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袁偉時:辛亥後戰禍全因《臨時約法》不良

《新史記》袁偉時/民國元老熊希齡和胡適、馬君武等8人沉痛地指出:“民國十三年來之戰禍,全由於《約法》之不良。府院之爭、行政立法之爭,無非《約法》所致。”這是身歷其境的政治家和知識分子的深刻反思,是經得起推敲的定論

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Photo By Jonas)

2011年10月3日,《新史記》高伐林先生提出以下8個問題,要筆者回答。這些都是當前辛亥革命研究中有爭議的問題。每個問題都應撰寫專文,才能說透。不敢拂逆高兄盛意,不揣淺陋,略獻芻蕘;不當和不及細論之處,敬請高兄和讀者指正和原諒!
新史記:與此相關的一個問題是,辛亥之後數十年的亂局,人們追溯到與《臨時約法》的嚴重制度缺陷有關,而這又是南北矛盾“因人設制”的結果,引發一波又一波嚴重政爭與分裂。您對《臨時約法》如何評價?
袁偉時:1925年,民國元老熊希齡和胡適、馬君武等8人曾聯名沉痛地指出:“民國十三年來之戰禍,全由於《約法》之不良。府院之爭、行政立法之爭,無非《約法》所致。”(註8)這是身歷其境的政治家和知識分子的深刻反思,可以說是經得起推敲的定論。過去,史家們由於深陷意識形態陷阱而不覺,沒有注意他們這一重要經驗總結。
2010年筆者曾撰文(2011年一月發表),系統分析《臨時約法》的弊端。(註9)概括起來,要點是:
第一,制憲機構代表性不足,程序也有問題。
辛亥革命後,臨時政府成立的法理根據是1911年12月3日議決公佈施行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孫文和袁世凱都是依據這個憲法文件當上臨時大總統的。這個文件當然很不完備,但是,制定更完備的憲法文件需要智慧、知識和足夠的公信力。當時聚集在南京的17省代表恰恰忽視了這個重大問題。1912年1月28日臨時參議院宣佈正式成立,它是由各省軍政府各指派三名代表組成的,共有參議員42名。臨時政府遷到北京後,根據《參議院法》,臨時參議院改為每省區派出代表五人,原則上由省議會選出,參議員人數增至122人。為什麼不等待參議院更加完善或正式國會選出後,再來制定這麼重要的文件?
與此同時,制定如此重要的憲法文件,卻把當時最大的實力派、第二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方面的代表排除在外,其公信力和未來實施的保障都不無疑問。
而從程序上看,也有問題。《臨時約法》是1912年2月6日開始審議,3月8日通過的。2月12日,清帝宣佈退位;14日,臨時參議院接受孫文辭職;15日,袁世凱當選臨時大總統。審議開始後,袁世凱已是當選總統,卻從未徵求他的意見,也不由他簽署公佈,卻授權已經被參議院批准辭職的總統在3月11日簽署公佈,這是世界憲法史上極為奇特的現象。
第二,動機不純,過程粗糙,學識不夠,缺陷很多。
《臨時約法》按其內容來說,要點是把已經付諸實施的總統制突然改變為內閣制,釜底抽薪,削掉袁世凱當選時按規定應該掌握的大部分權力。由於動機不純,這個文件制定非常匆忙,從推定起草人到三讀通過,只費時37天!加上文件起草人學識和實踐經驗都不足,為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建設考慮不周,且沒有廣泛徵求各方和廣大公民的意見,最後通過的文本漏洞和失誤不少。
綜合眾多中國憲政史學者的研究,主要缺陷有如下五個:(《新史記》第5期)
注釋:
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善後會議》第388頁,檔案出版社1985年北京版。
9,袁偉時:《袁世凱與國民黨:兩極合力摧毀了民初憲政》,刪節後刊登於《品味·經典》2011年第一期第40—59頁;《江淮文史》2011年第3期第 4—30頁全文刊登;《徐州師範大學學報》(雙月刊)2011年第4期(7月15日出版)起,以《民初憲政格局再審視》為題,分兩期刊發了全文。
【袁偉時小檔案】
袁偉時,1931年12月生,廣東興寧人。中山大學教授。已結集出版的著作有《中國現代哲學史稿》、《晚清大變局中的思潮與人物》 、《路標與靈魂的拷問》等。主編《現代與傳統叢書》、《荒原學術文叢》、《牛虻文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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