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4日 星期六

公民(公盟)简介(2011)

 

一、公民(公盟)理念、背景及现状

公民(公盟)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公民的联盟,当今中国最大的公共利益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文明政治,我们秉承理性、建设性原则,通过法律援助和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推动具体制度变革,推动公民社会成长,最终目标是实现国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鉴于当下中国以推动民主法治为目标的维权公益组织很难获准NGO注册,2005年6月注册为“公盟咨询公司”,下设“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一个非盈利的纯粹公益团队。2009年7月,政府以公盟公司接收耶鲁大学的3笔捐款没有纳税的理由处以5倍罚款总计142万多元,“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民政局宣布取缔,公盟公司被撤销登记。公盟的遭遇引发国民广泛的同情和支持,纷纷捐款缴纳罚款,一年以后税案撤销,公盟公司账户解冻。

虽然公盟公司仍在(主体资格有法律争议),我们也注册了新公司,但作为一个公益团队,我们不再使用公司的名义,而是用“公民”——我们都是公民,或者“公盟”——这群现代公民的集体称呼,使用“公民”标志,共同的理念是《公民承诺》。虽然我们认为接收国外基金会资金支持用于帮助弱势群体推动民主法治符合良心正义,但考虑到一些保守势力的观念,我们不再接受国外基金会的资助,全部经费都来自公民个人捐赠。

公民(公盟)截止2011年底有300多位签署《公民承诺》的成员,具体事务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人会议下设公民办公室,分别负责法律援助、教育平等、拆迁关注、人大选举、发展传播等。

二、公民(公盟)成长经历:

2003年4月南方都市报报道孙志刚之死,公民(公盟)发起人“三博士”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违宪审查公民建议,6月国务院宣布废除收容遣送制度;

2003年710月为孙大午案辩护,后大午先生被判缓刑释放;

2003年10月登记成立公民(公盟)的前身“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2004年2月,借修宪之际,组织专家起草、研讨并递交《关于修订宪法人权条款的建议》;

2004年3-6月,为言论自由,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和总编提供法律援助,后总经理二审改判,总编等人获释;

2004年9月,就“一塌糊涂”BBS论坛被关闭发出公民呼吁,迫于压力办公室暂停工作。

2005年3月,“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被注销,6月公盟咨询公司登记注册;

2005年3月,启动《中国信访调查》的调研和写作,20万字的调研报告于2007年完成;2005年7-10月,参与陕北民营石油案营救朱久虎律师,后朱律师无罪释放;

2006年8月,组织人大代表关注海淀区打工子弟学校强拆,后在社会各界关注下强拆暂停;

2006年11月,动员和帮助律师、业主委员会等公民群体参选人大代表;

2006年12月,完成和提交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7年1-7月,完成并提交户籍制度改革建议;

2007年8月,代理山西黑砖窑受害者提起行政诉讼,索赔被拒绝立案后帮他们募捐;

2008年7月,帮助勇敢的律师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主选举;

2008年9月,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至2011年9月历时三年,参与推动了国家赔偿方案出台,代理400多个案,为个案受害者争取了近200万元赔偿;

2008年9月-2009年2月,组织公民冒着危险围观黑监狱,5个月内先后组织8次围观,解救了数十位被非法拘禁的上访者,此后遇有访民求救继续围观和解救;

2008年12月,完成征收法立法建议草案;

2009年3月,向两会提出了实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废除教育领域行政垄断、停止强制计划生育、取缔黑监狱保障人权、就食品安全问题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十项公民建议;

2009年3月,完成并向有关部门领导寄送《藏区314事件的经济、社会成因》调研报告,3万多字的报告指出该事件内部因素也不能忽视,现代化进程中藏人经济方面的相对被剥夺感、文化教育的缺失、官员特权腐败等因素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2009年4月,编写《公民维权手册》,举办第一期公民法律知识培训;

2009年6月,就“绿坝”软件召开律师、网络专家、媒体等各领域公民的研讨会,探讨其违反法律的问题以及技术可行性方面的荒诞,后强制安装绿坝行动停止;

2009年7月,公盟税案,感谢大家捐款、呼吁,许志永和庄璐被捕后又获释,一年后该案撤销;

2009年12月,就广电总局颁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提出公民建议,指出其违反物权法和宪法;

2010年1月,开始帮助非京籍家长推动不分户籍的教育平等,至当年6月大体实现小学升初中不分户籍的平等;

2010年2月,组织北京的被拆迁户共同维护权利,至2011年7月完成《北京违法拆迁调查》报告;

2010年10月-2011年3月,在南站附近设立救助站,为露宿街头的上访者发放棉衣棉被,确保冬天不冻死一个人;

2010年7月,开始援助夏俊峰案,同时援助承德陈国清、江西乐平程发根等诸多死刑冤案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2011年1月,就钱云会之死展开独立调查,公布调查结论是交通事故,引起很多批评,我们对报告第一版的细节错误深表歉意,对关心和批评我们的朋友表示感谢,但我们需要坚持说真话,公民社会需要公信力;

2011年继续帮助非京籍家长为孩子争取教育平等,提交“取消高考户籍限制可行性报告”和“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其中8月重点关注打工子弟学校被强行停办,代理学生起诉,后在社会广泛关注下政府承诺分流安置学生;

2011年7月,就“723”特大动车事故提出赔偿的法律建议,认为政府赔偿50万元不合法,应该赔偿近百万元,后政府将赔偿标准提高到91万多元;

2011年9月11日基本完成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结石宝宝”的法律援助工作,写了总结报告,同时援助河南新乡张好峰等死刑冤案;

2011年9月,就刑事诉讼法修订提出六点建议,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1年3-11月,编写发布《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参选指南》;召集独立候选人聚餐交流,通过法律帮助和网络动员协助公民竞选;完成江西新余、广东、北京的选举观察报告。

四、公民(公盟)未来工作计划:

就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展开独立调查,发出理性声音,建设公民社会的公信力。这是一个变革时代,随时会发生一些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件,在官民情绪严重对立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社会亟需有公信力的公益组织,无论冒多大风险和压力,无论压力来自官方还是民间,必须有人坚守真相和理性。

继续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已代理的死刑冤案继续申诉,直至正义伸张。联系志愿律师为涉及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财产权利等公民基本权利的典型个案提供法律援助,并为遭遇不公正的极端贫弱者提供救助。

继续推动教育平等,直至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征用法律改革等社会改革。

推动各地公民分享法律维权经验,推动各地公民从事民主法治启蒙、维权、救助工作,推动公民社会成长。我们不仅通过个案维护权利,更重要的是,把维权经验与各地公民分享交流,推动各地成长起来坚守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公民团队。

五、感谢!

感谢您关注和支持。这是一个变革时代,中国必须有强大的公民社会组织,以制约权力,推动社会和平转型,奠定国家宪政的基石和道路。我们相信自己的服务和担当的精神,相信这个国家美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努力!

公民(公盟)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广渠路九龙花园2号楼B座309.

公民法律援助救助账号:许志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学院路支行,6222020200045280290,支付宝兼Email:xuzhiyong200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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