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0日 星期五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關於我們

國際特赦組織(簡稱AI)是一個關注人權的民間組織,成立於1961年,總部(國際秘書處)設於英國倫敦。我們在世界各大洲150多國擁有逾200萬成員,在約80個國家及地區設有辦事處;因捍衛世界人權的卓越貢獻,於1977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1978年獲頒聯合國人權獎。

我們以宣揚《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際人權公約中所載的人權為宗旨,透過研究、行動及教育工作,使世界各地每個人都能享有國際認可的人權標準,讓所有人都能尊嚴地生活。

我們派遣研究員到懷疑人權受到侵犯的地區,完成調查後將結果或個案向國際社會公佈,呼籲全球的成員一同行動,向侵犯人權者施壓,以遏止其暴行。

在政策層面,我們積極向各地政府進行遊說,使各地的政策及法律更能維護當地人民的基本人權。

台灣第一個AI小組正式成立於1989年,1994年登記成立「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1999年更名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我們除了關注國內的人權事務外,也積極參與全球性的倡議運動;同時亦推動人權教育,讓大眾認識及了解人權普世價值,共同建立一個尊重人權的社會。

為了保持組織的獨立性,我們不接受政府或其他政治組織的捐款。目前,台灣分會擁有超過300位會員,在台北、台中、高雄、新竹、花蓮等地設有小組。

「國際特赦組織」(AI)的特色

  • AI是一個全球性的草根人權運動,由全世界爭取人權的人們組織而成。它的會員們自願撥出時間與精力,團結起來支持世界各地人權遭到侵害的人。
  • AI是一個運動組織。它不僅對人權侵害進行研究、紀錄和報導,並且透過會員採取具體、有效的行動去阻止人權侵害。AI的組織形態正是為了讓普通人都能為瀕臨險境的他人發聲抗議。
  • AI的工作以國際團結為基礎。它的會員們各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價值信念,但為追求一個人人享有人權的世界而共同奮鬥。
  • AI的工作範圍涵蓋全世界每個角落。我們聲援各種不同的受害者,不論他生活在何種政府形態之下,也不論他是否受到媒體的關注。
  • AI相信有效的行動能幫助個別的人權受害者。我們的各項研究與行動,不管是要求法律、政策的修改,或是寫信聲援某個個案,其最終目標都是要幫助現實生活中的男男女女或兒童。即便是處理大規模的災難,AI也總是以一個個受害者的切身體驗為依據,而不是僅靠統計數字。我們幫助的受害者們都有名有姓、有自己的人生。他們每一個人都有爭取正義的權利。
  • AI獨立於任何的國家政權、意識形態、經濟利益或宗教信仰。我們不支持也不反對任何政府或政治體制;當我們聲援某個人權受害者,並不代表我們支持他的主張。為了維護獨立性,除了一般性的人權教育工作外,AI不爭取也不接受任何政府或政黨的金錢贊助。我們的經費來自全球會員的奉獻,以及向公眾募得的捐款。
  • AI是一個民主、自治的組織。它只向全球的會員負責,所有的決策都由會員選舉產生的單位做成。
  • AI是一個由全球各地人權護衛者組成的社群,堅守下列基本原則:國際團結;為個別受害者進行有效的聲援行動;涵蓋全球;人權的普遍性與不可分割性;公正性與獨立性;民主與互相尊重。

「你們的行動,結合世界各地會員的團結網絡,讓我終能重獲自由…筆墨難以形容我對你們的感激…如果不是這個團結網絡,我一定還被關在那個惡名昭彰的監牢之中…我希望你們繼續為全世界陷身於獨裁者黑牢中的囚犯們努力…我祝福所有曾寫信給我、鼓勵我撐過來的國際特赦組織會員們。雖然你們的來信都被情治單位沒收了,直到我出獄後才有機會讀到少數從美國寄來的漏網信件…致上我最誠摯的感謝。」

~查德良心犯 Ngarlejy Yorongar le Moiban,被拘留八個月後於1999年2月5日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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