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特别关注:武汉异议人士李铁被判处10年重刑

 

(维权网信息员龚萍报道)今天(元月18日),武汉市异议人士李铁的家人跟原来他们聘请但遭到武汉司法当局阻止介入的维权律师金光鸿联系说,李铁于今日已经被武汉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本网于昨天收到武汉知情人士发来消息,说被严重超期羁押的李铁将于今日宣判。但本网信息员多次试图联系李铁家人,电话均无法打通。

李铁于2010年9月被武汉国保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0月被正式逮捕。后来家属聘请北京人权律师金光鸿代理,但金律师多次前往武汉欲会见李铁,均遭到武汉国保设法阻止,最后国保居然以李铁考虑家中经济困难而委托司法部门找律师提供司法援助为名,直接指定了武汉当地的律师来代理。

2011年4月18日,武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李铁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武汉检察院的公诉人指认李铁发表的《人以尊严为天》等文章,其目的是以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的目的。其具体行为表现在,李铁参加三至五人集会、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党派、和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公诉人建议判决李铁有期徒刑十年。李铁在自我辩护时说:“民主是我的向往,参加党派是为了学习宪政,参加集会也根本没有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并表明根本不知道谁是敌对势力的网站。李铁被官方指定的律师也辩护说:李铁是无罪的,公诉人的指控证据不足,属意识形态上的东西,不能定罪。法庭当日没有宣判,法官以择日宣判休庭后,就一直拖到今日。

李铁案开庭后整整9个月,期间家属多次前往武汉中院了解情况,均被告知不知此案,甚至查无此案。后来到2011年12月底,传出要宣判李铁,但又迟迟没有消息,直到今天终于将李铁重判10年。

李铁是最近一个月以来被判重刑的第三位异见人士。2011年12月23日,四川陈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庭判刑9年。12月26日,贵州陈西被以同样罪名当庭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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