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世界人权宣言》:有生命的文件


《世界人权宣言》:有生命的文件

关于《世界人权宣言》有许多话可说。它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础。是关于不可剥夺的人权基本原则的第一个普遍性文件,是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在这《世界人权宣言》即将60周年之际,现在应当及时强调这个具有生命的文件持久不衰的现实意义、普遍性、以及与我们人人都息息相关。今天,《宣言》比任何时候都更具有现实意义。
将近60年前,《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承认今天已经成为普遍的价值:人权是人人所固有的权利,为国际社会全体所关切。《宣言》由所有各区域和各法律传统的代表所起草,经历了时间的考验,抵抗了基于“相对主义”的攻击。《宣言》和它的核心价值,包括不歧视、平等、公平、普遍性、对每一个人适用,不论在什么地方,永远永远。《世界人权宣言》属于我们全体。
在一个受到种族、经济和宗教分割所威胁的世界上,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必须宣示和保卫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最早揭示的普遍原则——正义、公平、平等。全世界人民不分国界,都深深拥抱这些原则。

持久不衰具有现实意义

人权不仅是超越文化和传统的共同普遍价值遗产,而且是各地方价值和一国基于国际条约和本国宪法与法律所作承诺的精髓。
《宣言》代表各国政府同本国人民的一种契约,人民有权要求这一个文件获得遵守。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政府都已经成为所有人权条约的缔约国。但是所有国家都已经接受《世界人权宣言》。《宣言》继续肯定世界上人类固有尊严和每一个人的价值,没有任何区别。

不断进行中的奋斗

《世界人权宣言》保护我们全体,揭示了所有各种人权。《宣言》的起草者憧憬着一个免于恐惧,也免于匮乏的未来。他们平等看待所有的人权,并肯定人权是具有尊严的人生不可缺少的要素。
《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者的愿景鼓舞了许多人权维护者,他们过去60年来的奋斗,就是要实现那个愿景。我们要纪念从《宣言》所开始兴建的现代国际人权广厦。但是全人类还没有平等地享有人权。
奋斗还远远没有结束。我们都是《宣言》的维护者和受益者,我们都必须重新再掌握《世界人权宣言》,使它属于我们。虽然我们有权享有我们的人权,我们也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权,协助实现我们全体的普遍人权。我们的努力将成为《宣言》的力量:它是一个有生命的文件,将继续鼓舞今后的世世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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