后当晚就跳楼自杀。云南大学中文系有四名同学因向系党总支的领导提了意见,一并被定为右派分子;因不堪批判斗争的侮辱,其中一位党员跳河自杀。[8]
著名电影演员石挥反右时刚完成一部根据真事改编的电影《雾海夜航》,由于片中有一干部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算是“诬蔑党的干部”,他平时说的笑话(指电影局的人为“警察局派来的警察”、“咱们拍镜头都要经过警察局批准”)也拿来作为罪证;连续被批判斗争两天后,他登上自上海赴宁波的轮船,在真正的雾海夜航中跳进吴淞口外的扬子江,年仅42岁。[9]胡适留在大陆的孩子胡思杜是河北唐山铁道学院的讲师,虽然他在1949年初已公开宣布和“反动”的父亲划清了界线,但《人民日报》报导该校机械系主任孙竹生及胡“使用卑鄙手段妄图夺取学校领导权”时,特别注明胡是“胡适的儿子”,胡不甘受辱而自杀。广东某县一位年轻的小学校长在全区右派指标缺一个时被补入名单凑数;他被准许留校,撤职当教员,但不能教政治、历史、语文,只能教数学及做杂工;每月仅得15元生活费,养不活妻子小孩,还要忍受批斗及辱骂,终于寻了短见。
死后县广播站对全县宣布:“右派、特务、反革命XXX畏罪自杀,死于汽车轮下”。[10] 广州水利发电设计院女技术员黄倩,是黄金荣的堂侄孙女,哥哥又在台湾,只因写了一份大字报,希望领导“对目前的知识青年的取舍、培养、使用和鉴定,不能再死死抱住其家庭出身,而应着重从他们具体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去观察、鉴别和评价”,因而被定为右派;一连几天几晚的斗争,斗争之余又打扫厕所,这位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受不了,上吊自杀了;第二天设计院照样召开“批判黄倩右派谬论大会”,在党委的安排下,发言者批判死者是“用死来软化群众博取同情,用死来威胁党,用死来否定党的反右的正确性和必要性,用死来洗脱自己见不得人的丑恶......”。[11]还有著名的电影导演史东山,曾担任周恩来机要秘书和《人民日报》副总编的著名女散文家杨刚,中共中央党校秘书长、著名文学理论家周文,以及新闻工作者洛蔚、麦招汉等,都是此时自己结束了生命。[12]
当时对“反右”时自杀的人都以“畏罪自杀”而论,人们不敢公开表达对死者的同情。在“反右”初期,知识分子曾就此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自杀现象有过一些反映,但这些意见最后均未受到重视。[13]
以下则是1957年官方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内部通报过的29起自杀事件,当时对“反右”时发生的大量自杀事件均不报导,这些作为内参上报的案例只是其中极少的一部份。在这29起自杀事件的报导中,因正常社会问题引起的只有两起,其余全是政治运动所致。
1957年2214期13页,“清华大学学生‘放’的劲头不足”:最近学生中陆续发生6起自杀事件,团组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957年2215期27页,“武汉医学院被迫停课情况”:对在运动中自杀身死的学生刘卓勋应做出结论,如是冤屈而死,应做好善后工作。
1957年2216期52页上的一篇报导中说:两百多个归国华侨学生,斗争了80%,已有一个归国的华侨跳楼自杀。
1957年2218期13页,“天津大学掀起了大字报风潮”一文称,有一个叫周树仁的女生在肃反中投河自杀。同期另一篇文章中说:党员秘书丁猛一口咬定是某某公务员偷窃的,逼得那个公务员自杀,被救后变成了神经病。
1957年2219期12页,“天津大学许多学生贴出大字报追查于逢自杀事件”,提到在肃反时于逢的人格被污辱损害了,……于先生终于被迫自杀。
1957年2220期13页,“天津高等学校的‘鸣’、‘放’普遍活跃”:河北师范学院也开始出现活跃的情况,许多大字报提到“李奎顺自杀事件”。同期新华社记者李正杰的文章“南开大学‘程京事件’基本平息,天津大学继续在肃反问题上纠缠”提到,鉴于天大揭发的肃反中几个事件的情况,南大党委顾虑因类似事件也会在南大引起波动(南大有两个教授、一个教师在肃反中自杀)。
1957年2223期19页,“山东师范学院‘鸣放’情况》:化学系在肃反时教授崔永福自杀,崔不是肃反对象,是被吓自杀的。
1957年2224期13页,“南京高等学校‘鸣’‘放’情况”提到江苏医学院的情况时曾就陈少伯教授为何自杀表示可疑。
1957年2149期180页,“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因追查反动标语引起一学员跳楼自杀”:1月25日,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因追查反动标语,导致师资训练班学员陈君豪跳楼自杀。(未死)原因是怀疑陈厕所里写了“打倒共产党”“消灭共集团”的反动标语。
1957年2150期208页,“内蒙古复员军人中发生多起自杀、被杀和烈属、军属被奸案”。
1957年2252期26页,“重庆市反右派中连续发和自杀逃跑事件”: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派在四川人民艺术剧院“鸣”、“放”的党员干部胡汉忏2日晚八时三刻左右在该院自杀身死,自杀发生在他参加市委宣传部召开的一个布置反右派斗争会议后的两个小时内。据重庆市公安局检验证明,胡系用自备小型洋刀在颈项左右动脉戮了五刀后死的。……胡本人有问题未彻底交代可能是自杀的原因,而反右派斗争的压力则促成了这次自杀。文章还提到,西南农学院的右派分子李友霖六月底曾嘱其妻准备后事,表示要自杀。
1957年2254期11页,“武汉高等学校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事件”:武汉高等学校在反右派斗争的第一个高潮中有一人自杀,一人自杀未遂。……自杀的是中南财经学院经济系二年级学生彭先赞。彭是共青团员,湖南人,23岁。他看到反右派斗争声势较大,就在7月1日投江自杀。这一情况该院已向湖北省委书记汇报,省委书记许道琦指示该院不能因此影响反右派斗争的进行。院方已将此事向全院宣布,并进一步揭露彭的右派言论,团委会还宣布了开除彭的团藉。据说学生中反映还好。
1957年2256期28页,“上海外国语学院在反右派斗争中有两人自杀、两人逃跑”:上海外国语学院在7月5日至8日四天中,有两人自杀,两人逃跑。该院一年级七班学生陆立时(女,21岁)于8日中午自杀身死。经过情形是这样的:当天上午班里开会批判其右派言论,因陆态度强硬,激起了同学们的愤怒,曾高呼“只有老实交代才有出路,继续抗拒只有自绝于人民”等口号,这时陆承认有反党言论,并表示愿在下午交代。会议结束后,校方为防止发生意外,曾派两名女同学注意她的行动,吃饭时那两个女同学没有留神,陆即奔宿舍,写了一封简短的绝命书,随即用剪刀剪断喉管自杀,发现后,经校医急救无效,死亡。另一个自杀的是工友施永丰(未死)。
1957年2256期31页,“湖南各地中等学校酝酿闹事”:最近,有些地方由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没有跟上去,已发生学生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
1957年2263期29页,“安徽省右派分子吕荫南畏罪自杀”:安徽省右派分子、民革安徽省委常委兼组织处处长、省文史馆员吕荫南畏罪自杀,原因是他不承认对他的批判,7月12日夜服安眠药自杀。
1957年2274期7页,“最近陆续发现有右派分子逃避斗争、自杀和逃跑现象”:截止7月20日,安徽一个专区发生自杀自死一起,死者为淮北公路运输分局姜福海。他在第一次斗争会议被提名为右派分子并责令继续交代以后,当晚即投淮河自杀。文章分析原因说:领导上缺乏警惕,没有注意掌握右派分子的思想动态,有的已表现了紧张情绪亦未引起足够注意;同时对右派分子只一味强调斗争,而没有进行启发诱导等劝降工作,亦未交待政策。
1957年2281期11页,“湖南中小学毕业生发生自杀失踪事件七起”。
1957年2281期15页,“重庆市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事件六起”:重庆反右派斗争期间先后发生自杀事件6起,死6人,未遂2起,伤2人。死者除1人系小孩被父母自杀前杀死外,有党员4人,共青团员1人。论职别:处长一,科长一,一般工作人员三。自杀未遂之二人,一为一般工作人员,一为学生。自杀者一般都有政治历史问题。如东林煤矿生产科长王彬1939年参加过国民党,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平时他有一系列的反动言论,大“鸣”大“放”期间,他又竭力为肃反对象“鸣冤”;其妻有杀父之仇,因此他们以全家三口自杀表示“不与共产党同处一世界”。文章还说:“据了解,自杀事件大部份发生于反右派斗争初期,可能是因来不及全面交待政策所致”。
1957年2289期15页,“北京市有些未考上学校的中、小学毕业生思想波动很大”一文说:“目前已发现未考取学校的的学生自杀的有三起”。
1957年2304期55页,“河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畏罪自杀案件多起”:河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地主、富农分子畏罪自杀事件多起。据初步了解已有18人自杀身死。如信阳专区发生自杀事件6起,死5人。其中属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者4人,农民2人。
1957年2307期18页,“吴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三起自杀事件”:吴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普遍提高,发扬了正气,压倒了邪气,但有部份基层干部和群众却随之产生了偏激情绪,以致在运动中出现了乱扣政治帽子、查粮、抄家、打人、绑人等情况,最严重的是在8月中旬,六天内竟因此先后发生了3起自杀身死事件。本期还有一篇文章,“山东省农村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连续发生自杀事件”:山东省农村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个另地区发生重点批判面过宽、乱点名、乱斗争、翻粮食。乃至打人、捆人、罚跪、游街等现象,有的因此造成了自杀的严重事件。截至9月5日的统计,已发生自杀事件57起(内未遂9起)
1957年2320期9页,“青海农业区在大辩论中十二天内有十一人自杀身死”:青海省农业区在大辩论中,从本月12日到25日已有11人自杀身死,其中藏民2人,汉民9人,地主1人,上中农8人,下中农1人,贫农1人。死者大多数是思想落后,没有破坏活动;少数有破坏活动,也不够法办程度。”文章分析原因:“总的来说是对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打击斗争和对富裕中农资本主义思想的说理批判没有严格分清,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把土改时斗争地主的方式用于社会主义大辩论。
1957年2322期9页,“武汉高等学校在反右斗争中一周内发生自杀、逃跑事件十五起”:近一周来武汉各高等学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逃跑事件15起,其中自杀的有5人(1人得救未死)。文章分析原因说:“经过开学前的批判右倾思想后,开学后的反右派斗争声势很大,右派分子和中右分子到压力很大,惊慌不安。如华中工学院死了的一学生,原来是划做中右,他在大鸣大放时只偷偷地写过一张大字报,反右派斗争开展后也没有跟任何人谈,开学后思想斗争很激烈,一时转不过弯来就自杀了。武汉大学物理系教授毕长林是一般右派分子,上学期未点他的名,暑假中他还和李达校长等一同去庐山休养,回来后也还未动他。上星期有一天晚上物理系一个教师到他家闲谈,谈到物理系开会时对他意见颇多。毕长林听了后惶惶不安,晚上8时谈的,10时即上吊死了。
1957年2324期14页,“辽宁省各民主党派反右派斗争的情况”:有些右派以死威胁。如吴润芝(民进大连市委秘书长)表示“活着没意思”。姜陟庭(民建辽阳市工商联主委)已经服毒自杀。
1957年2332期11页,“河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发生许多自杀事件”:河北省各地农村在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发生许多自杀事件。据不完全统计,53个县发生105起,死95人。据79起自杀事件统计,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份子5人,顽伪人员、人,富裕中农4人,中、贫农19人,军属2人,村、社干部3人。”文章说,这其中“畏罪自杀的12起。另外,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对党的政策宣传不够深透,使一些有问题的人,摸不着底,恐慌自杀的38起。还一个原因是,由于斗争方法简单生硬,甚至采用打、拉等办法,使被斗对象感到无路可走,造成自杀的14起。
1957年2361期3页,“党内右派分子、大众日报总编辑刘建畏罪自杀”:党内极右派分子、原中共山东省委时候补委员、大众日报总编辑刘建已于10月28日夜畏罪自杀身死。刘建死时,年龄仅39岁。在刘建死后,山东省委认为:刘是畏罪而死,其中也有自愧的成份。目前,大众日报根据省委指示已经和正在召开各种会议,并通过大字报,声讨刘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肃清刘的影响。
1957年2371期13页,“山东省秋粮征购、定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定销方面,由于摸底不清,安排迟缓,个别地区民发生闹粮、外逃和自杀现象。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反右”期间的自杀者未必是因为懦弱。有的人是见到与自己背景相同的人被划为右派后受尽凌辱,为免自己受辱而宁肯先死。而有的人是因为亲人被斗争,不愿与之“划清界线’而宁可玉碎。例如,一位中学生因为说“苏联并不是真正帮助中国,他们把中国的鸡蛋、苹果、好吃的东西都运到苏联去了”而被检举,当局便责令其父“揭发”,父亲不愿伤子而卧轨自杀。[14] 还有的父母因为孩子成为右派而自杀的。[15] 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当时的许多自杀案都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抗议行为,这可能与中国知识分子“士可杀不可辱”的传统有关。不仅许多人以终结自己的生命向当局及其追随者的倒行逆施表示最后的不屈的抗议,甚至还有为朋友被整而愤然自杀的。例如,当刘宾雁被打成右派而遭到批判时,其好友戚学毅即以跳楼表现了“士为知己者死”之气概。[16]
当时对“反右”时自杀的人都以“畏罪自杀”而论,人们不敢公开表达对死者的同情。在“反右”初期,知识分子曾就此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自杀现象有过一些反映,但这些意见最后均未受到重视。[13]
以下则是1957年官方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内部通报过的29起自杀事件,当时对“反右”时发生的大量自杀事件均不报导,这些作为内参上报的案例只是其中极少的一部份。在这29起自杀事件的报导中,因正常社会问题引起的只有两起,其余全是政治运动所致。
1957年2214期13页,“清华大学学生‘放’的劲头不足”:最近学生中陆续发生6起自杀事件,团组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957年2215期27页,“武汉医学院被迫停课情况”:对在运动中自杀身死的学生刘卓勋应做出结论,如是冤屈而死,应做好善后工作。
1957年2216期52页上的一篇报导中说:两百多个归国华侨学生,斗争了80%,已有一个归国的华侨跳楼自杀。
1957年2218期13页,“天津大学掀起了大字报风潮”一文称,有一个叫周树仁的女生在肃反中投河自杀。同期另一篇文章中说:党员秘书丁猛一口咬定是某某公务员偷窃的,逼得那个公务员自杀,被救后变成了神经病。
1957年2219期12页,“天津大学许多学生贴出大字报追查于逢自杀事件”,提到在肃反时于逢的人格被污辱损害了,……于先生终于被迫自杀。
1957年2220期13页,“天津高等学校的‘鸣’、‘放’普遍活跃”:河北师范学院也开始出现活跃的情况,许多大字报提到“李奎顺自杀事件”。同期新华社记者李正杰的文章“南开大学‘程京事件’基本平息,天津大学继续在肃反问题上纠缠”提到,鉴于天大揭发的肃反中几个事件的情况,南大党委顾虑因类似事件也会在南大引起波动(南大有两个教授、一个教师在肃反中自杀)。
1957年2223期19页,“山东师范学院‘鸣放’情况》:化学系在肃反时教授崔永福自杀,崔不是肃反对象,是被吓自杀的。
1957年2224期13页,“南京高等学校‘鸣’‘放’情况”提到江苏医学院的情况时曾就陈少伯教授为何自杀表示可疑。
1957年2149期180页,“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因追查反动标语引起一学员跳楼自杀”:1月25日,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因追查反动标语,导致师资训练班学员陈君豪跳楼自杀。(未死)原因是怀疑陈厕所里写了“打倒共产党”“消灭共集团”的反动标语。
1957年2150期208页,“内蒙古复员军人中发生多起自杀、被杀和烈属、军属被奸案”。
1957年2252期26页,“重庆市反右派中连续发和自杀逃跑事件”: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派在四川人民艺术剧院“鸣”、“放”的党员干部胡汉忏2日晚八时三刻左右在该院自杀身死,自杀发生在他参加市委宣传部召开的一个布置反右派斗争会议后的两个小时内。据重庆市公安局检验证明,胡系用自备小型洋刀在颈项左右动脉戮了五刀后死的。……胡本人有问题未彻底交代可能是自杀的原因,而反右派斗争的压力则促成了这次自杀。文章还提到,西南农学院的右派分子李友霖六月底曾嘱其妻准备后事,表示要自杀。
1957年2254期11页,“武汉高等学校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事件”:武汉高等学校在反右派斗争的第一个高潮中有一人自杀,一人自杀未遂。……自杀的是中南财经学院经济系二年级学生彭先赞。彭是共青团员,湖南人,23岁。他看到反右派斗争声势较大,就在7月1日投江自杀。这一情况该院已向湖北省委书记汇报,省委书记许道琦指示该院不能因此影响反右派斗争的进行。院方已将此事向全院宣布,并进一步揭露彭的右派言论,团委会还宣布了开除彭的团藉。据说学生中反映还好。
1957年2256期28页,“上海外国语学院在反右派斗争中有两人自杀、两人逃跑”:上海外国语学院在7月5日至8日四天中,有两人自杀,两人逃跑。该院一年级七班学生陆立时(女,21岁)于8日中午自杀身死。经过情形是这样的:当天上午班里开会批判其右派言论,因陆态度强硬,激起了同学们的愤怒,曾高呼“只有老实交代才有出路,继续抗拒只有自绝于人民”等口号,这时陆承认有反党言论,并表示愿在下午交代。会议结束后,校方为防止发生意外,曾派两名女同学注意她的行动,吃饭时那两个女同学没有留神,陆即奔宿舍,写了一封简短的绝命书,随即用剪刀剪断喉管自杀,发现后,经校医急救无效,死亡。另一个自杀的是工友施永丰(未死)。
1957年2256期31页,“湖南各地中等学校酝酿闹事”:最近,有些地方由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没有跟上去,已发生学生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
1957年2263期29页,“安徽省右派分子吕荫南畏罪自杀”:安徽省右派分子、民革安徽省委常委兼组织处处长、省文史馆员吕荫南畏罪自杀,原因是他不承认对他的批判,7月12日夜服安眠药自杀。
1957年2274期7页,“最近陆续发现有右派分子逃避斗争、自杀和逃跑现象”:截止7月20日,安徽一个专区发生自杀自死一起,死者为淮北公路运输分局姜福海。他在第一次斗争会议被提名为右派分子并责令继续交代以后,当晚即投淮河自杀。文章分析原因说:领导上缺乏警惕,没有注意掌握右派分子的思想动态,有的已表现了紧张情绪亦未引起足够注意;同时对右派分子只一味强调斗争,而没有进行启发诱导等劝降工作,亦未交待政策。
1957年2281期11页,“湖南中小学毕业生发生自杀失踪事件七起”。
1957年2281期15页,“重庆市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事件六起”:重庆反右派斗争期间先后发生自杀事件6起,死6人,未遂2起,伤2人。死者除1人系小孩被父母自杀前杀死外,有党员4人,共青团员1人。论职别:处长一,科长一,一般工作人员三。自杀未遂之二人,一为一般工作人员,一为学生。自杀者一般都有政治历史问题。如东林煤矿生产科长王彬1939年参加过国民党,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平时他有一系列的反动言论,大“鸣”大“放”期间,他又竭力为肃反对象“鸣冤”;其妻有杀父之仇,因此他们以全家三口自杀表示“不与共产党同处一世界”。文章还说:“据了解,自杀事件大部份发生于反右派斗争初期,可能是因来不及全面交待政策所致”。
1957年2289期15页,“北京市有些未考上学校的中、小学毕业生思想波动很大”一文说:“目前已发现未考取学校的的学生自杀的有三起”。
1957年2304期55页,“河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畏罪自杀案件多起”:河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地主、富农分子畏罪自杀事件多起。据初步了解已有18人自杀身死。如信阳专区发生自杀事件6起,死5人。其中属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者4人,农民2人。
1957年2307期18页,“吴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三起自杀事件”:吴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普遍提高,发扬了正气,压倒了邪气,但有部份基层干部和群众却随之产生了偏激情绪,以致在运动中出现了乱扣政治帽子、查粮、抄家、打人、绑人等情况,最严重的是在8月中旬,六天内竟因此先后发生了3起自杀身死事件。本期还有一篇文章,“山东省农村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连续发生自杀事件”:山东省农村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个另地区发生重点批判面过宽、乱点名、乱斗争、翻粮食。乃至打人、捆人、罚跪、游街等现象,有的因此造成了自杀的严重事件。截至9月5日的统计,已发生自杀事件57起(内未遂9起)
1957年2320期9页,“青海农业区在大辩论中十二天内有十一人自杀身死”:青海省农业区在大辩论中,从本月12日到25日已有11人自杀身死,其中藏民2人,汉民9人,地主1人,上中农8人,下中农1人,贫农1人。死者大多数是思想落后,没有破坏活动;少数有破坏活动,也不够法办程度。”文章分析原因:“总的来说是对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打击斗争和对富裕中农资本主义思想的说理批判没有严格分清,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把土改时斗争地主的方式用于社会主义大辩论。
1957年2322期9页,“武汉高等学校在反右斗争中一周内发生自杀、逃跑事件十五起”:近一周来武汉各高等学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逃跑事件15起,其中自杀的有5人(1人得救未死)。文章分析原因说:“经过开学前的批判右倾思想后,开学后的反右派斗争声势很大,右派分子和中右分子到压力很大,惊慌不安。如华中工学院死了的一学生,原来是划做中右,他在大鸣大放时只偷偷地写过一张大字报,反右派斗争开展后也没有跟任何人谈,开学后思想斗争很激烈,一时转不过弯来就自杀了。武汉大学物理系教授毕长林是一般右派分子,上学期未点他的名,暑假中他还和李达校长等一同去庐山休养,回来后也还未动他。上星期有一天晚上物理系一个教师到他家闲谈,谈到物理系开会时对他意见颇多。毕长林听了后惶惶不安,晚上8时谈的,10时即上吊死了。
1957年2324期14页,“辽宁省各民主党派反右派斗争的情况”:有些右派以死威胁。如吴润芝(民进大连市委秘书长)表示“活着没意思”。姜陟庭(民建辽阳市工商联主委)已经服毒自杀。
1957年2332期11页,“河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发生许多自杀事件”:河北省各地农村在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发生许多自杀事件。据不完全统计,53个县发生105起,死95人。据79起自杀事件统计,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份子5人,顽伪人员、人,富裕中农4人,中、贫农19人,军属2人,村、社干部3人。”文章说,这其中“畏罪自杀的12起。另外,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对党的政策宣传不够深透,使一些有问题的人,摸不着底,恐慌自杀的38起。还一个原因是,由于斗争方法简单生硬,甚至采用打、拉等办法,使被斗对象感到无路可走,造成自杀的14起。
1957年2361期3页,“党内右派分子、大众日报总编辑刘建畏罪自杀”:党内极右派分子、原中共山东省委时候补委员、大众日报总编辑刘建已于10月28日夜畏罪自杀身死。刘建死时,年龄仅39岁。在刘建死后,山东省委认为:刘是畏罪而死,其中也有自愧的成份。目前,大众日报根据省委指示已经和正在召开各种会议,并通过大字报,声讨刘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肃清刘的影响。
1957年2371期13页,“山东省秋粮征购、定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定销方面,由于摸底不清,安排迟缓,个别地区民发生闹粮、外逃和自杀现象。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反右”期间的自杀者未必是因为懦弱。有的人是见到与自己背景相同的人被划为右派后受尽凌辱,为免自己受辱而宁肯先死。而有的人是因为亲人被斗争,不愿与之“划清界线’而宁可玉碎。例如,一位中学生因为说“苏联并不是真正帮助中国,他们把中国的鸡蛋、苹果、好吃的东西都运到苏联去了”而被检举,当局便责令其父“揭发”,父亲不愿伤子而卧轨自杀。[14] 还有的父母因为孩子成为右派而自杀的。[15] 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当时的许多自杀案都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抗议行为,这可能与中国知识分子“士可杀不可辱”的传统有关。不仅许多人以终结自己的生命向当局及其追随者的倒行逆施表示最后的不屈的抗议,甚至还有为朋友被整而愤然自杀的。例如,当刘宾雁被打成右派而遭到批判时,其好友戚学毅即以跳楼表现了“士为知己者死”之气概。[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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